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壹傳媒”醜惡的一生_風聞
大熊球萨瓦-马克思主义好!2022-01-31 06:53
2002年10月,香港《壹週刊》的報道被裁定17次違法,每次罰款5千港元至1萬4千港元不等。於台灣則被裁定違法逾4次。根據香港政府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轄下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資料顯示,截至2013年6月19日,壹傳媒旗下刊物因為發佈第二類不雅物品而被判罰的個案多達127宗。
《蘋果日報》着重圖片,頭版新聞的圖片時而賣弄血腥、暴力及色情,以產生震撼及煽情效果,不論在香港或者台灣,都是極具影響力的主流媒體。《爽報》於2011年出版首月則已經被票控11項發佈不雅物品罪名,合共判罰款11萬港元。《壹週刊》被部分媒體以偏激和誇張的報道手法見稱。香港的時事分冊則着重宣傳政府負面訊息。娛樂分冊頭版往往為狗仔隊偷拍得來的照片,而內容以八卦及傳聞性質居多。
例子
1996年6月29日,《忽然一週》報導迪生創建董事會主席潘迪生罹患癌症之後通過篤信宗教而控制了病情,報導被指未經證實,《蘋果日報》刊登道歉啓事。
1998年10月,《蘋果日報》記者向陳健康提供金錢利益,即5000元報酬,安排妓女與他拍“獨家照片”,報道手法引起社會非議,事後由創辦人、集團董事會主席黎智英刊登頭版全版篇幅公開道歉啓事。
2002年8月,影星陳寶蓮墮樓身亡,香港《壹週刊》刊登陳氏的遺容照,被裁定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判罰款港幣5千元。
2003年5月,香港《壹週刊》以《非典型自娛裸照DIY》為題,刊登中學女生的打格裸照,被香港報業評議會公開譴責。
2006年6月,14歲女童星李藴為《壹本便利》拍攝的一批照片,照片疑經過加工,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140多宗投訴,《壹本便利》因此被罰款港幣1萬元,截至2003年7月25日累積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12次。
2006年8月23日,《壹本便利》第761期刊登了鍾欣潼在後台更衣的照片,懷疑被事先安裝的針孔攝影機偷拍。因此事,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2800多宗投訴。
2011年1月,蘋果動新聞發佈一段關於本拉登被迷殺的片段,被指涉嫌褻瀆伊斯蘭教。另外一段片段更是公然展示一名外國女性的裸露乳頭照片,遭到婦女團體狠批其以色情為賣點,手法低劣。
2011年,《蘋果日報》頭版新聞以《中大迎新營玩死女生》為標題,報道香港中文大學物理系新生在寓所墮樓身亡的新聞,被指是以誣衊及譁眾取寵方式對事件未審先判,誤導公眾及嚴重損害香港中文大學的形象,報道引起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發出聲明,呼籲全體同學、教職員及校友罷讀《蘋果日報》。
2012年3月,其兩份週刊偷拍香港藝人裸照,被判侵犯個人隱私。
2013年11月21日,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指在香港免費電視牌照事件中,其長期被壹傳媒抹黑醜化,將壹傳媒列為“不受歡迎媒體”,拒絕其記者進入電視城,公司及藝員活動亦不接受壹傳媒採訪。
勞資糾紛事件
2017年6月,香港媒體報道壹傳媒傳言計劃將以外判形式聘請編採人員,引發香港員工反彈,併發起工業行動。壹傳媒工會發出緊急呼籲,表明反對任何形式外判。有立法會議員對壹傳媒行徑感遺憾和表達強烈抗議。
同年7月5日,逾100名員工響應號召穿黑衣集體離開工作崗位到壹傳媒大樓門外默站抗議,並帶同“拼搏廿二年,即炒無情面”和“專業外判,人心渙散”等抗議字句。他們指出外判計劃可能使人員失去應有勞工權益及保障,新聞質素也無保證,對此甚感失望,公司內部也已展開零星的裁員行動。壹傳媒工會發言人發表宣言指公司外判計劃使集團“人心潰散,士氣低落”,也對整個傳媒行業帶來災難性影響;是傳媒“零散化”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