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既然拿不出什麼像樣的證據,不如想想怎麼做個人_風聞
萧武-自由撰稿人-外来务工人员2022-02-17 11:32
二審開庭的前一天,劉鑫接受了媒體採訪。按照鳳凰網採訪的文章裏的説法,這是她幾年來第一次接受採訪,因為之前被媒體採訪坑了。但是這次採訪,她仍然是一如既往的撒謊,一如既往的胡扯。
比如她給江秋蓮過節的時候發微信,祝江秋蓮闔家歡樂,她説是她自己乾的,但是這是誤會,她不是故意刺激江秋蓮。但問題是江秋蓮提供的微信截圖已經很清楚的表明,劉鑫就是故意刺激江秋蓮,辱罵江秋蓮的。不僅春節發,元宵發,清明也要發,而且每次都是闔家歡樂,這是誤會?
劉鑫自己説了一個死無對證的説法,説是她被網暴之後,就很害怕,退出了網絡,所以是另一個網友替她打理她的微信和微博,也就等於之後在網上和江秋蓮發生的一系列衝突,都不是劉鑫本人乾的,而是這個所謂的網友。她説,她發現有問題之後,就迅速收回了微信,沒有再繼續刺激和辱罵江秋蓮了。但問題是,這沒有任何證人,她説替她反擊和刺激江秋蓮的這個網友,在她收回微信之後就人間蒸發了,她完全聯繫不上了。你説巧不巧?
但是這麼明顯的謊言,除了劉鑫和她那些缺德冒煙的粉絲,還有誰會相信?不管別人信不信,反正我不信,除非她能把這個所謂的神秘網友找出來,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否則她的微信和微博發出的一切言論和造成的後果,都必須由她來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是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清楚知道的法律責任。如果她自己確實是被這個所謂的網友坑了,那麼她應該報案,提供證據,讓警方把這個人渣找出來。至於現在,只能認為是她自己的責任。
至於她在這個採訪裏的其它説法,也是一如既往的漫天扯謊,毫無可信度可言。比如她説她一直在工作攢錢,就是為了給江歌報仇,在最初她拒絕配合江秋蓮是因為警方的要求。問題是江秋蓮最初的要求是什麼?因為江秋蓮的要求是陳世鋒應該判死刑,而劉鑫是此案唯一的證人,她的配合是必須的。恰恰是因為她並沒有全力配合,所以陳世鋒才被判處監禁二十年,而不是死刑。雖然日本判死刑確實很難,但是並不是完全不可能,正是在這個問題上劉鑫拒絕配合,才導致江秋蓮不斷去找她。
至於她説在案發之後,她的家人一直去找江秋蓮,但是江秋蓮始終沒有見她們,而是一直不斷的在網上發動網友網暴她和她的家人。這種胡扯當然馬上就被江秋蓮戳穿了,如果劉鑫和家人能夠稍微積極一點配合,協助江秋蓮,江秋蓮有什麼必要去找媒體,帶着媒體的人去她的工作單位去找她,難道是這時候江秋蓮已經在為接下來做網紅做準備,是在故意炒作?真是無稽之談。她和江秋蓮唯一一次見面還是媒體促成的,關心這個案子的人誰不知道?
媒體對庭審的報道中,劉鑫也並未提出什麼有力的證據,而是提出了八個申請,這八個申請中最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是,要求江秋蓮公佈捐款的數額。確實,江秋蓮從一開始就一直有熱心網友為了幫助她,在給她捐款,但這個捐款和目前的案子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公開?難道因為江秋蓮收了捐款,所以劉鑫就不用賠償了?
還有這次突然出現的所謂“證人”,主動提出要充當證人,被法院以與本案無相關性拒絕,在庭審之後又安排了一個媒體見面會,讓劉鑫出來喊話。但在發佈會現場,劉鑫的發言一如既往的沒有什麼實質性內容,在媒體記者發問的時候,組織這個新聞發佈會的所謂劉鑫的支持者直接説“不願意聽你可以走”,新聞發佈會最後也草草了事,也未能發佈任何有價值的信息。那麼這個所謂的證人、劉鑫的支持者,到底是什麼人呢?
這個事情從頭到尾其實就是劉鑫自己對陳世鋒始亂終棄,最後又激怒了陳世鋒,讓陳鋌而走險準備殺她,卻陰差陽錯的殺了原本毫不相干的江歌,而在這個過程中,劉鑫雖然不是直接的兇手,但是也不是完全無辜。一定程度上説,陳世鋒如果殺了她,只是一個普通的情殺案,而劉鑫自己現在已經變成了道德底線問題,如果她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那就是在刷新我們這個社會的道德底線。
至於劉鑫在庭審之前公開表示,如果二審還是輸了,她就只有死路一條了。在法庭的最後陳詞中,也多次提到了“將最後一次告訴全世界”等等,這簡直是公然要挾法院,你要是判我輸,我就死給你看了。但問題是所有人都知道,她這樣自私自利的人,根本不可能自殺以證清白。因為這種時候自殺得先要臉,但如果她稍微要點臉,這個事情也不至於發展到現在這個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