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豐縣這些被拐賣後“不予離婚”的判決文書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2-02-16 22:21
作者: 雷斯林 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 / raistlin2017
01
這已經是我們寫豐縣事件的第三篇文章了,如果還不知道發生什麼的,可以翻翻之前的文章。
在徐州2月10日發了通告,決定刑事拘留人販子以及楊某俠丈夫後:

輿論卻並未平息,因為很多人根本就不覺得楊某俠是小花梅。
先是兩位早就離開行業的調查記者,真的走訪了雲南亞古村,發現無論當地村民還是小花梅的妹妹都認不出那位被鐵鏈拴住的女人:


接着,微博大v@鄧飛又發出了微博網友發給他的爆料:

説楊某俠和董志民的結婚證照片是這樣的:

做清晰了是這樣:

和視頻裏的那位女士長得實在是不太像:

結婚證上還有年齡:

如果這張結婚證是真的,那就意味着楊某俠已經53歲了,同時意味着她在近50歲高齡時,還連續生育了3-4個子女。這在全中國都比較罕見。
所以很多人懷疑這位被鐵鏈拴住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小花梅,真正的小花梅已經不在董志民家了。然而,當地的通報明明白白寫着,已經做了DNA檢測,確認小花梅就是楊某俠。
沒有讓人信服的官方報告,民間只能自己去探求真相,探求的過程中難免有一些渾水摸魚的假消息。
現在有些人出來呼籲,説不要妖魔化這件事,不要陰謀論。但我覺得真的想讓人就事論事,就應該拿出一份讓大多數人能接受的通告,把真相講清楚。
過去犯的錯需要追責,我們更需要看到追責的態度,以避免以後還會發生相似的事情。
02
但我今天想説的不止於此。我看到幾封當地的判決文書,基本都是被拐賣到豐縣的婦女,試圖離婚時受挫,被“勸和”。






其實類似的故事我們已經聽過很多次。
在南周的特稿《被拐六年》中,出生於北京的14歲少女小丫,因為好心為一位二十多歲的“漂亮大姐姐”指路,就被騙到車上,被拐賣了:

被非法囚禁:

被強姦:

被迫懷孕:

然後居然還給她搞來一張結婚證:

好像只要有了這張結婚證,前面做的那些就都成了合法的:

於是她就在這個村子這樣被囚禁了六年,六年間,這個村子上上下下沒有人覺得這樣做不對,一整個村子就這樣看着她,不讓她逃跑:

幸好在六年後,小丫找到機會跑回了家,堅持要治那羣殘害她的人罪,正義才有可能得到伸張。
還有我們之前提過的所謂“嫁給大山的女人”。

她是一個農民家庭的女兒,從小喜歡讀書,可惜因為家境不好,唸完初中就離開家鄉去打工了。
1994年的時候,年僅18歲的她準備回家看望父母,結果被兩名女性人販子騙去了唐縣,轉手賣給了3名男性人販子。
她先是被人販子強暴,然後又被賣給了當地一個羊倌當老婆。

她被賣去的地方在大山深處,她多次逃跑未遂,三次自殺未果。孩子出生後,她也就不跑了,只能“認命”在村裏住了下來,和把她買去當媳婦的“丈夫”過日子。
丈夫卻常常因為她是“買來的媳婦”打她。

村裏的學校沒有代課老師,她又是全村文化水平最高的一個人,於是村裏希望她能做代課老師。在她答應後,漸漸得到了村裏人的尊重。燕趙都市報寫道:“就連丈夫都不敢打她了。”

接下來高潮來了。
2007年,她被評為“感動河北十大年度人物”,説她是“最美女教師”。
她的故事也被大幅篡改成了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主旨是歌頌女主的奉獻精神:

末了,這電影還説自己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

某媒體的頒獎詞是這麼寫的:
這位安於清貧授業解惑的代課教師一如小説《鳳凰琴》的翻版;從被拐賣到在山村紮根、施教,她對命運的奮爭讓人感慨、感動。

本來應該上《今日説法》普及買人口也是犯罪的事情,卻被做成了《感動河北》宣揚噁心的女性奉獻精神。
讓人不知道該説啥才好。
我們真的有一種超能力,就是能從所有苦澀惡臭的東西中嚼出甘甜,能在每一件本該憤怒的事情中品出正能量和感動來。
仔細想想,無論豐縣八孩母親、被拐六年的張小丫,還是那些被拐賣卻無法離婚的女人,又或者更多被拐賣的兒童,其實面臨的困境和郜豔敏都是一樣的。
即,只要被買的人最後融入這個家庭了,只要被賣的人最後原諒了買主,那之前買家的那些犯罪行為就既往不咎了。不但整個村子不覺得這有問題,就連某些基層管理人員也覺得這都是家務事,管不了也不用管。
而這恰恰是讓所有人恐懼的根源。
殺人犯可不可怕?
可怕。
但一次謀殺絕對不會有這些新聞讓人恐懼,因為我們知道命案必破,知道殺人犯會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知道法律會震懾壞人,讓人不敢造次。
法律是我們安全感的來源,同樣的,某些情況下法律的缺位也會讓人由心底感到恐懼。
如果僅僅因為被拐賣的人最後融入了家庭,就可以對那些犯罪者曾經的行為進行不判或者輕判的話,那這隻會助長犯罪不是嗎?
看看上面的新聞,每一個被拐賣的人都曾反抗過,但她們被關進小黑屋,被折磨意志,被強姦,被迫懷孕,然後日復一日在一個陌生的村子,和一個自己無法選擇的人一起生活。
人活着是需要一些寄託的,要麼寄託於事業,要麼寄託於家人朋友,要麼寄託於明天,對於被拐賣關在小黑屋裏的人來説,這些都不存在。絕望中,他們只能強迫自己接受這個現實。孩子出生以後,她們認命了,開始真的把那些曾經摺磨她的人當作“家人”。
這種“融入”和事後的“原諒”真的應該成為輕判買家的理由嗎?
我不這麼認為。
如果我不違法,就沒有人可以強迫我做任何事情。如果我出事了,那就一定會有人為我失去的負責。這是讓社會中的民眾有安全感的前提。
這樣我就不會因為“被認為有網癮”而被送進可怕的戒網癮學院,最後因為我已經被“洗腦”且沒有受到肉體傷害就不追究網癮治療中心的責任。
這樣就不會有人因為“我在深山裏被迫和拐賣大罵我的人一起生活了20年最後原諒了他們”就不追究涉嫌買賣人口,強姦,故意傷害罪的他們的責任。
只有確保有人負責,這些危險,邪惡,違法的勢力作惡前才會有所忌憚,才不會因為確信人性的軟弱而肆無忌憚地犯罪。才不會有類似“反正到時候只要讓他原諒我們就可以了。”這樣的荒唐念頭。
我不是堅強的人,我不信任自己終會改變的意志力。
我是一個普通人,我只信任不會被動搖的司法。
我們不知道怎樣才能讓實質的正義實現,我們只希望能通過程序上的正義,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安全。
03
某些人也有理由的。
“這些光棍如果不買媳婦會鬧事的。”
“這是歷史遺留問題,以後會慢慢解決的。“
“這個村子如果不買媳婦,村子就消亡了”
我同意隨着社會的發展,這些歷史遺留問題會漸漸解決,翻看數據也會發現,現在拐賣人口比以前少多了。
但每一個統計數據上的數字背後都是一個人的整個人生,我們發這些,也只是希望解決所謂“歷史遺留問題”可以更上心一點,更快一點。
至於解決這一問題,會不會造成村莊消亡,光棍鬧事的問題,我覺得農村光棍多,很大一部分原因重男輕女,性別比失調造成的惡果,這一惡果怎麼都不應該由無辜女性來買單。
最後,請允許我再重複一下上一篇文章的結尾。
對此,羅翔寫道:
如果天塌下來正義才能得到實現,那就塌吧。

如果現在還有需要通過拐賣婦女,強迫婦女生孩子才能存活下來的村落,那這些村落也應該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