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酒駕的問題_風聞
兰陵笑笑生-2022-01-19 13:43
有一個帖子説到酒駕的問題,説説我知道的確實的例子:
1.去年有兩個朋友酒後駕駛出了事,一個是酒駕,被吊證半年,剛搞好了;一個是醉駕,要在裏面過年了。
2.前老闆,醉駕撞了路中間護欄車騎在護欄上,人睡着了,同樣是要進去的,不過沒有等到判就進去醫院一直住到走了。
3.朋友的老婆,也是去年的,喝了三杯啤酒,覺得沒事,遇到查車,酒駕,也是吊證半年。
4.我自己,在好久以前還是開摩托車的時候後,那時候的酒駕根本就沒人在意,最嚴重的一次是開車撞路邊護欄人飛出去夾兩棵樹之間,人沒事,車子修了一千多塊,那時候的工資才一千多,最輕的那次是喝了四兩白酒,開摩托車,一開始很清醒,後來在路上忽然有那麼一瞬間的瞌睡,睜開眼的時候車子差點撞路邊水溝裏了;酒駕沒人太在意、有事情還可以輕鬆搞的定的時候,開小車,醉駕,絕對的醉駕,裝了一台小車,追尾,不嚴重,賠了一萬塊,對方不追究醉駕的問題;之後就不敢酒駕,解決問題的費用連吃飯喝酒連紅包連賠償都夠喝酒後打車打一年了。
5.跟酒駕無關的,以前的同事,去吃飯前把車開回去騎自行車出來,然後喝醉酒了,騎自行車回去,自己都忘記了在哪裏摔倒了,早上在家裏醒來的時候,血都把牀單給染紅了,好在傷口不大,第二天去醫院醫生説不適宜縫針了,只能包紮好就算了。
有人以各人酒量差異提出一刀切不合適,殊不知不單止各人的酒量有差異,即便是個人的不同時期不同狀態也有很明顯的酒量差異,如果用這個來界定,就無法界定酒駕,為人們解決問題提供無限的空間,這其實也是至今酒駕處罰還是有很多漏洞的煮要原因。酒駕的背後是自己家庭的傷害也是對對方的家庭的傷害,其危險性一點都不比故意殺人低——儘管不帶有明顯的惡意,所以我一直認為,酒駕應該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