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賞女主播超百萬妻子欲跳橋,錢還能要回來嗎?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2-01-19 14:57
據媒體報道,1月8日深夜,上海長寧的李先生報警求助稱,其母親張女士坐在古北路橋邊欲跳橋自殺。民警將之救下後,問及原因,竟是丈夫給女主播打賞超百萬元,揮霍完了家中積蓄。被救後,張女士還在説:“欠了一屁股債,日子沒法過了。”

這件事有三點值得我們關心的問題:
第一,張女士能否要求直播平台和女主播返還丈夫的打賞?
這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女主播並不瞭解張女士丈夫的婚姻情況,和張女士丈夫不存在不正當關係,且沒有以此向張女士丈夫索要鉅額打賞的話,女主播是構成善意取得的,不用歸還。否則,張女士就有權主張打賞款是丈夫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無權處分,可以要求女主播返還屬於張女士的份額。
第二,張女士要不要承擔丈夫欠下的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張女士丈夫為了打賞心愛的女主播而欠下的債務,顯然不是用於家庭生活,因此屬於個人債務,張女士不用承擔。
第三,張女士能否通過離婚來止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家裏的積蓄雖然被丈夫揮霍光了,但房子之類的不動產應該還在,所以還是趁丈夫把房子也給折騰出去之前,離婚把房子保住吧。
為了滿足在女主播面前的虛榮心,博女主播一笑,不顧家人死活,這樣的丈夫也不值得依靠了,離婚未嘗不是一種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