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通州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海淀區上地街道辦事處原社區建設辦公室科長、一級主任科員孫波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問題。 2018年4月至2020年1月,孫波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安排,前往澳門、杭州等地旅遊,並由管理服務對象負擔相關交通及食宿費用。此外,孫波還存在其他違反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的行為。2021年11月,孫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正科級領導職務。
2.海淀區東昇鎮海升股份社(北京海升集團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胡景萱違規收受消費卡問題。 2016年初至2017年春節期間,胡景萱2次收受有業務聯繫的企業經營人員給予的消費卡,合計金額1.3萬元。此外,胡景萱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1年12月,胡景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通州區於家務回族鄉政府工作人員房震公車私用問題。 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間,房震先後八次私自駕駛鄉政府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此外,房震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1年12月,通州區紀委決定,給予房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通州區西集鎮上坡村村民委員會原主任曹文生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8年2月間,曹文生個人決定,以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理財補助名義,向3名非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發放補貼,共計人民幣8100元。2021年11月,西集鎮黨委決定,給予曹文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來源:海淀區紀委監委 通州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