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從無與無罪推定之我見_風聞
陶勇求索之路平坦心-求索之路平坦心官方账号-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探索真理、关心社稷。2022-02-16 07:20
原創 陶勇 求索之路平坦心 2022-02-11 22:48
疑罪從無原則是指在刑事司法中出現既不能排除犯罪嫌疑又不能證明有罪的兩難情況下從法律上推定為無罪,是認定刑事案件待證事實的一條重要的證據法則。無罪推定原則是指任何人在法院沒有以確實、充分的證據證實和判決其有罪前,應推定其無罪。以上兩條解釋源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2014年5月19日《堅持疑罪從無落實無罪推定精神》一文。
在司法實踐中,實行“疑罪從無”與“無罪推定”原則是否會放過壞人、令其逃避法律懲處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們以公安機關辦案為例,在對犯罪案件實施偵查期間,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本着“無罪推定”原則出發,既維護了嫌疑人的人格尊嚴,又避免先入為主、帶着有色眼鏡對待嫌疑人,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精神。而在所有進行的偵查活動中,努力找尋排除嫌疑人無涉犯罪的證據(不是開脱)——然而,事實上,真正的犯罪分子通常根本無法擺脱犯罪證據的指控。比方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偽證除外),沒有作案時間的證據等等。具體以盜竊案為例,嫌疑人案發時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充分可信,犯罪發生時嫌疑人正在參與、進行某項活動的證據充分可信——諸如此類,就可以排除作案嫌疑。相反,嫌疑人無果無法提供案發時不在現場的充足證據、案發時不具備作案時間的充足證據等等,那就能不能排除犯罪嫌疑。再加上犯罪動機、犯罪工具、犯罪痕跡等等,都是可以鑑別罪與非罪的……有鑑於此,認為“疑罪從無”與“無罪推定”原則反而會包庇壞人的觀點是存在侷限的。事實上,“疑罪從無”與“無罪推定”原則被我國司法體系採納,彰顯法治進步、文明進步、社會進步。“疑罪從無”與“無罪推定”原則不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專利,它是人類文明進步的結晶。“疑罪從無”與“無罪推定”原則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納入我國司法體系之前,曾有過多年爭議,尤其難以被公安部門接受。因為過去警方辦案不僅實行有罪推定、甚至屢屢進行刑訊逼供——説實話,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警方辦案很少不打的——不少犯罪分子確實在捱打之後、招架不住才招供。當然,有少數無辜的犯罪嫌疑人確實屈打成招,但法律不能以冤枉少數為代價來懲治犯罪,因此,有罪推定就成為阻礙法治進步、維護公平正義的障礙,所以,必須要摒棄。1993年9月,筆者正好轉入法學領域專修法律,先後在中國政法大學與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我們在法大專業課中刑法是必修的重頭戲。筆者曾通讀過《中國刑法案例大全》——事實上,筆者把所有專業課刑法、刑訴法,民法法、民訴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證據學等等案例全國都研讀過——後來課程納入一些經濟法課程也研讀過經濟法案例)。當時,中國法律院校教學依然傳統、教師上課就按照教材循序漸進講法律條文(會舉例案件),但不像國外法學教育直接採用“案例教學法”,以案教法。筆者第一學期缺課三分之、第二學期缺課三分之二……天天就泡圖書館自我實施案例教學法,效果非常顯著!最後的考試很容易就過關,當然複習考試課也參加聽課——有老師驚詫:你是誰?我怎麼從來沒見過你!不過,當年在校時夏天整天穿汗衫、短褲和拖鞋出入圖書館、教室等,自由散漫也不妥當。但證據學在中國法學界著名物證學專家羅大華上課的十節課,沒有逃課,刑訴法、國際法、知識產權法、司法文書學也沒逃課、老師講得不錯。
實行無罪推定原則後,中國警方刑訊逼供成為歷史。還説刑法,有個案例,講得就是警方辦案,為了按期完成任務(破案),對犯罪嫌疑人(疑似但無辜)進行刑訊逼供,但對方交代“朝令夕改”,經警方無所適從。記得有個細節,審問嫌犯作案時穿的什麼鞋子?案犯回答後,發現跟現場不吻合,後來,警方居然把嫌犯穿着的鞋子弄到現場按下“腳印”,然後製作石膏模型作為證據上報……再説一個風馬牛不相及的事例,有一個冤案很奇葩,無辜者與犯罪分子名字相同——最關鍵是血液檢測結果相同——在芸芸眾生中,十萬裏面有兩人血液檢測結果是相同的——別跟我説全世界沒有相通的兩片樹葉。於是,警方認定無辜者是犯罪作案者,當然就“繩之以法”了,事後,偶然因素,真正的犯罪分子再次犯案,審訊中為減輕處罰、“坦白從寬”,主動供訴曾經的犯罪,警方才發現之前辦理了冤假錯案,但是,對無辜者而言,遲來的正義已經不是正義!事實上,一般警務人員未必具有“十萬裏面有兩人血液檢測結果是相同”的知識——我在法大管院圖書館看到一本書《法醫學》,發現除我之外沒人閲讀,因為我每次去翻閲時,發現都在我特地放置的(怕圖書管理員整理書架挪走)位置——而我之所以沒借回宿舍閲讀是因為裏面太多犯罪現場恐怖血腥圖片,各種兇殺、爆炸、火災、姦殺、溺水死亡的形狀不同的遺體,殘缺不全的肢體、腥紅場景,實在令人毛骨悚然……那段時間,有時候晚上自習回宿舍,走在黑黑的樓梯上,不知不覺想起書中的場景嚇得不行、趕緊轉換思維想別的東西…… 今天晚上在網上搜法醫學+圖片,結果出來滿屏的各種嚇人圖片,看着孩怕、趕緊點關,嗚嗚嗚嗚嗚嗚我曾專門問過法大同學與在職學習的公檢法學員,沒人看《法醫學》,因為跟考試學分與工作無關,還有本警方專業書《刑事XX學》看的人也少,筆者是好奇心很重,啥都想知道才去看的。記得之前在學中文專業(漢語言文學)時,文學理論課教材《文學基礎理論》上有一句話:“無產階級文學家應該樣樣都研究、樣樣都精通”。我説不上“樣樣都精通”,但樣樣都研究還有辣麼一點意思……“中國有50萬律師不算多。”鄧小平一言九鼎。上個世紀90年代,中國經濟建設如火如荼,伴隨着各種經濟法律糾紛案件層出不窮。於是,律師熱興起、而且人們都是瞄準經濟律師——律師對經濟案件趨之若鶩,即便是20多年後,經濟官司依然炙手可熱,名律田文昌講座擠碎禮堂門璃,江平遜色他——筆者多年前結識的朋友、時任《南方都市報》北京記者站首席記者,幾年前轉型律師,僅僅才一兩年、兩三年就年入百萬。當然,多年媒體經歷也幫助獲得豐富案源,每年飛行過百次所付出的勞作也很可觀。但當年刑辯律師則缺口很大、沒人願做——因為刑事案件油水太少、甚至沒有油水。雖然律考——司法考試必然考察刑訴法(案例)內容,但經濟法律才是重點。據我所知,相當刑辯律師、為了弘揚公平正義而參加律考——司法考試的,聞所未聞——不能説沒有,當然經濟案件律師未必不是弘揚公平正義。也正因為出於經濟訴求當律師,研究重點顯然不在刑訴方面,辣麼,對於疑罪從無與無罪推定之精髓要義,顯然可能疏於深刻理解。這就為有罪推定與無罪推定在懲治犯罪的效能上產生認識侷限埋下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