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扯上官司的儘量別挨着,打官司千萬別在他們當地的法院審理_風聞
guan_16007762281026-2022-01-09 17:51
【本文來自《一幫僱員受僱香港公司的大陸辦事處N年,忽然領導層換血,他們被強行開了沒賠償金》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沒打過官司的不會懂的,我家之前借款出去給某地產公司,想着房子都蓋了好幾棟了隨便都夠賠了,覺得沒什麼問題,後來不幸他們自己其他地方資金斷裂不想還錢了。
我們請律師,財產保全,查債權人等等,覺得也沒什麼問題,就開始打官司。誰知其中有太多門道了,可拖延的手段數不勝數,比如故意讓法院信件派送不到,扯皮某地法院管轄權,各種異議,用來拖延時間。
偽造債權人稀釋賠付的比例,各種轉移資產虛假抵押劃撥等等用來減少賠付。可憐本來固定資產夠賠幾次的拍賣都來了兩次,到頭來被他們申請破產,10餘年官司幾千萬最後只賠了幾十萬,大半輩子積蓄沒了不説,這十來年的光陰也白白耗掉了。
我一個教訓就是能不扯上官司的儘量別挨着。
另一個經驗是管轄權很重要 千萬別在他們當地的法院審理,前中期在我們的地方,他們沒關係,就很公正,也被拖了好幾年後來我們那的法院都受不了説這案子這麼多年都拍賣不了,專門特別跟進了,我們還很高興,可惜後面拍賣被他們轉到他們當地的法院,地頭蛇後台硬隨他們虛假增加債權人我們又沒證據推翻他,而且做假的工程勞務款項是優先受償的,大概意思就是農民工工資優先付,我們這種只能等他們付完了再平分。
以上這些雖然我沒親身經歷過 我爸也不想影響我們,但是這麼些年下來對法院這塊印象還是很差的。法院的裁量權感覺很大,而且無論偏向哪一方最後的判決書讓外人看都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裏面門道很多,像我們這種小白根本耗不起打不贏。
最後拿回來的幾十萬還不夠這麼多年下來給法官送禮和律師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