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遇到一件事,正好對養狗的事情有所感觸_風聞
东海野人-不息为体,日新为用2022-02-17 10:00
【本文來自《我算不上是愛狗人士,但對於吃狗肉的確是會不忍心》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昨天遇到一件事,正好對養狗的事情有所感觸。
最近下過一場大雪,化了大半,部分地面還有些積雪冰雪混雜有些滑。俺昨晚出了地鐵站,沿街邊公園走,正好走在比較滑的地方。當時俺戴着口罩眼鏡哈氣模模糊糊看不清四周,因為都是熟悉路段,就半盲狀態慢慢走。當時俺腦子在想事,突然一隻狗從道邊灌木叢裏躥出,衝俺一陣狂吠。俺被嚇了一跳,一時都懵了,緊張害怕,差點跌倒。幸虧俺有點底子,穩住不動,那狗也只是張嘴大叫,沒有撲上來。2-3分鐘,有位老婦人從遠處慢慢走來,對狗喝罵了幾句,狗就跟着走了。原來這就是狗主人。沒有對俺言語一句,她路過俺時嘴裏罵罵咧咧,似乎在罵狗,俺是這麼理解的,沒有和她多計較。
事後,俺才發現,大冬天的室外,自己居然出了一身冷汗,渾身濕乎乎的特別難受,更難受的是心情,緊張、刺激、後怕和氣憤。自己分析了一下,俺算是一個成年男子,雖稱不上壯漢,也算站過幾天樁練過兩套拳,身體底子還算可以。如果換了其他人呢?老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等等,如果他們遇到今天這種情況,最好的結果也是摔倒跌一跤吧。俺走的這個路段,是地鐵出口的街邊公園,周圍好多小區,是老人孩子們經常來的地方。
所以,養狗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但是合規合法地養狗就是狗主人們必須的義務!遛狗必須牽繩,這就是義務之一。
如果不履行義務,就意味放棄權利。
經常看到新聞,沒有栓繩的狗被車撞了,狗主人不依不饒。建議國家給出明確的司法解釋:遛狗不牽繩,狗主人應該受罰,出了任何事情,狗主人都將負全責。狗被壓了,不僅不應該要車主賠償,還應賠償車主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