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廚房和家庭廚房性質不一樣,雞蛋被污染會導致重大食安事故,絕不是小題大做_風聞
六月无雨-2022-01-10 14:00
【本文由“讓我康康有沒有好東西”推薦,來自《西安盒馬被立案查處的事,老胡插幾句嘴》評論區,標題為讓我康康有沒有好東西添加】
我發現觀網的網友很多根本不去了解法律,憑着主觀意見就發表評論。
首先這次不是針對盒馬一家,同時檢查了這麼多家的店,光是案例就有8個,只是盒馬的名氣大,標題一寫就有熱度。其次,網友不理解盒馬因為一顆污染的雞蛋被立案是不是小題大做。
首先明確一點,經營廚房操作間和普通家庭的廚房性質是不一樣的,自己家裏面你弄成什麼樣隨便你弄,出了問題只有你一家受到影響,但是商家的廚房被污染了,受影響的就是消費者,一旦出現大規模的食品中毒事故,誰來為消費者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下列要求:(四)具有合理的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根據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這是違法行為,明確説了給予罰款,不能給予警告的。(警告是行政處罰的一種,而不是網友們心裏所想的口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