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也“小氣”,從家書看曾國藩的金錢觀_風聞
中国国家历史-《中国国家历史》官方账号-人民出版社《中国国家历史》连续出版物唯一官方号2022-01-2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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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充滿矛盾的、笨拙又聰明、清廉而剋制的曾國藩。

提起曾國藩,很多人能夠下意識地説出他是著名的湘軍創立者,是太平軍的剋星,是圓滑的官場老油條,是晚清的頂樑柱,是赫赫有名的兩江總督。但鮮有人知道,相對於他的這些功績,他還有着超前意識的金錢觀念。

俗話説三十而立,曾國藩正是這句話的踐行者。年輕時的曾國藩,有不少缺點。憤青,看不過眼的東西就要大罵。自視甚高,恃才傲物。性格暴躁,甚至兩次和朋友大打出手。
三十歲之後,曾國藩決定改掉自己的這些缺點,做個“聖人”,其中就包括金錢方面的剋制。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國藩在給弟弟們的家書中寫到:
“
予自三十歲以來,即以做官發財為恥,以官宦積金遺子孫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總不靠做官發財,以遺後人,神明鑑臨,予不食言。
”
意思就是,**他三十歲後,自覺做官不是為了發財,做官撈金留給子孫是可恥的事。**而曾國藩也確實説到做到,於公於私都能謹守誓言。


於公
從“職務”中來,到“職務”中去
曾國藩在京城只用了十年時間就從七品小官做到二品大員。做過統帥,當過總督。他人生的最後十二年,一直穩居於總督的高位上,按理説應該可以攢下上百萬兩銀子,但實際上卻只留下了一萬八千兩,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們來看看曾國藩的經濟情況。
◆當大帥不要錢
曾國藩在京城當官的時候,日子過得挺苦。工資不高,又沒有額外收入,做了幾年官,別説幫到家裏人,連自己回湖南老家的路費都沒有。
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十一日,曾國藩寫給父母的信裏有這麼一段話:
“
男近來每日習字,不多看書。同年邀為試帖詩課……此刻光景已窘,幸每月可收公項房錢十五千外,些微挪借,即可過度,京城銀錢,此外間究為活動。家中去年澈底澄清,餘債無多,此真可喜!
”
幾年之後,道光二十八年七月二十日,曾國藩在寫給叔父的信中寫道:
“
……侄兒今年窘困的情形,還過於往年。但東支西扯,還勉強可以敷衍過去,明年如得一外差,或升侍郎,便可以彌補虧空了。家裏今年季弟辦喜事,不知窘迫不?侄兒今年在八月接到俸錢,馬上集五十金回家,就是去年我説的每年一百金的許諾。……
”
那個時候的曾國藩,日子過得捉襟見肘,還體現不出他在踐行“做官不為發財”的誓言,因為他並沒有發財的機會。

**曾國藩真正開始發跡是在離開京城,當上統帥之後。**在那個年代,帶兵打仗是一條最快速的致富途徑。因為作為軍隊將領,一方面朝廷會給予撥款,另一方面打仗過程中能得到戰利品。那麼當上統帥有多能賺錢呢?看看曾國藩的弟弟曾國荃就懂了。曾國荃也帶兵打仗,他的性格和曾國藩很不同,膽大性急,做事大手大腳。咸豐八年,曾國荃在湖南老家建起一座豪宅,叫做“大夫第”。“大夫第”一字形排開,全長接近一公里,層層院落,總共有24個天井,總建築面積達13萬平方米,用的原材料也很講究。有湖南老鄉嘲笑:“這哪裏是一座房子,根本就是一座廟宇”,可以想見,這座豪宅有多豪。曾家僅依靠曾國荃的貢獻便已躋身大地主之列。
對比之下,曾國藩就顯得很寒酸。咸豐四年,湘軍打了勝仗,曾國藩給四位弟弟寫了一封家書:
“
……茲由魏蔭亭還鄉之便,付去銀一百兩,為家中卒歲之資,以三分計之,新屋人多,取其二以供用,老屋人少,取其一以供用,外五十兩一封,以送親族各家……。
”
僅僅是一百兩銀子,還要分成三份,可見曾國藩確實是不富裕。
曾國藩對自己一直沒能幫到家裏心有愧欠,咸豐八年五月,他在給曾國荃的信中説道:
“
……餘在外未付銀寄家,實因初出之時,默立此誓,又於發州縣信中,以‘不要錢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而令老父在家,受盡窘迫,百計經營,至今以為深痛……。
”
曾國藩率領湘軍鎮壓太平天國十幾年,前前後後總計和皇帝報銷了三千萬兩銀子,如果他想發財的話,撈個一兩百萬簡直是小事一樁。但曾國藩並沒有這樣做,反而在他當上統帥之後,寄回家的錢比在京城當官時寄回家的錢還變少了。
這是因為曾國藩有一種信念,他自己作為統帥,一定要以身作則,清廉為官,才能以德服人,這個軍隊紀律才會好。所以他不拿應得之外的財物。

◆離任不“帶”錢的總督
直到後來做總督也是一樣。清朝的體制部分承襲了明朝低薪養廉的制度,擺在枱面上的工資很低,僅能勉強維持温飽。譬如正規綠營軍的軍士,許多士兵都有自己的第二職業,有人種地,有人經商,歸根結底就是朝廷給的俸祿太薄,必須另謀職業來養家餬口。整個朝廷上下都是如此,因此催生了各種合法的“陋規”,也就是灰色收入。總督一職,是權傾一方的高官,除了基本工資,朝廷每年還會額外發放養廉銀,加上其他各種合法灰色收入,年薪大約二十萬兩銀子。
但是清朝還有個特殊制度,就是總督衙門裏只有總督一人是國家公務員,其他人都是總督聘請的“臨時工”,“臨時工”的人數和薪資由總督自行決定,豐儉由人。而是豐還是儉,那就要看收受的灰色收入有多少,因為基本工資少到可以忽略不計,“陋規”才是大頭。
總督級別平均一年的灰色收入大約十八萬兩,對一般總督而言,每年的公務花費花個四萬兩已綽綽有餘,還剩下十四萬兩進入自己私人口袋,過得很滋潤。而曾國藩不一樣,曾國藩光是灰色收入這一項,就比別人少收幾萬兩。

當上總督後,曾國藩要出發去祁門,他知道一路上的官員肯定會大搞排場大送禮物給他,所以在出發前,他特意發了一條通知給水師將領:**國藩赴水營,請閣下告誡各營,無迎接,無辦離,無辦席,無放大炮。**意思就是,你們不要搞迎來送往那一套,我不喜歡。但是下屬們以為曾國藩只是客氣,還是很隆重地來迎接曾國藩,曾國藩生氣了,説你們再這樣我就處分你們。這時候大家才知道曾國藩是認真的。
曾國藩基於工作需要和維持最基本的人情往來不得不收的那一部分灰色收入,都用在了聘請工作人員、閲兵獎勵以及與皇帝的文書來往上。是的,你沒有看錯,作為總督,不僅要自掏腰包聘請員工,還要自掏腰包檢閲軍隊,遞送奏摺也要自費。這些費用加起來,每年就需要花費六萬兩,僅僅依靠一百五十兩工資和一萬八千兩養廉銀的話根本入不敷出。即便是著名的禁煙大臣林則徐,也不得不每年收受至少一萬兩下級供奉的“陋規”,因為沒有這一萬兩銀子他請不起助手,正常工作也無法開展。
曾國藩收取的那部分灰色收入,用在正常開支之後,還有剩餘的部分,在他離任的時候一分都沒有帶走。同治七年,曾國藩從兩江總督調任直隸總督,他所收取用於辦公的“陋規”還剩下一萬兩,他給兒子曾紀澤寫了封信,特別叮囑:此筆款項,散去可也。凡散財最忌留名。


於私
心意已知,禮且退回
◆過年過節過生日不喜收禮的總督
咸豐十一年,曾國藩把家人接到身邊,需重新裝修房子,置辦傢俱。當時的知府知道這事之後,給曾國藩送來了一應俱全的家居日用物品。曾國藩既不願違背自己的原則,也不願辜負別人的一番好意,於是就收下了7張草蓆,其餘都物歸原主。未免誤會,曾國藩還特意寫信解釋道:你的好意我心領了,我很感激。但是它們太貴重,我不能收。
曾國藩壽辰,湘軍上下都知道他的脾氣,所以都不敢送禮。只有一個叫鮑超的將領,不管不顧地給曾國藩送來了十六大包禮物,其中不乏奇珍異寶。曾國藩看着這大包小包笑了,只收下一頂繡花小帽子,其餘全部退回。
不止生前,曾國藩還考慮到了他死後送禮的事。曾國藩早早寫下遺囑,囑咐兒女們不可以在給他辦喪事時收禮:
“
餘若長逝,靈柩自以由運河搬運回江南歸湘為便,中間雖有臨清至張秋一節須改陸路,較之全行陸路者差易。去年由海船送來之書籍、木器等,過於繁重,斷不可全行帶回,須細心分別去留。可送者分送,可毀者焚燬。其必不可棄者,乃行帶歸。毋貪瑣物而花途費。其在保定自制之木器,全行分送。沿途謝絕一切,概不收禮。
”
曾紀澤謹遵父親教誨,李鴻章千里迢迢帶着大筆銀子前來奔喪,曾紀澤一分也不收,其他人的更不在話下。

◆嚴厲而樸素的一家之主
曾國藩對自己家人也很“吝嗇”。曾國藩考上進士後要進京做官,家裏有好幾個親戚都盼着能沾點光。曾國藩的二舅甚至表示,如果將來能到曾國藩家當個燒火做飯的工人,至少能填飽肚子。然而曾國藩在做京官的那些年,負債累累,甚至連回老家的路費都沒有,更不用説幫襯親友。
曾國藩遠在京城,曾夫人獨自在鄉下,事必躬親,生活貧寒,甚至連鄰里鄉親都認為,一個大官之家,不應該如此拮据。那麼當時曾夫人自己在老家時,家裏困難到什麼程度呢?曾國藩的小女兒曾紀芬曾經回憶道:
“
先公在軍時,先母居鄉,手中竟無零錢可用。拮据情形,為他人所不諒,以為督撫大帥之家不應窘乏若此。其實鄉間有言,修善堂殺一豬之油,止能供三日之食;黃金堂殺一雞之油,亦須作三日之用。修善堂者,先叔澄侯公所居,因辦理鄉團公事客多,常飯數桌。黃金堂則先母所居之宅也。即此可知先母節儉之情形矣。
”
曾夫人在老家過夠了苦日子,終於被曾國藩接到身邊,以為從此可以享福,沒想到跟着當時已經身為總督的曾國藩,日子過得比在鄉下時還要苦。
曾家的女人們,每天從早到晚都要幹苦力活。曾國藩甚至給她們做了一張日程表:**早餐後,做小菜酒釀之類;午飯後,做針線活;晚飯後,做鞋子。**這麼心酸的總督府家人,整個大清就只有曾國藩這一家。
咸豐五年,曾國藩在給弟弟曾國潢的家書中,有這麼一段話:
“
子孫之貧富,各有命定。命果應富,雖無私產亦必自有飯吃;命果應貧,雖有私產,亦仍歸於無飯可吃。兄閲歷數十年,於人世之窮通得失思之爛熟。
”
曾國藩向來不主張給子孫遺留家產,因此他不需要營營役役,為財物喪失原則。曾國藩一共有兩個兒子、五個女兒。打從他還當京官之時,就已定好每個女兒的嫁妝是二百兩銀子。等到了同治五年(1866年),物價已經和曾國藩當京官時相比有了大幅度提升,但四女兒出嫁時,曾國藩還是隻給二百兩銀子嫁妝。這個數目,已經遠遠脱離當時社會實際。曾國荃不敢置信,無奈只能自己再給四百兩,這才體面地辦了的婚事。
曾國藩總體來説是一個既清廉又“污濁”的矛盾體,他對金錢的態度,既排斥又接納。具體表現在,他對收取下級官員供奉的“陋規”表示抗拒,但自己又心甘情願給同僚及困難親友送出財禮。所謂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剛則易折,曾國藩明白這個道理。他並不是明朝海瑞那種典型到極致的清官,清廉到買一次肉都要被同行當作新聞看待。他的“污濁”,歸根結底是一種妥協,更是一種更堅定的堅持自我。
這就是曾國藩。相比於大多數人所認識的成功而厚黑的曾國藩,他其實是一個充滿矛盾的、笨拙又聰明、清廉而剋制的曾國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