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醫的角度來説,溺死多見於自殺和意外,但具體是自殺還是意外,不太好分辨_風聞
江上停云-2022-01-22 17:16
【本文來自《胡錫進評“威海警方通報嶽某尋找的兒子已死亡”》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從法醫的角度來説,溺死多見於自殺和意外,但具體是自殺還是意外,不太好分辨。
1.遺書不完全靠譜,有遺書大概率是自殺,但也不排除自殺前意外淹死的,而刑事案件不比民事審判,立案後的蒐證要求必須百分之百派出其他可能性,不允許大概,所以最後只能不認定;
2.自殺有後悔的,特別是溺死,有人剛開始嗆水就不想死了,開始玩命掙扎,但掙扎不成功,還是死了;另一部分人會出現水下應激,連掙扎痕跡都看不出來,無法認定到底是自殺還是意外;
3.更常見的是本案這種情況,遺書沒有,但人死了,而且發現的時候已經巨人觀了,大量屍表痕跡滅失,到底是自殺還是意外更不好定了,能排除刑事案件法醫已經盡力了;
從死者家屬的角度看,老兩口的文化素養不高(妻子文盲,丈夫不明確但想來不會太高),認知能力較差,對現代刑偵手段完全不理解(不知道DNA檢驗代表啥),認屍的時候僅僅根據巨人觀就認定不是自己兒子,還多次要求法醫驗骨頭,別説法醫不知道他倆要幹啥,就算知道大概是滴血驗親(我猜的),這也沒法操作,所謂滴血驗親早就被科學證實不靠譜了、這事兒説到底,就是老兩口不相信自己兒子沒了。他們的需要的是專業心理疏導,而不是重複檢驗或者信訪辦。
《中國新聞週刊》的記者專業素養確實有問題,當記者一定要有温度,但面對新聞事實一定要冷靜。夫妻倆不相信兒子身亡,對相關事實做了有意無意的隱瞞和淡化,記者但凡上網搜一下或者到當地公安機關了解下,也不會搞出偏差這麼遠的報道。
P.S 我不是法醫相關專業人士,該部分科普是從江寧婆婆那裏被科普的,感謝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