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憐憫”劉鑫的報道,還是冒出來了!_風聞
补壹刀-补壹刀官方账号-为民族复兴鼓与呼,与中国崛起共荣辱2022-01-13 21:53
執筆/李小飛刀
隨着法槌落下,留日學生江歌遇害案塵埃落定。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有關此案的判決書,被輿論肯定為追求法律公正、守護社會道義的樣本。
同時,更多案情細節也隨着判決書的公佈曝光在公眾面前,被告人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的所作所為再一次受到輿論大範圍的批評。
但爭議並沒有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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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院認定的事實看,劉暖曦無論是在已經預知到侵害危險的情況下,沒有將事態的嚴重性和危險性告知江歌,並阻止江歌報警;還是先行一步進入公寓,並出於保障自身安全的考慮將房門關上並鎖閉;還是事後在節日期間有意向江歌母親發送“闔家團圓”“新年快樂”等信息、並通過網絡方式發表刺激性言語,都是徹頭徹尾的自私驅動。她在案發後做的大多數舉動,包括辯白、抹黑、秀生活、裝可憐,無非是企圖在法律上脱罪,從道德上去恥,沒有什麼值得憐憫、情有可原的空間。

“有趣”的是,今天,一篇某採訪過劉鑫的媒體記者所撰寫的手記,《我採訪過的劉暖曦:也許我們無法抵達一個被審視的靈魂深處》上了熱搜。
儘管法院已經做出了判決。但在這篇手記看來:江歌案的複雜不僅在於真相難明人心叵測,也在於道德評判的邊界之模糊。
手記回憶,雖然和劉鑫的初次見面只有短短三小時,也讓人對她產生了一定的理解和憐憫,包括她的恐懼、懦弱,她的自私和矛盾,她對江媽的怨恨,甚至她的謊言。在當時看來,劉暖曦不過是一個具有人性弱點的普通女孩,甚至一度擔心網絡暴力會把她逼上絕路,為此還試圖勸説過江媽。

手記表示,至今仍願意相信,劉鑫帶有某些悔恨的誠懇。究竟是為什麼走到了這一步?就像“我們永遠無法抵達一個被長期審視的人的靈魂深處,是否也經歷了一場自我拷問的陣痛”。
就像我前文所述,劉鑫在案發後言語刺激江母,無非是企圖在法律上脱罪,從道德上去恥,把自己極端自私的行為合理化。而一家公共媒體進一步試圖與她“同理心”,是從更大的社會層面幫助她“去恥”。
這樣的事情,讓我想起14年前的“範跑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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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那場災難來臨一刻,汶川的教師隊伍中誕生了很多英雄,比如為救學生反身上樓將學生護在講台下、後腦被砸的凹陷下去的譚千秋,有用後背擋住水泥板的瞿萬容。
而同樣身為教師卻在地震後丟下學生第一個衝到操場,又原地等到學生陸續下樓的“範跑跑”,毫無疑問是逃兵。
小時候,我常常疑惑,早年參加革命,經歷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的祖父一輩,為什麼從來不談自己的革命經歷。
後來我通過其他前輩的回憶才知道,他們那一代人,普遍很少談及自己的革命“貢獻”,他們認為,相對於那些犧牲的戰友,他們是“僥倖”活下來的人,沒有值得驕傲的“貢獻”可言。
我知道了他們的這個想法後,心裏常常難過,他們都是為這個國家和民族拋頭顱灑熱血的人,不是“逃兵”,這是多麼高尚和恥感和榮辱觀,他們以不能為他人獻出一切為恥。
而“範跑跑”這個真正的逃兵,為了脱罪和去恥,在天涯論壇上發了一篇帖子,稱自己一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卻不是先人後己勇於犧牲自我的人。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只有為了他的女兒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他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也不會管的。

這本來不過是一種詭辯,但被當時的公共媒體發掘,進一步擴大到輿論場後,就將個人的詭辯變為社會辯論,從而吸引了一些聲音從社會層面為其脱罪,將整個社會道德底線和恥感底線進一步模糊化。
比如,當時有評論説,“範跑跑”的誠實讓我們很為難,既要讚許其誠實的可貴,又要譴責其對“爭當英雄”傳統美德衝擊。這怎麼辦呢?難道為了維護傳統美德的尊嚴,而把範美忠的誠實一塊譴責?這也不行!因為誠實也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
有專業評論員發文章説,“範跑跑”暴露了自己真實的想法,暴露了自己人性幽暗的一面,這是一個機會,是一個可以促使我們反省人性、反思道德、完善自身的機會。可就是這樣一個極好的反思資源,卻被偽道學和網絡憤青們當作了一場豎貞節牌坊的道德批判運動。
有媒體先是刊登文章説,北大開除畢業生“範跑跑”是不對的,應該堅守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價值立場,以母校的身份堅定地站在自己的學生一邊、以自由堡壘的身份堅定地站在自由一邊,為學生爭權利,為自由爭空間,拒絕行政權力干預教育自治,拒絕以言治罪。
隨後又刊登文章《誰都沒有以命換命的義務》説:“不認為教師有犧牲自己的生命挽救學生生命的義務……“《教師法》再修改,也不可能寫入讓老師犧牲自己生命來保護學生,只能更加明確強調老師保護學生的義務。”
還有媒體總結:“範跑跑”檢驗了一下中國當下的道德觀,我們發現,其實還是“聖人化”。
上述這些放大了惡的言論,是更大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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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應不應該以自私為恥?
天性和本能是不是就是天生正義的?
道德和義務壓制了個人自由嗎?
慶幸的是,14年過去,“範跑跑”式的詭辯已經被大多數人識破,失去了掀起公眾辯論的力量。像“被審視的靈魂深處”這樣的文章,也被批評上熱搜,是輿論場進步的一個見證。
自由、人性,不管裝飾上什麼樣的辭藻,詭辯本質就是個人主義和自私自利,是對集體、道德以及其他規範的天然警惕。
西方的確是由這樣的價值觀構建起來的:承認人的本性是自私、利己的,人應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國家利益發生衝突時,首先去滿足自身的利益和慾望。
過去有一部分人認為,個人主義和人性自私是西方實現工業文明的秘密,他們將這一套東西拿來,給整個中國社會“去羞化”,貶低高尚者的神聖,抬高卑鄙者的地位,把中國人的人性與道德對立起來,讓道德至於人性之下。
以此,來製造一個“沒羞”的時代,好讓一些人渾水摸魚。

好在,這十幾年的發展變化,尤其是新冠疫情以來中西方從國家到社會的全面對比,把真相揭開。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説,從古至今,我們就是一個被道德感召和凝聚起來的民族,會在那些捨身為人、大公無私者面前熱淚盈眶。個人主義不是現代文明的秘鑰,也不比道德理想更高明。
明確這一點,是我們道德自信、價值自信的來源所在。
讓我們再讀一遍江歌案判決書中的這一段:
“本院認為,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誠信友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司法裁判應當守護社會道德底線,弘揚美德義行,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
讓我們守護住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讓每個人不必視他人為不可測的危險,讓每一個人在這個社會里都能感受到安全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