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不能私用_風聞
乌江自刎-2022-01-15 17:28
湯武革命、周雖舊邦,其命維新、天之歷數在爾躬、皇天無親,常與善人等都是歷史上關於天命的説法。
天命就是天數命定的,但這是理性和非理性混合説法,從非理性講,天命不可預測、不可追究、不講理由和條件,從理性講,天命總是給予那些有準備、有理由的人,一旦你的準備用完,理由消失,天命就不在你身上了,天命會重新選擇,天翻地覆。
按中國從夏朝到清朝,不論是奴隸制或封建制,不論是華夏漢族或外民族統治,不論是大一統王朝或多個政權並存,甚或是分封的諸侯及地方割據勢力,每一個帝王及獨立半獨立政權掌握者都要強調他是上應天命的,以此彰顯他的合法性。
明面上這反應君權神授思想,實際上也反映掌握政權者一定要順應歷史大勢、順應民心的意識,也就是順天應人。他知道僅僅順天是不夠的,還要應人,符合人民的意願。
違背天命那是一定會直接受到懲罰,而違背民心怎麼辦呢?那也是會受到懲罰的。這有兩個途徑進行懲罰,一是由上天代替下民進行懲罰,一是由下民代行天罰,替天行道。
其實有一句話説的更明白,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其實天命就是民心,民心就是天命,在天説天命,在民説民心,二者合二為一,並不是在天命外別有一個民心,在民心外別有一個天命。
那為什麼那些天命所在的人會在她自身及其子孫身上遭到天罰,也就天命不在,身死國滅呢?那是因為他把天命私用了。
天命只能用於公,而不能用於私,一用於私就會身死國滅。
夏桀商紂都是很好的例子,第一次大一統天下的秦始皇也不例外,居然想始皇、二皇、萬萬世皇,實行暴政,勞民傷財,不為人民着想,不能休養生息,終致二世而亡,為天下笑。
隋文帝結束幾百年分裂局面,功莫大焉,而隋煬帝荒淫無道,窮奢極欲,亦是二世而亡。
其它所有朝代的滅亡都是這個共性,不能與時俱進,不能勵精圖治,不能實行仁政,反而天命私用,把為獲取天命而做的準備和理由消耗淨盡,終致天命不在,不亡而何?
究其原因是一旦天命在身,就認為天命永遠在身,天命不會離他而去,甚至認為自己可以操控天命,顛倒乾坤,力大無窮,有用不完的智慧,於是忘乎所以,胡作非為,傷天害理,無惡不作。
豈不知古人云:時來天地皆給力,運去英雄不自由。一時得勢誤了卿卿性命。
誤了卿卿性命不當緊,要命的是天下人都給你折騰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