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觀察 | 全面解讀RCEP生效為跨境電商帶來新機遇【走出去智庫】_風聞
走出去智库-走出去智库官方账号-2022-01-04 21:43

走出去智庫觀察
2022年1月1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生效實施,這標誌着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區正式啓航。RCEP的規模超過了美墨加自貿協定和歐洲關税同盟,覆蓋全球人口和GDP總量的近30%。RCEP協定將擴大中國產品的出口,同時幫助加快中國的產業轉型。
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法律專家、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馮曉鵬指出,面對RCEP帶來的新貿易環境,建議企業提前做好佈局。對於跨境電商企業而言,RCEP是當前我國簽署的最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在RCEP的巨大市場裏,可以參與原產地的價值累積,利用統一的規則體系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經營的不確定性風險,這將會是進出口企業一場不容錯過的自貿盛宴。
RCEP****給跨境電商帶來哪些機遇?今天,走出去智庫(CGGT)刊發金杜律師事務所馮曉鵬、李思然的分析文章,供關注RCEP的讀者參考。
要 點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1、**根據RCEP協定附件中的關税承諾表,RCEP協定各成員之間貨物貿易關税減讓以立即降至零關税、10年內降至零關税的承諾為主。
**2、**RCEP減免關税的措施主要將為跨境電商B2B企業,尤其是為出口企業帶來利好。關税的減免有望降低我國跨境電商企業出口商品在進口國的税費成本,進而為海外市場的用户帶來更加優惠的價格,提高出口商品的市場競爭力。
**3、**RCEP在傳統原產地證書的基礎上,增加了經核准的出口商聲明以及出口商的自主聲明,這標誌未來原產地證明將從政府審核簽發模式轉變為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自主聲明模式,在提高通關便利性的同時,對企業原產地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合規性要求。
正 文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文/馮曉鵬李思然
金杜律師事務所
新故相推,日生不滯。我國參加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以下簡稱“RCEP”)已達到協定生效門檻,於2022年1月1日開始生效。當新年第一縷陽光照亮蒼穹,標誌着當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經貿規模最大、最具發展潛力的自由貿易區正式起航。
RCEP生效實施後,將推動我國三分之一的對外貿易實現零關税,還會促進區域內貿易便利化和營商環境的提升,帶動相應服務和投資開放,從而極大提高各簽約方的福利水平及其之間的貿易規模。
對於跨境電商企業而言,RCEP是當前我國簽署的最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在RCEP的巨大市場裏,可以參與原產地的價值累積,利用統一的規則體系降低經營成本,減少經營的不確定性風險,這將會是進出口企業一場不容錯過的自貿盛宴。
前一時間,筆者有幸在《中國海關》雜誌上發表有關RCEP與CPTPP對跨境電商影響的文章。有感於跨境電商新業態日新月異的發展,籍RCEP在我國正式實施之際,筆者結合國際條約最新轉化情況,就RCEP對我國跨境電商的影響再做一次梳理。
一、RCEP重點內容簡析,以關税減免、原產地規則、知識產權保護為例
(一) 關税減免
根據RCEP協定附件中的關税承諾表,RCEP協定各成員之間貨物貿易關税減讓以立即降至零關税、10年內降至零關税的承諾為主。以中國為例,中國關税承諾表中涉及8277個8位税號,從協定生效後第10年,對日本以外的締約方大約有80%左右的8位税號商品降至零關税;協定生效後第20年,關税承諾表中的8位税號商品對所有締約方降至80%~90%。[1]
對於出口到日本的企業來説,RCEP有利於跨境電商企業開拓此前對中國進口產品徵收關税頗高的日本市場。2006年至2016年,日本自中國進口產品加權平均關税税率一直高於進口自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產品的加權平均關税税率。RCEP協定簽署後,日本對中國產品的免關税比例將達到86%。其中,電機電器、核反應堆、鍋爐、車輛及其零附件、醫療設備等行業中70%-80%的商品將在RCEP簽署後立即實現零關税,而服裝紡織、傢俱、塑料製品等行業幾乎全部產品將在過渡期後實現零關税。
而對於中國與東盟、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先前已簽署貿易協定(安排)的國家, RCEP實施後,其關税減讓將與其他優惠貿易協定(安排)關税減讓並行實施。每項優惠貿易協定(安排)都有自己的關税減讓清單和原產地規則,同一項貨物在不同協定下將對應不同的降税水平和原產地規則。各進出口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結合RCEP及其他優惠貿易協定(安排)的關税減讓幅度、原產地規則及其實施操作程序進行綜合評估、比較,優化企業供應鏈,充分利用優惠政策,達到經濟收益最大化。
(二) 原產地規則
原產地規則是一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或國際協定約定的原則,制定並實施的確定生產或製造貨物的國家或地區的具體規定,是商品的“經濟國籍”。是否滿足原產地規則,對自由貿易協定項下交易的商品所徵收的關税會產生顯著差異,也會對企業跨境供應鏈安排以及經濟利益產生巨大影響。從根本上而言,RCEP對於企業最重要的經濟價值就在於原產地累積規則。正是有了15國這樣大範圍的區域成分累積,使得跨境流通的商品更加容易獲得協定項下原產資格,享受RCEP優惠關税。
在判定商品原產地時,企業主要考慮和應用的規則包括:税則歸類改變標準、區域價值成分標準、區域成分累積規則。
1. 税則歸類改變規則
主要根據税號是否發生變更進行判定,即當產成品的税號相比於非原產材料全部發生了變化時,該商品為原產,但同時需要考慮微小含量。按照税號改變位數的不同,税則歸類改變標準又分為章節改變、品目改變及子目改變。目前適用較為普遍的是品目改變和子目改變。
2. 區域價值成分標準
主要是根據區域增值是否超過一定比例進行判定,即生產製造過程中,創造的價值超過一定水平,則可以將商品判定為原產。這是除税則歸類改變標準外另一個非常常用的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在中國以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通常按照扣減法間接計算區域價值成分,即“(離岸價格-非原產材料價值)/離岸價格×100%”。但在RCEP中,除了扣減法,還引入了累加法直接進行計算,即“(原產材料價值+直接人工成本+直接經營費用成本+利潤+其他成本)/離岸價格×100%”。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材料成本以及商品生產成本管理方式,選擇適用的計算方法,提高商品區域價值成分計算的準確性。
3. 區域成分累積規則
在一定區域內,一締約方生產商品所使用的其他締約方的原產貨物或者生產活動可以計入該商品的原產成分。根據RCEP累積規則第一款,符合原產地要求且在另一締約方用作生產另一貨物或材料的材料,應當視為原產於對製成品或材料進行加工或處理的締約方,即累積的材料首先需要獲得原產資格(貨物累積/不完全累積)。需要説明的是,此款並未對累積區域作出限制,因此適用區域包括所有締約方。同時RCEP累積規則第二款規定,將在5年內審議,考慮將第一款中累積的適用範圍擴大到各締約方內的所有生產和貨物增值,即非原產材料在其他締約方經過加工雖然仍未獲得原產資格,但在該締約方實現的加工和增值部分也可以進行累積(生產累積/完全累積)。這將有助於跨國公司更加靈活地進行產業佈局,建立更精細更完善的產業鏈分工體系,降低最終產品的生產成本,不僅有助於擴大RCEP成員之間的貿易,還將極大地促進區域供應鏈、價值鏈的深度融合和發展。
以韓國原產貨物為例,RCEP生效後,中國與韓國之間的優惠貿易協定將有RCEP、中韓自貿協定、亞太貿易協定三項。海關總署關税徵管司曾以我國自韓國享惠進口的主要貨物鋰鎳鈷錳氧化物為例,列舉貨物在RCEP、中韓自貿協定、亞太貿易協定三項協定項下的適用情況、降税水平及原產地規則的主要差異。[2]

在關税減讓方面,該貨物在RCEP、中韓自貿協定項下適用的協定税率均為0,而在亞太貿易協定項下並不適用關税減讓。在原產地標準方面,RCEP項下為選擇性標準“子目改變或區域價值成分40”,二者符合其一即可。在中韓自貿協定項下為 “品目改變”單一標準,不但較RCEP項下的“子目改變”更為嚴格,且不能適用區域價值成分標準。顯然貨物要獲得中韓自貿協定項下原產資格要難得多。在提交原產地證明方面,進口企業在中韓自貿協定項下必須提交原產地證書,而在RCEP項下可選擇使用原產地證書或原產地聲明,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便利。就鋰鎳鈷錳氧化物而言,雖然在中韓自貿協定與RCEP均適用零關税,但RCEP的原產標準更為靈活,程序上也更為便利,更有利於企業享受優惠政策。
(三) 知識產權邊境保護
RCEP第十一章“知識產權”的“邊境措施”部分,對主管部門在知識產權邊境保護中的職責作出了規定。其中,對於“有正當理由懷疑可能存在盜版貨物或假冒商標貨物進口”,海關有依權利人申請中止放行和依職權中止放行兩種執法方式。
首先,如知識產權的權利持有人有正當理由懷疑可能存在盜版貨物或假冒商標貨物進口,可向海關提出中止放行的申請,並提供足以保護被告和主管機關並防止濫用的保證金或同等擔保。在這種情況下,各成員方也可以規定,在不損害一締約方關於信息保密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主管機關有權將發貨人、進口商或收貨人的名稱和地址、貨物的描述、貨物的數量,以及,如已知貨物的原產地,應告知權利持有人。其次,海關也應當設立或維持關於進口裝運的程序,可依職權中止放行涉嫌盜版或假冒商標的貨物。在此情況下,海關可以要求權利持有人提供相關信息。在以上兩種情況採取中止放行的措施時,海關應在合理期限內認定涉嫌盜版貨物或假冒商標貨物是否侵犯知識產權權利。
在知識產權的邊境措施這一節中,也規定了主管機關的對侵權貨物的銷燬程序和申請、儲存、銷燬等的費用要求。
二、對跨境電商的意義
(一) 減免關税有利於提高出口商品的競爭力
RCEP減免關税的措施主要將為跨境電商B2B企業,尤其是為出口企業帶來利好。關税的減免有望降低我國跨境電商企業出口商品在進口國的税費成本,進而為海外市場的用户帶來更加優惠的價格,提高出口商品的市場競爭力。
此外,疫情後獲客渠道與交易磋商渠道發生變化,傳統外貿行業遭受打擊,關税減免政策有利於鼓勵我國傳統外貿出口企業向跨境電商轉型。
(二) 貿易標準化有利於削弱交易壁壘
此前,跨境電商商品出口海外面臨一個較大的合規風險即各國貿易標準存在差異,包括各項原始產地規則、市場準入政策、投資政策、服務貿易政策等。伴隨着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檢驗檢疫、技術標準等統一規則落地,區域內貿易規則逐漸規範與統一,區域內市場的貿易標準一體化大大削弱了交易壁壘。
(三) 生產要素自由流動有利於海外倉的建設與運作
RCEP簽訂後,區域內的各國國家資源、商品流動、技術合作、服務資本合作、人才合作等都將更加便利,而海外倉的建設阻礙也將大大減少。例如,各方承諾對於區域內各國的投資者、公司內部流動人員、合同服務提供者、隨行配偶及家屬等各類商業人員,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獲得一定居留期限,享受簽證便利,開展各種貿易投資活動。對此,企業可以抓住機遇進行海外資本、人員投入,推進區域品牌化建設,高質量推進海外倉建設、豐富海外倉功能,對海外市場資源進行有效地整合。
(四) 促進貿易數字化,助力電商企業轉型升級
以RCEP為例,RCEP涵蓋了一系列推動貿易數字化,降低信息溝通成本的規則。例如協定要求推進無紙化貿易,認可電子文檔與紙質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了法規特殊要求外,任一組織不得否認電子簽名的法律有效性;所有組織應該鼓勵應用互認的電子認證,等等。
可以預見,未來跨境電商交易將持續朝着數字化方向前進,這也要求跨境電商企業充分利用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生型數字經濟,將其廣泛運用於跨境貿易服務、生產、物流和支付環節,提升效率,實現自身從勞動型驅動升級為智慧型驅動。
三、海關配套文件與企業如何享惠
九層之台,起於壘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針對RCEP關税減讓模式和原產地規則全新、複雜的實施需求,海關總署按照強化監管、優化服務、對標國際最高標準的原則,在2021年11月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RCEP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經核准出口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經核准出口商管理辦法》”)2部規章以及配套的4項規範性文件,全面升級了海關原產地管理信息化系統,重新構建了763個業務節點。此舉優化了享惠貨物的申報模式和報關單結構,實現了簽證數據與通關數據共享應用,構建起原產地管理、企業管理和商品管理相結合的立體化海關監管與服務網絡。
根據《RCEP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為確定原產地證明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核實進口貨物的原產資格和原產國(地區),海關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開展原產地核查:(一)要求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境外出口商或者生產商提供補充信息;(二)要求出口成員方簽證機構或者主管部門提供補充信息。必要時,海關可以經出口成員方同意後對境外出口商或者生產商進行實地核查,也可以通過與出口成員方商定的其他方式開展核查。核查期間,海關可以應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辦理擔保放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海關應當向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境外出口商(或者生產商)或者出口成員方簽證機構(或者主管部門)書面通報核查結果和理由。
出口商、生產商、簽證機構如收到核查請求或出口貨物在外享惠通關受阻的,可及時向所屬海關反映,海關將積極協調解決。企業作為核查對象時,應積極配合海關核查。
(一) 原產地管理
考慮到RCEP對於企業在區域內自由貿易的促進作用以及對跨境供應鏈安排的巨大影響,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及中美貿易摩擦的大環境下區域協定所能帶來的經濟活力,建議相關企業深入分析自身商品、產業鏈情況,針對不同商品適用的原產地規則,提前做好生產和物流等方面的安排,並加快企業進出口業務系統和管理程序的優化。尤其對於出口企業而言,應針對其出口產品關注RCEP締約方對有關貨物的關税減讓情況,並深入評估有關貨物是否滿足原產地規則。如果貨物不能滿足原產地規則,可以進一步考慮調整原材料來源,結合各締約方的產業優勢,增加區域內原材料的佔比,並深入評估這種調整所需的合規成本。同時,出口企業可以將有關關税減讓作為自身產品的優勢納入商務洽談中,並可考慮通過調整定價等方式,與締約方的進口商共享關税減讓帶來的紅利。
需要提醒企業的是,原產地判定在實際操作中具有較高的專業性,原產地規則本身相對複雜,且原產地判定業務還涉及商品歸類、海關估價等專業領域。因此,在企業內部,需要生產、採購、銷售、財務等部門通力合作、整合數據、統一行動來共同管理;在企業外部,需要對供應商進行管控,以保證原材料原產地判斷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此外, RCEP在傳統原產地證書的基礎上,增加了經核准的出口商聲明以及出口商的自主聲明,這標誌未來原產地證明將從政府審核簽發模式轉變為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自主聲明模式,在提高通關便利性的同時,對企業原產地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合規性要求。必要時,可以尋求專業服務機構的幫助,運用較為成熟的原產地管理信息系統,高效分析RCEP協定給企業價值鏈帶來的變化,用好自由貿易協定優惠。
(二) 進口貨物通關享惠程序
而對於進口企業,在貨物進口時,進口商應當按照海關的申報規定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貨物備案清單》,申明適用協定税率,並應當同時提交符合協定文本要求的海關原產地證明和其他單證。進口貨物完税價格不超過200美元或與其等額的人民幣,或者海關免除提交要求的貨物,可免予提交原產地證明。為規避優惠關税待遇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一次或多次進口貨物的,不適用免除規定。進口商在進口時沒有提交原產地證明的,可以按照進口締約方的國內法規規定補交原產地證明,申請享受協定待遇。在我國,進口商在進口時未能持有原產地證明的,可以就進口貨物具備原產資格向海關進行補充申報並提供税款擔保,海關按照規定辦理進口手續,進口商事後補交原產地證明,符合規定的可以享受協定優惠待遇。
(三) 提前做好產業佈局
面對RCEP帶來的新貿易環境,建議企業提前做好佈局。如RCEP生效後,我國和日本之間首次達成農產品關税減讓安排,日本6成以上、我國8成以上的農產品將相互取消關税。以廣西省為例,廣西作為農業大省,優勢農產品如沃柑、西瓜、金花茶等有望零關税進入日本消費市場。再如電動汽車行業,據瞭解日本將於2035年實現全面使用電動汽車,但日本目前只有松下具備較強的電池供給能力且價格不菲。而廣西電動車以其穩定的性能、低廉的價格已引起日本市場的關注。隨着日本進入電動車推廣週期,廣西電動汽車進入日本市場與日本車企開展合作將存在較大發展空間。
其次跨境電商企業應聚焦供應鏈通道,打造商品分撥集散市場。東盟國家聚集了大量勞動密集型生產基地,而中國強大的市場消費能力對企業具有巨大的吸引力,RCEP關税減讓為商品迴流中國提供了更便利的條件。
最後聚焦區位優勢,變‘產業外遷’為‘百企入邊’。以廣西省為例,廣西跨境電商企業運用廣西與東盟尤其是與越南毗鄰的優勢,用好‘跨境勞務’等邊境政策,將東盟勞動力成本優勢、中國產業鏈和營商環境優勢、RCEP成員國之間關税減讓優勢等形成疊加效應,在邊境上營造勞動力成本低、營商環境好、產業鏈相對健全的產業環境,讓外遷產業在邊境落地,留企於邊。
(四) 知識產權合規
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前,應當對目標市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做充分的調查以安排知識產權風險防範的相關計劃與措施。在選品方面,企業在選擇高科技知識產權密集型產品進出口時應更為謹慎,同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知識產權權屬證明並進行留存,防範日後的知識產權糾紛風險。對於自主研發設計的跨境電商企業,應事先對商品所涉的商標、專利技術與外觀設計進行詳細的調查檢索,瞭解同類競爭者的知識產權情況;如檢索發現商品有侵權可能,應對專利技術與商標設計做規避處理。為保護自身合法的知識產權,企業可以在目標市場當地申請知識產權,並向中國海關備案實現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者進入目標市場前,可聘請當地律師等專業人員對出口商品在當地出售是否侵犯知識產權出具意見書,為日後的知識產權糾紛作風險防範。
在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後,應注重合規經營並對於知產相關的數據進行固定和保存,做好留存與管理證據的工作,時刻關注政策動態,加強交流培訓。首先,海關總署已經開通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系統”。電子商務經營者及開展自營業務的電商企業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情況,初步判斷自己的商品是否侵權。其次,如果企業對利用系統查詢的結果仍然判斷不準,還可以利用海關預確認制度進行諮詢。這種做法雖暫無明確的法律依據,但有良好的實踐效果,因為良好的關企互動也便於海關開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樹立中國海關有擔當、有作為的形象。
對於企業而言,預確認屬於法律諮詢,產品尚未進出口,因此即使涉嫌侵權也不會受到任何處罰。一般而言,企業辦理知識產權預確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註冊市場監管登記資料、海關備案信息;商標、專利證書;授權委託書,即他人委託申請人生產/出口相關貨物的授權文件;擬出口的貨樣;預確認申請書。為了讓海關能有充分的審查時間,企業應於不晚於貨物進出口的1個月前向海關申請。
最後,出口企業應當積極瞭解產品銷售地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和同行業商品的知識產權註冊情況。企業切不可心存僥倖,若有必要應及時進行市場調查,對產品所使用的商標、裝潢、宣傳語、外觀設計等進行檢索、分析,以判斷是否侵權。此外,企業也應該對所出口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司法制度等有相應的瞭解,以便在發生糾紛之後可以採取合適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 苦練內功全面提升自身競爭力
一方面,跨境電商企業要在提升產品、服務和企業自身的行業競爭力上下功夫,努力增加產品附加值,包括在產品的“差異化、個性化、國際化、品牌化”幾個方面發力,同時一定要注重保護好知識產權。另一方面,要具備創新意識,企業所經營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才是企業根本的競爭實力,要注重產品和技術的核心創新,提升消費者權益保障能力,注重商品信息披露,優化退換貨服務流程。
四、小結
RCEP各成員國的發展差距較大,涵蓋了高中低收入國家。因此,RCEP協議確立的規則特點是包容性與高標準兩者兼顧。“高標準”體現在統一了區域內的原產地規則,貨物在出口時只要符合該原產地規則即取得了RCEP原產地資格,無需經每一個成員國的單獨確認。而“包容性”則在貨物貿易的其他條款中可以發現,特別是由於各成員國分別採取“統一減讓”與“國別減讓”兩種方式設立關税減讓表,使得税差問題必須通過額外特定的原產地規則來處理。而我國不僅擁有穩定政治經濟環境與強烈開放與合作意願,而且積極參與自由貿易協定二十年來取得了驚人的成就和經驗,探索並建立了堅實的經濟與制度基礎。
新的一年,我們期待海關為RCEP的實施繼續做好技術準備工作,出台更多RCEP在國內適用的管理辦法,在進出口兩端同時釋放政策紅利,建設配套信息化系統,便利進出口企業享惠。我們鼓勵企業更應充分利用好RCEP政策紅利,提前產業佈局,聚焦跨境電商供應鏈通道,打造商品分撥集散市場,聚焦區位優勢。同時要在提升產品、服務和企業自身的行業競爭力上下功夫,努力增加產品附加值,結合自身優勢開展差異性競爭,實現彎道超車,打造獨特競爭力。
遵通衢之大道兮,求捷徑欲從誰。祝願跨境電商企業在新的一年勇往直前,創造更加燦爛的輝煌!
來源:金杜研究院
腳註:
[1] 《RCEP締約方的貿易及關税減讓概要》
https://mp.weixin.qq.com/s/xOBeP00ovkOGeGeuGfkGbg
[2] 《企業充分利用關税減讓優惠政策要點》
https://mp.weixin.qq.com/s/G04DKkcHO4U_kZ1tgNCAxg
[3] 中韓自貿協定的協定税率為2021年協定税率,RCEP協定税率為協定生效後第一年協定税率。該貨物在我國進口時的最惠國税率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