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62歲過世的,20年後我和老父親商量賣掉房改房換一套新房,也是一通折騰_風聞
老饕-叫兽禽兽都一样2022-01-20 08:38
【本文來自《目瞪口呆!繼承我父親的房子公證處居然要看看我爺爺墳墓照片!》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起一個名字好難
- 那就對了唄,你父親買的,作為他的遺產,你的爺爺奶奶和你母親加你姐倆,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現在是你姐放棄繼承權了,所以你姐一家沒關係了。如果你母親還在,她也有一部分繼承權呢。不過這是你們娘倆的事兒,也先不用管了。剩下的就是你爺爺奶奶,如果在你父親之前去世,那也沒有關係了。如果不是,那他們任何一個當時在世的一方,都有繼承權,然後當這一方去世的時候,他的子女也就是你的伯父叔父姑姑,都會把他享有的這部分繼承下來,那你算算還有多少是你的。 所以現在問題來了,你主張這套房都是你的,就得證明你爺爺奶奶沒有繼承權,也就是説他們去世在你父親之前,要不然這邊公證過户給你了,回頭你的叔叔姑姑過來聲明人家的正當權益,算誰工作失誤?對吧。 那怎麼證明?照墓碑算好的了,如果非得死亡證明呢?幾十年過去了現在相關部門説查不着底檔不敢亂開,那你更頭疼。
變通救濟的方法還是有的,我母親62歲過世的,20年後我和老父親商量賣掉房改房換一套新房。也是一通折騰。
首先母親過世62歲,不能按常理(滿70)推定外公外婆已經先她過世,也需要用可信辦法證明外公外婆先她過世,年代久遠老家在2000公里以外的鄉下,死亡證明户籍註銷證明有碑的墳的照片都很難辦,我去母親單位的人事處複印了母親的人事檔案,裏面有每10年一次的主要社會關係調查表,對照65年和75年兩份調查表合理推定外公外婆都在75年以前過世了。
公證處採信了我的證據,出具了公證證明書。
然後拿着父親和姐姐的授權書去辦理了房產過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