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拐教授投毒復仇?_風聞
起风了Wind-2022-02-18 16:29
來源:公眾號“納新文摘”
一、原始信息
這兩天,一篇《真人真事:研究生女兒被拐,莫教授投毒復仇》的文章在網上大量流傳。
該文主要內容:作者三十年前為徐州附近火車站工作人員,目睹了當地村民搶奪拐賣女研究生的事情。幾百農民在車站試圖以暴力阻止解救被拐女研究生的兩位上海警察和被拐人父母(“上海某化學研究所莫教授吳教授夫婦”),後經車站工作人員調解,村民最後勒索被拐人父母兩千元,並威脅不準報警,否則控告被拐女殺嬰罪。
教授夫婦救回女兒後,才知女兒受盡凌辱,身體被徹底摧毀,不久死去。母親傷心服毒自殺,留下遺書要莫教授給女兒報仇。莫教授決定復仇。他向單位請假不上班,賣了房子,到買拐人所在鄉鎮,偵查村裏飲用水井位置和每日用水量,計算向水井投毒的劑量並精確投毒,導致該村村民接二連三死亡,政府調查後誤把責任歸因附近化工廠。化工廠停產整改後,村民又開始了新一輪死亡,一直到村長也死了,莫教授才投案自首。

https://mp.weixin.qq.com/s/TTvuZq1KoUlyELjAZpDkoQ
二、質疑
該文緊隨當前熱點事件,加上“上海教授”“女研究生被拐賣”“被拐女子遭非人摧殘”“殺嬰”“教授投毒”“村民大量死亡”等眾多吸眼球詞,以及悽慘的情節,標題還標明“真人真事”,文首特別註明“作者勞夫系西安局原社保中心主任,曾任列車段段長”,強調“此文完全紀實”,因此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轉發。
標明“真人真實”和作者姓名職務,就能證明內容屬實了?對不起,文中精緻刻意的文學色彩,就是濃烈的裝神弄鬼氣味!
三、文本分析
該文存在大量上帝視角的全能全知細節描寫,這是文學虛構的典型特點。如:
1)“莫教授只有一個孩子。聽了姑娘的遭遇,一月之間頭髮全白了。一天莫教授下班回來。家裏頭安安靜靜的。走進書房,見桌子上一封信 ,用一大瓶裝滿劇毒的藥瓶壓着。是老伴寫的:我走了,替華華報仇。莫教授大驚,衝向卧室。老伴穿戴整齊躺在牀上,身體扭曲,兩眼怒視,早已沒有了氣息。“
2)“莫教授只感到一口血衝上來,昏死過去。醒來,用戰抖的手輕輕的揉着老伴的雙眼,慢慢的把老太太的雙眼合上,撕了遺書,藏好劇毒藥瓶,報了警。"
作者並不是這些情節親歷者,怎麼可能看到這些細節、聽到這些對話?
該文情節戲劇衝突強烈,人物語言刻意雕琢,篇章結構設計精巧。濃重的文學加工痕跡,以及對上帝視角缺陷的刻意掩飾,恰恰暴露了該文不是對真實事件的忠實記錄,而是工於心計的虛構。
四、邏輯分析
1.文中警方解救的描寫跟公安機關規定和常識不符
公安機關解救被拐人員是由拐入地公安機關負責。如果拐出地公安機關主動派工作組到拐入地進行解救,也要以拐入地公安機關為主開展工作。
即使是其他刑事案件,警方到外地辦案,也都要取得辦案地警方的同意和配合。沒有當地警方的支持配合,警方在外地辦案的能力、安全、交通、語言等方面都會存在問題,甚至寸步難行。
假如該文所述案件屬實,則本案應由徐州警方負責解救。即使拐出地上海警方要參與,也要先通知徐州警方,並以徐州警方主導行動。文中兩上海警察獨自去徐州解救,並帶走被拐人員,既不符合公安機關規定,也不符合常理。上海警方是去辦案,又不是去潛伏,幹嘛要“悄悄的進村,協助的不要”?
警察帶着被拐人父母去解救人員不符合規定和常識。解救由拐入地警方負責,有危險;接人由其户口地警方負責,安全。該文中,上海警察去救人,還帶着被拐人父母“同去同去”。上海警察瘋了嗎?
顯然,該文對警方解救行動的描述脱離實際,情節離譜,是典型的虛構。
**2.**文中描述的作者信息來源不符合法律常識
文末説:“莫教授……投案自首。留下了事情發生前後的全部相關資料”,似乎為作者全能全知上帝視角做了合理開脱。但這句看似輕飄飄的話,其實正是作者刻意的掩飾,目的就是遮蓋其全能全知的先天漏洞。
罪犯自首材料屬於刑事案卷材料,作者為與此案無關的鐵路工作人員,他有什麼權力和機會看到這些資料?自首材料也不可能有大量心理細節描寫。因此,從法律角度,作者不可能獲得教授自首材料,文中相關細節為杜撰。
**3.**文中關鍵人物信息虛構
文中關鍵人物為“上海”“化學研究所莫教授、吳教授”。經查,上海的“化學研究所“只有中科院有機化學研究所。該所是研究機構,不是大學,人員的職稱頭銜都是“研究員、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等,沒有任何人是“教授”頭銜。
**4.**文中車站處理事件的描寫不合常理
火車站發生這麼嚴重的事件,卻不見向上級報告,也不向政府、派出所報告,而是一個小小客運主任就違法折衝私了。這不符官場常識和邏輯。
**5.**文中隱含的地理信息不合理
文中村長的話表明該村位於劉邦故里江蘇豐縣或沛縣。上海警察去豐縣或沛縣執法,坐火車返回上海,只可能是從徐州或碭山站上車。常理是從徐州上車,徐州是大站,車多。碭山是小站,離豐縣略近。該文又説是”徐州附近車站“,那就只能是碭山。
但碭山屬於安徽,不屬江蘇。“三里不同風,十里不同俗”。一兩百農民帶着傢伙跑到鄰省車站去鬧事,這是非常嚴重的跨省糾鬥事件。別看是鄰縣,一跨省,性質就變了。強龍難鬥地頭蛇。江蘇人敢集體跑到安徽地盤上撒野?膽太肥了吧!這種離奇的情節,映射出故事發生在“徐州附近車站“真實性嚴重存疑。
**6.**該文關於投毒細節描寫不合常理
前文説教授在車站被村民指認,還被嚴重威脅。現在卻跑到案發地租住,還多次去偵查、投毒,一點也不怕村民認出和毒打。還躲在井旁數村民每天挑水,計算向水井投毒的劑量。教授是特種兵出身嗎?井水被投毒,村民卻是“年老體弱的”先死,後來才“年輕體壯的也開始死亡”。難道教授投的是病毒,先感染抵抗力弱的,後感染抵抗力強的?這些神話般的情節,反覆提示該故事屬於虛構。
五、事實核查
1.案件信息核查
投毒案,尤其是導致多人死亡的投毒案,社會影響大,網上都有記錄。下面是查到的死亡2人以上或中毒人數眾多的重大投毒案:
1.2002年9月南京市江寧區投毒案,死42人,300多人中毒。這是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投毒案。
2.1992年河南財税專科學校6.18特大投毒案,788人中毒,12人嚴重傷害,無人死亡。這是建國以來中毒人數最多的投毒案。
3.2005年12月重慶奉節壽宴投毒案,死5人,中毒32人。
4.1998年浙江江山8.23投毒殺人案,死4人、耕牛12頭。
5.2011年4月甘肅平涼牛奶投毒案,死3人,中毒33人。
6.2011年7月山東費縣投毒案,死4人。
7.1999江蘇沛縣9·28系列投毒案,死3人。
8.2006年7月福建平潭念斌投毒案,死2人。後證實為冤案。
9.2015年6月湖南衡陽食物投毒案,死2人。
可見,全國死2人以上的投毒案屈指可數。徐州地區查到的最大投毒案是1999年沛縣9·28系列投毒案,死3人。假如該文所述“教授投毒案“屬實,則該案能至少是建國以來最大投毒案第2名。這麼嚴重的案件,必然是全國驚動的大新聞。但網上無任何相關記錄。
再查1992-1997年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選》,也未發現有該案件。
經向徐州市公安局諮詢,其表示未查到有該文所描述的案件記錄。
經向上海中科院有機化學研究所諮詢,其表示未知悉該所曾有“莫教授“,也沒聽説該所人員曾涉及投毒案。
因此,足可以判定實際並無此案,該文所述為虛構。
**2.**作者真實性核實
經查,西安鐵路局沒有叫“勞夫“的”原社保中心主任,曾任客運段段長“,只有一個叫”範夫X”的前西安鐵路局社保處處長,跟文中描述的曾任職務相同。範先生退休多年,未能直接聯繫上他。文章是否他所寫,暫未查明。但把“社保處處長”稱為“社保中心主任”並不規範,網上也未發現任何以“勞夫”為名的文章。因此,“勞夫“不可能是作者真名,不排除是他人假冒範先生職位的障眼法。
六、結論
從文學角度,該文屬於虛構的文學創作,不是對真實事件的記錄。從邏輯上,該文存在大量虛構、不合理、嚴重存疑的細節描寫。從事實上,查無該案記錄,相關地方或單位均否認當地或本單位有該案記錄。因此,該文是未徹頭徹尾的杜撰故事,既非真人,也非真事。
七、該文杜撰來源的故事原型
該文杜撰依據的故事原型來源於以下事件:
1988年9月3日《光明日報》發表記者武勤英調查文章《沉重的思考——對11位女研究生被騙案的追蹤採訪》。文中最轟動的事件是:家在河南的同濟大學某女研究生,於1988年2月在鄭州火車站轉車途中,被一個17歲文盲小姑娘拐賣到山東鄆城縣候集鎮,作價2480元,買主是農民宮長恩。該女受盡欺凌。71天后,該女被上海和菏澤幾十名幹警成功解救,家人抱着她大哭。買主最終被判刑五年。在此過程中,該村党支書記搭救她立了功。該女生後來再次回到大學,患上了心理疾病,在長時間的治療下才得以好轉。後來她成為了一位普通的母親。
這是當年轟動全國的事件,也是迄今唯一發現的女研究生被拐賣事件。2007年,導演李揚將這個事件改編成了電影《盲山》。
八、後記
本文寫完後,又發現微信上冒出一篇類似文章。其主要人物和情節跟上篇基本一致,很多文字、對話也完全一致,部分內容做了改編:
1)故事發生地和時間:拐賣地改為江蘇宿遷泗陽縣來安鄉,時間改為1993年。莫教授單位明確為中科院化學所。買拐者名字改為侯國華及其兄弟侯國民、侯國富、侯國強。村長叫侯永濤。2)村裏阻止解救細節改為村長帶10多保安阻截。3)增加了不少細節:上海公安兩次來解救都無功而返、該案由中科院上報到了國務院並由公安部專人負責跟進、上海警方開車解救、莫教授用望遠鏡觀察村民。4)專門提到了2000年5月江蘇泗陽鄭明月、鄭明亮特大拐賣婦女案宣判。

該文跟上篇一樣,也完全是杜撰,只有2000年5月江蘇泗陽拐賣婦女案是真的。但這跟女研究生被拐毫無關係;該案被公安部督辦,並列為"99全國打拐第一案",不是因為中科院的報告,而是因為該犯罪集團拐賣婦女情節特別嚴重。
九、感悟
網上很多打着”真人真實“旗號的文章,其實都是胡編亂造的。例如,我前期駁斥的《美軍解救西非中國人質》,該原文的作者”郭包肉“就常用這個套路胡編亂造。這類垃圾的共同特點就是經常使用上帝視角的全能全知細節描寫,文學加工痕跡極濃。信誓旦旦的”真人真事“保證並不可靠,貌似真人真姓真時間也不可靠,可靠的永遠只有邏輯和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