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當下的中國社會,到底是法治重要還是德治呢?_風聞
Gx-素质低下禁言-认知水平低下禁言-请自行对号入座2022-01-27 13:20
【本文由“大水風”推薦,來自《孫武:《萬曆十五年》對中國的批評,偏頗在哪裏?》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唯心裝罐飛昇
- 呼喚“情理法”是麼?敗壞就是“情”高於“法”開始的,有什麼好説的?道德沒有物質的憑依怎麼判別其高下?立法不就是為了維持最大程度的正義麼?道德是一個彈性太大的標準了,可以提倡不可依靠。
1,然而真實的事實是,依靠以德治國,中國歷史上建立了數個大一統的王朝,加在一起有1500年,去掉王朝後期的戰亂年代,長治久安的時間也有1300年。而且這還是在農業社會條件下,政府治理能力先天不足的情況下達到的。而西方法治,從法國大革命開始算到現在也不過200多年。中國的法治與西方的德治,哪一種更被歷史所證明?
2,至於所謂正義,華爾街搞出經濟危機,結果按照法律無人擔責受罰,這是否正義呢?能否真正做到正義,其核心主要矛盾在於管理社會的組織是否可以真正做到正義。如果這個組織是正義的,即使法治差一點,社會的正義依然可以推進,如果這個組織是不義的,即便做到了完全的法治,他們也完全可以把法律改成惡法。
3,想沒想過一個社會如何保持長治久安?事實上就是依靠道德的彈性。兩口子過日子,總有各種問題因為種種原因出現矛盾,這個時候如果理大於情,什麼事情都要爭論個對錯,這日子還能過的長久嗎?相反如果情大於理,是非對錯不重要,兩口的感情更重要。這兩種過法那個能過的長久?國家治理同理,國家很大,任何一個國家都有很多的社會階層,各種相互矛盾的訴求。面對社會矛盾,如果解決一切問題都依靠法律,把是非對錯搞得一清二楚,各種矛盾擺在枱面上,恐怕國家距離亡國也不遠了。
4,歸根結底,德是法的基礎,絕大多數的法律(惡法除外),其制定的初衷與根本精神都是道德。法律與道德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統一的、但世事無絕對,總會有某些極端特殊的情況下,完全的尊法並非解決問題最正確,最合理的辦法。這個時候就需要有道德的彈性來解決問題。這也就是張維為教授所説的“一點智慧”。比如現在的中國,如果法律能解決一切問題,有法院就行了,為什麼還要有信訪辦?
那麼中國人是否掌握這“一點智慧”呢?歷史已經證明了,在中國2200年的帝制時代,有1300年都可以做到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