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養媳” 事件當事人:我12歲被賣給大齡光棍男,村幹部親手為買賣家寫協議書_風聞
吃饭睡觉打boss-2022-01-3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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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八孩媽媽”事件曝光後,1月29日,重慶巫山童養媳事件當事人馬豔泮@巫山六月雪 在微博上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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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女士1998年領證,我1988年出生的,年後我就迎接34歲的生日了。這位女士遭受的苦難時間長達24年,這24年她的每一天都在黑暗裏度過。
我簡單説説我的經歷,因為我承受能力很強,精神智力還是正常的。
2000年12歲的時候被我大伯賣給大齡光棍男陳學生,大伯在賣我的過程中,村幹部都有參與進來,村幹部親手為人販子大伯和買家寫協議書並簽字。
2001年我13歲的時候被買家陳學生帶去福建打工,期間被強暴,我報警了,去派出所做了筆錄的。我大伯給派出所的所長送了一些雞蛋,公雞,臘肉豬腳等……派出所所長就把此事壓下來了,不讓民警再調查。(你們想想,我們女性的命在一個所長的眼裏還不如一些雞蛋臘肉)!
之後我就被買家陳學生帶回去鎖起來了,跑不掉了。只要我逃跑,只要我反抗,買家陳學生就把我往死裏打。牀頭隨時都是放的兩根荊竹棒,經常是半夜起牀打我。被強暴懷孕,14歲就生下孩子。
2006年,我18歲的時候,我逃跑成功了,可是我大伯通風報信給買家陳學生,透露我的行蹤給買家陳學生,買家陳學生找了九男一女把我抓回去,在此過程中,我姐姐多次給派出所打電話求助,(當時買家陳學生的表哥董澤竹對我姐姐説:你打電話沒有用,我們來的時候經過派出所扔了2000塊錢在派出所。同時還告訴我姐姐,説我們就算是起訴到法院也沒有用,他們只要給法官3000到5000塊錢,法官就會按照他們的要求判不准我離開買家陳學生),説我被抓走了,派出所也結了電話,但未出警。
所以啊,為什麼我會説這件事當地村委會、鎮政府、派出所是知道的呢,因為我親身經歷過!他們就是不想管,是壓根就不管!
當年,如果不是我承受能力強,被買家陳學生毒打摧殘的話,我如果也成了精神病人,智力障礙等……那麼我會跟這位女士一樣,會被用鐵鏈鎖起來,會成為買家陳學生和他弟弟以及他的表兄弟們的性工具,會繼續遭受被這一幫畜生強暴,直到死亡。
所以這位女士的遭遇,我能感同身受,看了真的好難過,真的好想過去給她穿上厚厚的棉衣,再抱抱她。

重慶“童養媳” 事件當事人馬泮豔:我將追究到老死的那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