拉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原黨組成員、法制委員會原主任人選旺林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拉薩市紀委監委對拉薩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原黨組成員、法制委員會原主任人選旺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旺林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及個人去向;“親清”不分,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干預項目立項,併為借支項目款打招呼,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參與帶有賭博性質的娛樂活動;索取、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鉅額財物。
旺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愈發明目張膽、更加肆無忌憚,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拉薩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拉薩市委批准,決定由拉薩市紀委給予旺林開除黨籍處分;由拉薩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來源:拉薩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