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派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投資者勝訴卻依然難拿到錢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2022-01-16 00:32
雷達財經出品 文|張凱旌 編|深海
早期借房地產項目發家,並於美股上市的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鉅派投資,過上了緊日子。
近期,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李亞律師向雷達財經反映稱,有投資者在2016年對鉅洲資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稱“鉅洲公司”)推介的一款私募投資產品進行投資後血本無歸。根據鉅洲公司披露的有關事實,該基金在募集及存續期間,資產被惡意挪用,犯罪嫌疑人則於2019年失聯,導致時至今日,該基金仍無法完成回款和清算。
不過,投資者們的起訴目前已經結案。無論是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還是上海金融法院,均認為鉅洲公司應將投資者本息如數奉還,且其母公司鉅派投資集團應承擔100%連帶賠償責任。
“管理人承擔這麼大責任,不是很常見,我覺得是法院認為他有巨大過錯。”李亞稱,“雖然投資者勝訴,但法院給我們反饋,説對方只願意履行35%,這投資人肯定接受不了,官司打到現在快兩年了。”
而這只是鉅派投資集團當下遭遇眾多麻煩的一個縮影,去年11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建達還被限制高消費。
基金管理人跑路投資者被坑
雷達財經獲得的法院判決書顯示,相關糾紛源於2016年簽訂的一份基金合同。
投資者蔡某的遭遇具有典型性。2016年6月,投資者蔡某與基金管理人鉅洲公司、基金託管人招商證券簽署了名為“鉅洲智能製造2018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基金合同》,存續期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2年,且基金管理人有權延長基金存續期1年。
合同條款載明:該基金募集資金主要投資於由北京國投明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執行事務合夥人,下稱“國投明安”)、廣州匯垠澳豐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匯垠澳豐”)作為普通合夥人發起設立的廣州天河明安萬斛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明安萬斛”)。
根據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目的主要對標的企業卓郎智能進行股權投資。
據瞭解,該基金產品共募集2.3億元。相關產品説明書註明了三種基金退出方式,其一是通過借殼上市方式進行退出;其二,若在2年內未完成借殼上市,有權要求金晟實業按每年複利12%的承諾回購股權,其實控人潘雪平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其三,若上市後股價跌破成本價,由金晟實業補足至每年複利12%的收益水平,潘雪平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換言之,這筆基金主要是期望通過卓郎智能的借殼上市獲取收益,而卓郎智能瞄準的“殼”即為新疆城建。若資本運作未成,則由卓朗智能母公司金晟實業彌補投資者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基金銷售宣傳過程中,鉅洲公司和鉅派投資集團都反覆強調匯垠澳豐的政府背景。
雷達財經獲取的一份基金內部資料中,特意註明了匯垠澳豐的股權結構,指出其40%的股權向上穿透後可見廣州產業投資基金和廣州市人民政府的身影。但在後續過程中,執行事務合夥人只剩北京國投明安。
蔡某沒想到,自己在2016年6月將101萬元(包含100萬基金認購款和1萬元認購費)交予鉅洲公司後,這筆錢至今仍不見蹤影。
其實,早在2016年9月,彼時還名為新疆城建的上市公司就曾發佈《重大資產置換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書》,但其中並沒有出現明安萬斛的名字。不過鉅洲公司並未披露此事,投資者收到的產品公告顯示,該基金一切正常。
2018年7月,鉅洲公司發佈公告稱將延期一年。公告中提及鑑於卓郎智能於2017年9月已完成借殼上市,但目前明安萬斛未實現卓郎智能的退出,故明安萬斛管理人國投明安根據《合夥協議》約定決定明安萬斛的合夥期限延長一年,並進入退出期,在退出期內不再參與任何項目投資行為。
但一年後,鉅洲公司卻在相關基金的2019半年度管理報告中告知投資者,明安萬斛管理人國投明安稱,基金存續期到期前,無法完成清算工作。
緊接着,鉅洲公司又公告披露,2.3億基金資產自始至終從未投入上市公司卓郎智能,而是被明安萬斛基金管理人國投明安及其實控人和法定代表人周明,通過偽造交易法律文件、投資款劃款銀行流水、投後管理報告、部分資金已到賬的銀行網頁及視頻,進行了惡意挪用。
對此,鉅洲公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獲立案回執,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對國投明安涉嫌合同詐騙進行立案偵查。但據報道,周明逃亡日本,至今仍未歸案,目前該刑事案件尚處於偵查階段。
鉅派投資為何需承擔100%連帶責任?
雷達財經瞭解到,目前多位上訴投資者的案件審理都已經經歷了一審和二審,而法院對類似案件的判決也基本保持一致。
以蔡某為例,一審中,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鉅洲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投資本金100萬元,連帶自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15.21萬元,以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
與此同時,鉅派投資集團對鉅洲公司的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時間履行給付義務,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二審中,鉅派投資一方不服判決,但請求均被法院駁回。
在法院看來,本案的三個爭議焦點是,鉅洲公司是否適當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的法定及約定義務;鉅洲公司是否應對原告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以及承擔責任的範圍;鉅派集團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其中,針對焦點一,法院認為鉅洲公司不僅未對涉案基金產品進行審慎審核及風險管控,還未在投資、管理階段,盡到基金管理人的謹慎勤勉管理義務。
如鉅洲公司既未在涉案基金髮行前,對募投項目標的做盡職調查,也未對國投明安的歷年報告材料來源及明安萬斛的財報、資金流水等進行審核,而是在管理報告中直接引用國投明安方面的數據向投資者介紹基金運行情況。
而針對焦點二和三,法院認為,本案中鉅洲公司未按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嚴格地履行《基金合同》下的義務,存在重大過錯,其違規違約行為和原告的財產損失之間存在相當的因果關係。
同時,宣傳推介產品即為銷售,而本案證據可證明鉅派投資集團推介了涉案基金產品。雖然鉅派投資集團與鉅洲公司之間未簽訂書面協議,但鉅派投資集團在基金銷售募集過程中與鉅洲公司構成實質意義上的代銷關係。且鉅派投資集團作為銷售者,在銷售涉案私募基金過程中,未充分盡到向投資者揭示投資風險的義務。
此外,案涉私募基金實際是由鉅派集團進行管理,鉅派投資集團實質參與私募基金投管,對此卻並未向投資者進行披露,且作為鉅洲公司的實控人,介入涉案基金管理,也未能勤勉盡責,導致鉅洲公司未能獨立履行管理人義務。
綜上,無論是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還是上海金融法院,均認為鉅派投資集團承擔連帶責任無不妥之處。
據李亞律師介紹,在通常的司法判決中,管理人承擔如此大的案例並不多,因為很多都是按照過錯程度的比例來承擔。
也有行業人士指出,金融機構因代銷產品承擔的賠償責任在30%-40%左右,也有極個別案例達到了80%賠償責任,100%連帶賠償責任實屬罕見。
多位投資者稱判決遭遇執行難
資料顯示,鉅派投資集團成立於2010年3月,2015年,鉅派投資集團成功在美股上市,成為中國第二家上市的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官網介紹稱,鉅派投資是“從幾百萬到幾百億資產管理規模成為國內為數不多赴美上市的財富管理機構之一”。
不過,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截至發稿,鉅派投資集團總市值僅剩2732萬美元,其股價自2017年高點至今已蒸發超96%。
雖然法院下達的判決明確,但根據李亞反映的情況,僅在自己這裏,就有七八位投資者在試圖找回投資資金的過程中遭遇了極大的阻力。
“對方現在就是不履行判決,他的基本賬户上也是沒錢,我們沒有查到。”作為回應手段,李亞稱,“我們請求查封其持有的兩家上市公司的股份,但對方現在又提起各種執行異議,阻礙我們去執行財產。”
雷達財經獲取的一份2022年1月10日剛剛下達的執行裁定書顯示,2020年,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依據投資者於某的財產保全措施,正式查封了鉅洲上海公司名下持有的英洛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6.06萬股股權。
而後案外人上海易德臻投資以查封股權全部歸屬案外人代表華洲產業基金為由,請求對執行措施予以撤銷,但該請求現在已被駁回。
天眼查顯示,上海易德臻投資由鉅派集團通過上海譽鉑投資間接持有38%的股份。
“他們就是不想被執行,所謂的幾百億財產規模的管理人,在遇到法院這種判決的時候,連幾百萬都不願意履行了。”李亞表示。
投資房地產起家,轉型後頻繁踩雷
鉅派投資集團的危機,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逐漸顯露。
2010年鉅派投資集團成立後,很快以政府、房地產項目為突破口介入大品牌房地產項目。彼時中國房地產開發商有6萬多家,但鉅派只挑選前100家,以確保公司高質量和高安全性,再疊加創始人胡天翔及其創業夥伴的豐富人脈,公司在2011年時税後淨利潤便達到了1500萬元。
2015年在美股上市時,鉅派投資背靠易居中國,其地產類項目約佔總投資項目的60%。
然而2017年,胡天翔卻突然離職。據《今日財富》報道,胡天翔的離職或與鉅派內部高層鬥爭有關。
該報道稱,隨着資本的介入,胡天翔的權力和地位被逐步“稀釋”,特別是在易居資本加入之後。易居中國董事局主席周忻在2015年邀請倪建達加盟,成為易居中國金融集團實際負責人,並出任鉅派聯席董事長。
胡天翔的離職,適逢鉅派最擅長的房地產領域迎來最嚴調控,為彌補在房地產項目上的盈利損失,鉅派開始涉足股權類、供應鏈金融類、影視類等項目的投資,但跨界的結果卻是一地雞毛。
從業績上來看,2018年開始鉅派投資集團營收出現下滑,淨利潤也由盈轉虧,且自此之後公司再未能扭轉此頹勢。
另有報道稱,僅2019年鉅派包括鉅寶盆、億百潤等項目,加上鉅派發行的股權類、供應鏈金融類和影視類的基金,就有55個項目存在問題。對於項目集中難退出,鉅派方面還曾表示,供應鏈金融類和影視基金類產品“可能真的是因為我們對行業不熟”。
此外,接替胡天翔的倪建達不僅成為了失信被執行人,還遭限制高消費。
事實上,鉅派的失利,“對行業不熟”或並非主因。以“中恆合A的演唱會基金”為例,該基金成立於2016年6月,規模1.5億,原定於一年結束,加半年延長期,但在運行兩年後卻只收回一半的本金,且還要延期半年。
值得注意的是,該基金的管理人中恆合和項目方深圳容德,是子公司和母公司的關係,有投資者質疑,子公司監督母公司,如何做到公平公正?且深圳容德出具的基金招募説明書與中恆合公開的投資報告中,兩家公司對具體出資方式的説法完全不同。這也讓不少投資人懷疑鉅派投資作為第三方並未盡到合格的監督義務。
“鉅派曾經一度盲目追求銷售速度和規模,鼓吹高額收益,背後風控措施卻嚴重缺失,風險早已積聚。”有熟悉鉅派的私募人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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