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稱或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正面臨投資者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2022-01-17 18:54
雷達財經 文|東橋 編|深海
1月14日,延安必康發佈《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稱,延安必康於2021年12月31日收到證監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違規對外擔保的情形。公司於2022年1月4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發出的《關於對延安必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要求公司在2022年1月13日前就相關事項做出書面説明。經公司審慎研究後,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申請延期至2022年1月27日前回復關注函。
延安必康稱,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餘額為7500萬元;公司子公司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在收購前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金額為27.96億元,至今仍在擔保期間;子公司西安福迪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違規對外提供質押擔保0.8億元,該質押擔保已於2021年8月16日解除。
延安必康提示稱,目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償還佔用資金,解除上述違規擔保事項。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9.8.1條、第9.8.2條的規定,如果上述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事項不能在2022年1月27日之前解決,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雷達財經注意到,延安必康正面臨投資者維權。2020年8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陝證監處罰字[2020]4 號),認定公司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和虛增貨幣資金等違法行為。
2022年1月1日,陝西證監局對延安必康下發了《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資金歸還相關信息。
1、公司2020年9 月18日發佈的《關於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全部歸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公告》稱, “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已通過現金的方式全部歸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經 查,你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歸還佔用資金的方式除現金外還包括以資抵債、 往來款抵賬等,且部分佔用資金至今尚未真實歸還。
2、2020年10月以來,公司與控股股東 及其關聯方之間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代付税款等,構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尚有餘額0.75億元。
二、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
2020年9月,公司收購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該公司在收購前為你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合計27.96億元,上述擔保至今仍在擔保期間。
2021年5月,公司控制的西安福迪醫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其0.8億元定期 存單,為上海邦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提供質押擔保。
三、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
北盟物流的土地在併入上市公司前已經為控股股股東及實控人與延安市鼎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轉讓延安必康股權提供擔保。
上海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凡是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買入,並且12月31日收盤還持有的投資者有望通過民事賠償彌補部分損失。投資者方面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記錄、身份證明以及委託文件即可。受損投資者可發郵件至[email protected]瞭解進一步資訊。
據吳立俊介紹,延安必康之前行政處罰事項導致投資者損失,部分案件已經得到和解,凡符合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間買入,且在2020年3月25日以後出售或仍舊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或者符合在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20年2月7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繼續索賠。
1月17日,延安必康大跌10.03%,總市值133.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