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硬的春節_風聞
guan_16437959682063-2022-02-05 12:41
來源:《海南日報》
源網址為:http://www.banyuetan.org/chcontent/sz/hqkd/201121/58638.shtml
“春節”一詞,其歷史還不滿一百年。此前,過年單指“大年初一”,“春節”則指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或者泛指春季。“過年”改稱“春節”,與袁世凱和孫中山有關,更和差點被取消的“過年”有關。
春節作為一個短暫的休息日,作為東方社會一年一度的狂歡節,在動盪的、以舊革新的時段裏,屢次被拎出來説事兒,慘遭厄運。近現代歷史上,農曆新年至少三次被禁。但每次被禁後又都蓬勃發展,其堅硬與柔韌,很值得一提。又逢一年一度新春佳節,願春節平靜的、庸常的幸福常在。
曾經有個傳説擺在我的面前,一直覺得很惡俗。傳説中,有種動物叫做“年”,“年”若來了,樹木凋蔽,百草不生。於是人們點燃鞭炮把“年”嚇走。“年”過去了,繁花盛開,萬物復甦。這就是“過年”的來歷。
為什麼要“過年”?當初過年是否像現在這樣規模宏大?這些都已無從考證,但肯定不會如傳説那般簡單,或許跟古代的祭祀有關吧。文字記載中,中國的“元旦”,也就是過年的“節點”,並非一成不變,它曾幾經修改:夏代元旦為正月初一;殷商定在十二月初一;周代提前至十一月初一;秦始皇統一全國以後,再提前至十月初一為元旦,直至西漢初期。到漢武帝時頒行《太初曆》,才恢復夏代的以正月初一為元旦。以後歷代相沿未改,所以這個曆法又叫“夏曆”(今俗稱為農曆)。
不知道秦始皇為何把元旦定在十月初一,而漢武帝改回正月初一,且後世兩千多年沒修改,可見“正月初一”有其科學上、心理上的合理性,只是後世莫名其詳罷了。
“春節”一詞,其歷史還不滿一百年。此前,過年單指“大年初一”,“春節”則指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或者泛指春季。“過年”改稱“春節”,與袁世凱和孫中山有關,更和差點被取消的“過年”有關。
第一次被禁,袁世凱簽字恢復
1912年元旦,中華民國在南京成立,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隨即宣佈廢除中國舊曆,採用陽曆(即公曆),用民國紀年。這樣做帶有改朝換代重新確立國統的意味,也有向封建王朝徹底決裂的含義。但很顯然,這並沒顧及平民百姓的感受,更沒徵詢他們的意見,而是幾個人一拍腦袋就定下來的。
孫中山自幼在國外遊學,組織反清活動,似乎對中國的傳統節日並不熱心,所以輕易取消了農曆,崽賣爺田不心疼,過年的泛政治化濫觴於此。孫中山的這個命令,民間並沒接受,只是採取了一個折中的辦法同時使用陰曆和陽曆兩種曆法。當年2月18日(壬子年正月初一),民間仍然過了傳統新年,其他傳統節日也照舊。
不久,袁世凱取代孫中山,被正式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1913年(民國二年)7月,當時任內務總長的朱啓鈐向袁世凱呈上一份四時節假的報告,稱:“我國舊俗,每年四時令節,即應明文規定,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凡我國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員,亦准假一日。”
一年過四個節,且把傳統節日一網打盡,維護道統的意識可見一斑。袁世凱支持這一建議,但因當時宣揚“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不宜把端午等漢族節日列為全國節日,袁世凱只批示”春節“例行放假,次年(1914年)起開始實行。自此,農曆歲首就由以往的“過年”改成了“春節”,又成國家法定節日。
“春節”過還是不過,孫中山和袁世凱就此展開了拔河遊戲。大家奉行的是“凡是敵人贊成的,我們就反對;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贊成”這一原則。只因為“春節”由袁世凱批示而來,許多反袁勢力都拒絕過春節。
現在想來,當時社會的精英階層提出不過春節的號召,應該跟“打倒孔家店”等口號一脈相承,都是要與過去決裂,或許有其時尚乃至合理之處。但在現實生活中,過去造就了現在,並影響未來,不是説決裂就徹底決裂得了的,即便它真的一無是處。再説,春節不過是一個節日,民間傳統而已,精英人士一直以為可以代民發言,甚至遮蔽民意,結果用力過猛,引起反彈與警惕。孫中山此後數次提出廢除“春節”,響應者甚少。春節因此得以保留。
第二次被禁,共產黨號召恢復
1928年,東北易幟,蔣介石以國民政府的名義發表宣言,通告“統一完成”。掌握了國家政權的國民黨開始強力推行“國曆”(陽曆),並將舊曆視為“廢歷”,還制定了“國民歷”頒行各省。1928年12月8日,國民黨中執委又提出《中央對普用新曆廢除舊曆協助辦法》,通令各級黨部及民眾團體廢除舊曆。
張繼平先生曾在《濟南時報》上發表文章,介紹1929年濟南百姓過春節的情形:春節前,剛到任三個多月的山東省主席孫良誠便發佈了“禁過春節”的通令。當時的報紙對這一通令進行了報道,標題是《孫主席禁過舊曆年見面賀喜罰洋五元》,文稱:“山東省政府孫(良誠)主席通令所屬各機關,禁止商民過舊曆年,自三日起禁屠,元旦勒令各商開門,照常營業,並指派密探,凡有見面賀恭喜者,罰洋五元。”通令中的“三日”,説的是1929年2月3日,也就是陰曆臘月二十四。自過了小年,就不許老百姓殺雞宰鵝。中國報紙歷有年節休刊的傳統,當局既然已禁過春節,媒體自然不敢違命,只好“遵命,廢歷年尾不停刊”。警察當局也在節前發佈公告:“現值廢歷年關,一般商民,狃於積習,仍多燃放爆竹,不獨易肇火禍,抑且妨礙治安,自應嚴行禁止,無論白晝夜晚,不準燃放爆竹。”
然而,再強大的行政力量,仍有鞭長莫及之處,那就是千百年來積澱而成的民眾心理和風俗習慣。於是出現了這樣的怪象:一方面是政府的嚴令,是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團體對舊曆新年的有意的冷漠,另一方面,民間過舊曆新年之習俗及熱鬧場景,卻絲毫沒有因政府一紙禁令而減弱。當年北京《晨報》對此曾有生動描述:“一般人民於陽曆新年異常冷淡,對於陰曆新年,則特別高興。就北京一城而論,在陽曆新年的時候,除各公共機關門口結幾塊彩牌,與停止辦公幾天外,社會上絕無甚麼表示為新年點綴的,而在陰曆新年時候,無論何界都一律休息,而羣趨於行樂一途,燃放爆竹徹宵不絕,比之陽曆新年實在熱鬧百倍。”當時一副對聯形容得很妙:“男女平權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陰陽合曆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
自然,該政策受到了民眾的普遍抵制。政令一頒佈,共產黨首先站出來表示反對,由此掀起一個反對國民黨政令的小高潮。是時,共產黨比國民黨更革命,似乎對於這種傳統的節日無特殊感情,但他們看到了民意的力量,正所謂民意難違。在各方力量的牽制下,取消春節的政令無疾而終,不了了之。
春節的第三次被禁止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決議,規定元旦放假1天,春節3天,五一勞動節1天,國慶節2天,正式以法令的形式確認春節的地位。但在文格期間春節又遭一劫。1967年1月29日,國家向全國發出了關於1967年春節不放假的通知:“當前正處在無產階級格命派大聯合,以排山倒海之勢向檔內一小撮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展開全面奪泉的關鍵時刻,根據廣大格命羣眾的要求……決定1967年春節不放假;職工探親假在文格期間暫停執行,以後再補。”城市裏,很多工廠不得不繼續加班。但在農村,人們很容易找到變通手段,比如,給慶祝活動披上尊崇偶像的外衣,全村人敲鑼打鼓放鞭炮,熱熱鬧鬧地過春節。儘管文格有着摧毀一切的氣勢,卻拿春節沒有奈何。此足見傳統文化的強大。1976年文格結束。1979年1月17日,《人民日報》上發表有針對性的羣眾來信:《為什麼春節不放假》、《讓農民過個“安定年”》,為恢復春節預熱。1980年,中國全面恢復春節休假制度。儘管當時也通過“移風易俗”等口號弱化春節期間的“迷信活動”,但被壓抑了一次又一次的春節慶祝活動終於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
與此相關的內容也在一次次反覆中凸顯出其堅硬本質。1997年,由於一些專家質疑中國農曆,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停止播報農曆日期;2007年春節,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恢復已停播10年的農曆日期;2007年11月9日,國務院發佈《年節放假辦法休定草案》徵求意見;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正式發佈《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除夕日、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成為法定節假日。
春節作為一個短暫的休息日,作為東方社會一年一度的狂歡節,在動盪的、以舊革新的時段裏,屢次被拎出來説事兒,慘遭厄運。在平和的階段中,則成為人們安享生活的一個見證。(文\本刊特約撰稿 王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