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媽媽,一個母親的復仇_風聞
视觉志-视觉志官方账号-你陪着我的时候,我没羡慕过任何人2022-01-11 07:40
作者| 山野
來源 | 視覺志
參考資料: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
01
1月10日,
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改名劉某曦)
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
在山東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判決:
劉鑫需賠償江母逾69萬元,
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在法院判決書的最後,
有這樣一段話,讓人看了不禁落淚。
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給予了真誠的關心和幫助,並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無私幫助他人的行為,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相契合,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
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發之後,非但沒有心懷感恩並對逝者親屬給予體恤和安慰,反而以不當言語相激,進一步加重了他人的傷痛,其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羅翔曾説:
公平和正義,
不僅要在書上得到體現。
更重要是,
要在每個個案中得到迴響。
被迫失去江歌的第1894天,
江秋蓮終於為女兒等到了這聲迴響。
一審宣判後,
江秋蓮趕往女兒的墓地。
“我現在要去看看江歌,
把這個判決書帶給她。
告訴她,媽媽做到了。”
02
為女兒伸張正義的路上,
江秋蓮遭遇了什麼?
且不説——
喪女之痛持續瀰漫着她的心靈,
各地奔波和過勞引起的健康問題,
她還有年邁的老母親要照顧……

可恨的是,
農夫與蛇的情節,每天都在發生——
最初,劉鑫用逃避和謊言,
企圖向江秋蓮合理化自己的自私利己行為。
直到戲碼被揭穿,
她開始暴露本性,破罐子破摔。
造謠江歌的性取向,
抹黑母女二人的關係,
製作視頻抹黑挑釁,
組織水軍和擁躉,
在各種平台,持續性攻擊江秋蓮。
他們就像蟑螂一樣死纏爛打、陰陽怪氣,
企圖消磨江秋蓮的意志,
並從精神上徹底摧毀瓦解她。

這就夠了嗎?
還沒有。
如果説劉鑫之流是純粹的惡,
那有太多人披着各種外衣,
企圖藉助江歌的話題,圖名圖利。
她遇到過太多無良律師。
拍着胸脯,自吹自擂自己專業。
可沒多久,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了。
有的獅子大開口,
一年幾十萬的報價。
有的熱衷炒作,
卻連基本案情都搞不清楚。
有的則利用江秋蓮獲得媒體的聯繫方式,
企圖給自己的律所增加曝光。

如果説目的不純的斂財者可恥,
那麼高高在上的同情者就屬實可笑。
有人看她是單親媽媽,
偏要在這個節骨眼兒上門提親。
有人勸她領養孩子或寵物,
用來緩解痛苦,轉移注意力。
更多的,是無數人以各種形式聯繫到江秋蓮。
勸她想開點,別和自己過不去。
甚至譏諷她心理出現問題。
美其名曰——放棄執著,活在當下。
這些看似善意的干擾,
更像是一種糖衣炮彈,
企圖以「為了你好」的形態
消磨江秋蓮為女奔波的意志。
然而更可怕的是,
有的人對江秋蓮總是抱有一種虛無的期待。
她必須是一個高尚的、偉大的母親,
所以一切行為應該體面、優雅、温和。
面對謠言和紛爭,
她不應回擊,而是清者自清。
這樣才符合自己心中的「人設」,
在他們心中,
江秋蓮必須是一個完美的受害者,
最好清心寡慾、窮困潦倒。
別人的生存和死活問題,則不在考慮範圍內。

03
「完美母親」的形象?
這在江秋蓮的眼裏,或許根本不重要。
這些年她孤零零一個人,
生病時連個端水遞藥的人都沒有。
這種情況下,普通人誰不想有個依靠?
可她還是是將提親的人送出門,並斷絕來往。
她不打算再要個孩子,
甚至連養寵物都沒有精力。
因為女兒不可取代,這樣做對別人也不公平。
她不是優雅體面的母親。
謾罵羞辱她的人,向來都是懟回去。
勸她大度的偽善者,她也直言不諱。

她學習使用互聯網,
從不善打字到可以寫長文,
把每件事交代的清清楚楚、邏輯清晰。
她開始學習法律,
和女兒案件相關的法條,
以及晦澀的法律知識,
她都艱難鑽研、體會、內化、表達。

她也不屑於建立「清高」的人設。
而是大大方方、坦坦蕩蕩賺錢。
於是自食其力,學着開網店、做電商。
她不想消費公眾的同情心,
而是不斷強調——
“任何人購買我小店裏的商品,
是您真正的需要,
請不要因為同情我可憐我而購買。”
江秋蓮展現的,
都是一個母親真實的品格。
眾聲喧譁間,
她在用自己的行動告慰女兒:
“別怕,正義尚未到達的地方,還有母親。”

04
慶幸的是,正義終抵達。
仔細看判決書的細節,
也能解開很多人心中的謎團——
法院審理認為,劉暖曦作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對於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險,沒有如實向江歌進行告知和提醒,在面臨陳世峯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之時,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於不顧,將江歌阻擋在自己居所門外被殺害,具有明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試着解釋一下:
因為劉鑫的求助,
江歌被置於受到侵害的境地。
在這個過程中,
劉鑫是存在「救助義務」的,
比如事先提醒潛在風險、事發時降低危害。
可她不僅沒有這麼做,
而是把江歌阻擋在門外。
這可不是所謂的「緊急避險」,
而是以犧牲同伴的代價,去保全自己。

我想,法律文書上的文字,
是對劉鑫這類「利己主義者」最有力的回擊。
就像今天在朋友圈看到的話——
“如果這場官司打贏了,
我會教育孩子們不要做劉鑫那樣的人。
如果輸了,我就教育他們不要做江歌那樣的人。”
見義勇為者,
理應得到法理上的支持。
而自私冷漠者,
也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這不僅是一位母親對女兒生命權利的捍衞,
更是一個社會,對道德和法理的堅守。
05
江秋蓮決定:
將勝訴案件的賠償款捐予社會。
她想起江歌出生時,
前夫對「是個女孩」的嫌棄。
於是在幾年前,就有了捐助失學兒童的想法。

可她依舊在強調,
這無關道德的高尚,也無意標榜清高。
而是——
“在我江歌被害之前,
除了父母和女兒,
我不虧錢這個世界任何人。
愛女江歌被害,
我向社會發起求助,
因為社會給我無數的幫助和温暖,
才使我活了下來,
我不願欠着任何人的債離開這個世界,
我要把曾經的求助還與社會。”
她將所有的力氣,
回擊那些傷害女兒和自己的人。
她也將心底的善意,
向社會弱勢者施以援手。

只是一路走來,
辛酸苦澀旁人無法體會。
在一次次摧毀中,
她逼自己越來越強大。
“來自網絡世界那些
素不相識的人的無端攻擊、欺騙;
維權過程中的各種挫折和絕望,
一次一次的打擊、頹廢,
令我本已殘碎的精神世界無數次崩塌。
但我是一個母親,
是這個世界上唯一能為江歌犧牲一切的人,
我必須一次又一次把破碎的心收攏起來,
把折斷的身軀打上鋼釘站立起來。”
無論是抵抗罪惡者,
還是和偽善者周旋。
無論是一直保持學習的步伐,
還是在奔波中學着求生。
外人眼裏,
江秋蓮偏執、瘋癲、歇斯底里。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
只要為女兒伸張正義,自己可以捨棄一切。
這大概就是一個母親的“復仇”。
她是江歌媽媽,
她叫江秋蓮。
她是一位孤勇者,
她完成了一個母親應該做的事。


公平和正義
要在每個個案中得到迴響
1894天過去了
江秋蓮終於可以和江歌説
“女兒,媽媽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