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都排斥加班,卻沒有齊心協力一起下班就走呢?_風聞
云去闲-2022-01-28 09:49
【本文來自《我是95後:我不願加班,誰愛加誰加》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一、從員工和公司的關係分析:
1、從員工角度講,員工沒有把公司當作自己的公司。如果是自己開了個小餐館,那肯定是只要有客人來吃飯,24小時營業都是完全可以的。不願意加班,從思想深處來説還是把公司當作是別人的,不是自己的。誰願意為別人付出更多啊!
2、從公司角度來講,公司也沒有把員工當作自己的家人,而是把員工當作是外人,甚至連外人都不是,説不好聽的就是奴隸。公司有一種高高在上的感覺,感覺自己是上帝,是自己養活了員工。
3、既然維繫公司和員工的只有冷冰冰的僱傭合同,那麼為什麼要無原則地加班?為什麼在沒有得到更多工資的情況下加班?
4、小時候上學,學過一篇課文,叫做《偉大的創舉》,説的是蘇聯時期喀山的工人們在星期六無報酬地參加勞動,為國家建設出力。列寧稱之為“偉大的創舉”,體現了工人的共產主義覺悟。由此可見,你不能説員工沒有覺悟。員工的覺悟不是靠建立在工資、獎金、僱傭合同上的。要讓員工感覺是在幹事業,是為自己在幹事業。要把員工當作自己家人。
二、從公司內部管理來講,公司內部管理不善。
1、有業務要加班,沒有業務也要加班。公司最上層要顯示自己的權威,中層要顯示自己在努力,只有最底層的員工在磨洋工。有時工作已經幹完了,也不讓走。
2、公司發展方向出了問題。到底是為了加班而加班呢,還是為了公司發展為了公司忙不完的業務而加班呢?
三、從社會層面來講,管理缺失:
1、公司對員工實施996工作模式,甚至無限制加班加點,明顯是違反《勞動法》,政府監管部門、工會,都沒有盡到職責。
2、員工個人無法獨自抗拒公司這個龐然大物。員工只能選擇辭職。最底層民眾的利益受到了違法侵害。有關部門不出面管理,最終受傷的還是整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