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程偉元、高鶚一辯——兼論百二十回本紅樓夢_風聞
牧野流星-2022-02-19 19:41
馬國權
一
程偉元和高鶚是我國文化史上兩位偉大的編輯和出版家。因為集我國古代文化優秀傳統之大成,代表中國古代小説最高成就的《紅樓夢》是靠程偉元、高鶚二人“竭力蒐羅”前八十回的各種抄本和後四十回的殘稿,然後“細加釐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方得以公開問世和廣為流傳的。如果沒有程、高的收集整理,編輯出版,《紅樓夢》至今仍可能只是以八十回抄本的形式在少數人中間流傳。二百年來,曹雪芹原著的早期面貌能保存固定下來,免遭後來眾多傳抄者和續書者的篡改,靠的是程、高這百廿本;深受億萬讀者歡迎和喜愛,甚至如醉如痴不能自己的,是這部百廿回本;國內歷次《紅樓夢》熱及前幾年法文本《紅樓夢》在歐洲大陸引起的紅學潮,都是程、高的百廿回本;國內紅學的興起和研究隊伍的形成,從某種意義上説,也是因為有了這部百廿回本;戲劇、影視、曲藝、音樂、舞蹈、繪畫、雕塑、工藝等多種藝術形式移植搬演的《紅樓夢》人物和故事,大多來源於百廿回本;當代“紅樓文化”現象的許多內容也都來源於悲劇故事完整的百廿回本;在國內一再被大量重印、成為古典文學名著中最暢銷的是百廿回本《紅樓夢》;被譯成各種外文本並引起社會轟動的是百廿回本,甚至在日本、法國、英國、德國、俄羅斯等國出現了一批以翻譯和研究百廿回本《紅樓夢》而稱譽於世的專家。凡此種種都表明,程偉元和高鶚對《紅樓夢》的編輯出版是我國文化史上的非凡之舉,為保存和傳播這部被中華民族引為驕傲和瑰寶的偉大古典小説立了奇功!可是,半個世紀以來,程、高二人卻因此蒙受到種種責難和罪名,特別是高鶚,他因後四十回被罵的“狗血噴頭”;而後四十回也因高鶚的“無行”則被説得“一無是處”。這實在是紅學界的咄咄怪事!為了澄清事實,了結這件公案,我們不妨將否定派強加在程、高二人頭上的主要“罪名”依次作簡要的辯析。
第一,在《紅樓夢》的版本問題上,程偉元既未“作偽”,高鶚亦未“續貂”。懷疑他們在《序》和《引言》中關於後四十回殘稿來源的説明是“撒謊”,“故意造謠,欺罔後人”是毫無事實根據的。
這一問題的提出雖然可以追溯到清代乾嘉時的裕瑞、潘德輿和道光時的俞樾,但鄭重其事地提出程偉元在《紅樓夢·序言》中“作偽”,後四十回是高鶚“續貂”之作的卻是當代新紅學派的領袖胡適和俞平伯。從此,程、高二人便遭到某些著名紅學家的斥責和咒罵。等到了“十年浩劫”的“文革”時期,程高的罪名被上升為可怕的“政治問題”,“要害是復辟”。當然,如今不會有人堅持“文革”期間的荒唐觀念了。但是仍有不少考據派紅學家堅持程偉元“作偽”,高鶚“續書”,後四十回“不足取”之説。電視連續劇《紅樓夢》便是這種認識的藝術再現。為了弄清事實,澄清問題,我們不妨將程偉元、高鶚為程甲本寫的《序》,為程乙本寫的《引言》,和胡適在《紅樓夢考證》(修改稿)、俞平伯在《紅樓夢研究》中的有關文字抄錄在這裏,然後作必要辯析。
程偉元在程甲本《紅樓夢序》中説:
原目一百書卷,今所傳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間稱有全部者,及檢閲仍只八十卷,讀者頗感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百廿卷之目,豈無全壁?爰為竭力蒐羅,自藏書家甚至放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閲,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筍,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釐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紅樓夢》全書至是始告成矣。
高鶚在程甲本《紅樓夢序》中説: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壁,無定本。向曾從友人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曰:“此僕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欹厥,公同好。子閒且憊矣,盍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並識端末,以告閲者。
程偉元、高鶚在程乙本《紅樓夢引言》中説:
一、書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異;今廣集核勘,準情酌理,補遺訂訛。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閲,非敢爭勝於前人也。一、是書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燕石莫辯。茲惟擇其情理較協者,取為定本。一、書中後四十回系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再得善本,更為釐定,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
程偉元、高鶚在上述《序》和《引言》中向讀者介紹了《紅樓夢》版本流傳和他們收集、整理、編輯、出版的情況:一、《紅樓夢》是一部在社會流傳已久、膾炙人口的書,但向“無全壁,無定本”,原書目雖然是一百廿回,但民間流傳和藏書家秘藏的抄本卻只有八十回文字,且“各家互異”,“繁簡歧出,前後錯見”,甚至“題同文異,燕石莫辯”。“讀者頗以為憾”。二、有鑑於此,程偉元於藏書家直至故紙堆中,鼓郎擔上,無不留心“竭力收羅”。經過數年的努力,“銖積寸累”,他終於得到了後四十回的殘稿;但這些殘稿前後起伏雖然“尚屬接筍”,卻“漶漫不可收拾”,難以“披閲”,必須對前後文字進行增刪“修輯”方能通讀。三,於是,程偉元約請友人高鶚協助他對前八十回抄本“廣集核勘,準情酌理,補遺訂訛”;對後四十回“細加釐剔,截長補短”,以達到前後情節“有應接而無矛盾”。四、程高深知紅樓夢是一部膾炙人口的名著,不可“臆改”,因此對文本的增刪修改嚴守尊重原文,儘量保持“本來面目”的原則,前八十回只限於在各種抄本中“擇其情理較協者取為定本”,對文字“補遺訂訛”,“間有增損”;後四十回只是按照前後文的關照“略為修輯”,至於某些因“集腋成裘”而帶來的脱節、矛盾,因“無他本可考”則採取“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釐定”的慎重態度。即文字的增刪修改目的僅在“便於披閲,非敢爭勝於前人”。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程、高所作的一切,僅限於一個編輯出版家的職責範圍。從二百年來紅學版本史上發現的史料看,程、高在《序》和《引言》中所言是真實的,符合實際的。但在半個多世紀前,新紅學派的領袖人物胡適和俞平伯卻突然提出程偉元關於後四十回殘稿得之於藏書家、故紙堆、鼓郎擔的説法是有意“作偽”,而後四十回實際上是出於高鶚之手的“續貂”之作。其實,胡、俞二人之説是想當然的臆斷,並無可靠的事實依據。我們不妨先來看看胡、俞二位權威紅學家的論斷和論據:
胡適在《紅樓夢考證》、(改定稿)一書中説:
後四十回是高鶚補的,這話自無可疑。我們約舉幾層證據如下:第一,張問陶的詩及注,此為最明白的證據。第二,俞樾舉的“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始乾隆朝,而書中敍科場事已有詩”一項。這一項不十分可靠,因為鄉用律詩,起於乾隆二十二年,也許那時《紅樓夢》前八十回還沒有做成呢。第三,程序説先得二十餘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種奇巧的事!第四,高鶚自己的序,説的很含糊,字裏行間都使人生疑……但這些證據固然重要,總不如內容的研究更可以證明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決不是一個人作的。我的朋友俞平伯先生曾舉出三個理由是:(一)、和第一回自敍的話不合,(二)、史湘雲的丟開,(三),不合作文時的程序……以此看來,我們可以推想後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俞平伯在《紅樓夢研究·辨後四十回底回目非原有》中説:
《紅樓夢》原書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後面的四十回,是高鶚續的。這已是確定了的判斷,無可動搖的。
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見八十一回以後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續的……程偉元高鶚兩人的話,全是故意造謠,來欺罔後人的。
胡適、俞平伯都認為程高二人的《序》和《引言》全是為了“欺罔後人”而“故意造謠”的謊言。並分別提出了四項和三項證據,自認為是“無可動搖”的“鐵證”和“確定了的判斷”。其實,他們提出來的“鐵證”是脆弱的,“判斷”是經不起推敲的。胡適提出的四項證據中,第二項關於俞樾所言“五言八韻詩”事,他本人已認為“不十分可靠”,第三項説程偉元關於後四十回殘稿得之於藏書家、故紙堆、鼓郎擔的説法本身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事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其實,這條證據一點也不“鐵”。俗話説,“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人世間奇巧的事多得很,毋須舉證。此外,我們還可以舉出兩條歷史材料來證明程偉元所言符合實際。一是早於程甲本二年多的《舒元煒序本》(舒序作於乾隆五十四年)已提到社會上流傳着百廿回《紅樓夢》:“惜乎《紅樓夢》之觀止八十回也;全冊未窺,悵神龍之無尾,闕疑不少,隱斑豹之全身”,“漫雲用十而得五,業已有二於三分”。“核全函於斯部,數尚缺夫秦關”,這裏透露了一個信息:在社會上流傳的雖然“止八十回”,但它只是《紅樓夢》的“三分之二”,不是全部,“惜乎”其餘的“三分之一”,即後四十回不易見到。這與程偉元的話很吻合:前八十回是定稿,在社會上流傳較廣;後四十回是殘稿,難以“披閲”,故爾流傳範圍很窄,不易看到。二是周春在程甲本問世前一年已在《閲<紅樓夢>隨筆》中提到八十回本《石頭記》和百廿回本《紅樓夢》在社會上分別流傳,且內容“微有異同”的情形:“乾隆庚戌(五十五年)秋楊畹耕語餘雲:‘雁偶以重價購抄本兩部:一為《石頭記》,八十回;一為《紅樓夢》,一百廿回,微有異同。愛不釋手,監臨省試,必攜帶入闈,閩中傳為佳話’。時始聞《紅樓夢》之名,而未得見也。壬子(五十七年)冬,知吳門坊間已開雕矣。”由此兩段有年代可考的文字記載可證:早在程偉元高鶚整理排印百廿回《紅樓夢》前三年,已有百廿回本在社會上小範圍內流傳,並在文字上與八十回抄本《石頭記》少有差異。可見,程偉元既未“作偽”,後四十回矣非高鶚“續書”,胡適的第四項“鐵證”更不值得一駁;因為他不過是覺得高鶚的序説得“含糊”和“生疑”,並非什麼證據。那麼,四項“鐵證”只剩下第一項了,即張問陶的詩和注。胡適認為這是“最明白的證據”。其實,這是“最不明白的證據”。為了説明問題,我們不妨將問陶的詩和注全引在這裏。《贈高蘭墅同年》是該詩的詩題,題下有注云:“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全詩共八句:“無花無酒耐深秋,酒掃雲房且唱酬。俠氣君能空紫塞,豔情人自説紅樓。逶遲把臂為今雨,得失關心此舊遊。彈指十三年已去,朱衣簾外亦回頭。”問題是由對題注中“補”字的不同理解引起的。“補”字既可作“補綴”“補闕”講,亦可作“補作”、“補續”解。從程序所言看,他是因為後四十回“漶漫不可收拾”難以“披閲”方請友人高鶚協助“細加釐剔,截長補短”,然後“抄成全部,復為鐫板”的。張問陶所言“補”,顯然是程偉元所言“補綴”、“補闕”的意思.證之以舒元煒、周春關於早在程甲本問世之前三年已有百廿本《紅樓夢》在社會上流傳記載,亦應作如是解,斷不可作“補作”、“補續”理解。再説,程序説“細加釐剔,截長補短”的工作是他同高鶚共同完成的,高鶚在《序》中也説是應程偉元之請“分任之”,“襄其役”.如果後四十回是高鶚自己的“續貂”之作,豈能作如是説?高鶚“續貂”之説既不能成立,則張問陶詩注的“含糊”之詞焉能成為胡氏“最明白的證據”?關於俞平伯的三項證據,胡適在文中援以為證,並作了補充解釋。其實,俞的三項證據也是脆弱的,經不起推敲的。胡適轉述的第一項,即俞平伯認為第八十一回的回目“奉嚴詞兩番入家塾”與曹雪芹所寫不喜四書五經、厭惡八股時文和科舉功名的寶玉性格不符。其實,寶玉的二次入家塾是迫於父親的“嚴命”,不得已而敷衍的行動,故寶玉對黛玉關於八股時文也有“近情近理”、“清微淡遠”之作的言論甚覺逆耳,並大罵八股文章是“東拉西扯”、“牛鬼蛇神”。人的性格是複雜的,性格也是多層次的,變化的。寶玉被迫去家塾不一定就是違背了自己人生價值的取向,如同他後來“應舉”、“中鄉魅”並非迴歸封建人生一樣。至於黛玉所言,雖與她一貫思想性格相左,但終其一生也只有這一次“失言”,人生在特殊環境中的偶爾失言,也是現實生活中常見的現象,何況並未破壞黛玉的整體形象?這個問題,本文在後面還要詳加討論。第二項所謂後四十回將史湘雲的丟開,對廿一回“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毫無照應雖系事實,但曹雪芹在漫長的十年創作過程中至少有五次重大修改,而他生前只大體上完成了前八十回的定稿,後四十回還沒有來得及修改定稿便匆匆去世了。這樣,已經改定的前八十回同未及改定的後四十回在人物、情節上出現矛盾脱節現象不是可以理解的嗎?其實,前八十回抄本中由於改動情節而前後不銜接的現象也是有的。如“金陵十二釵正冊”中關於秦可卿的死因同後來具體死亡情節內描寫便不一致。至於第三項證據,即所謂“不合作文時的程序”,也就是俞樾所言“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問題,胡適也認為據而可以“不論”。有意思的是,胡適雖認為俞樾之説不足為據,可他在證明《紅樓夢》在後四十回為高鶚續作時,又將此援引為他的“鐵證”之一。不過,胡適到底是大家,他深知此説不足為信,所以緊接着又説了一句,“這一項不十分可靠”。因為乾隆二十二年間鄉會試增五言八韻詩時,曹雪芹尚在人世,《紅樓夢》的創作正在進行中,寫到科舉事是完全可能將此項科目寫進小説的。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程偉元、高鶚在《序》和《引言》中所説既非“作偽”,《紅樓夢》後四十四回亦非高鶚所“續作”。胡適、俞平伯關於程偉元“作偽”,高鶚“補作”後四十回之説純屬主觀臆斷,並無事實根據。
第二,程偉元高鶚其人並非如某些著名紅學家所言那樣“不堪”。
由於《紅樓夢》後四十回文字受到非議,程偉元高鶚本人也遭到了激烈的攻擊和咒罵,幾乎成了“千古罪人”。程偉元因為鄉籍行年、生平家世都不為後人所知,抓不到他的多少把柄,受到的攻擊和咒罵要少一些。高鶚因為張問陶《冬日將謀乞假,出齊化門哭四妹筠墓(妹適漢軍高氏,丁未卒於京師)》一詩和有《硯香詞》集留世而遭到嚴厲的譴責和垢罵。當然,程、高也有共同的“罪名”,即為“維護封建主義的政治統治和思想統治”而“篡改《紅樓夢》”。不過如今除了個別紅學家仍在堅持此説,大多數人已經不信,我們可以不必在這個問題上多費筆墨。下面讓我們分別看看強加在程高二人各自頭上的“罪名”。
否定派認為程偉元之所以要夥同高鶚“作偽”,篡改、“續補”《紅樓夢》,主要是為了“牟利”,因為他只是一位“粗通文墨的書商”。十幾年前在遼寧圖書館收藏的清嘉慶時期盛京將軍晉昌的《且住草堂詩稿》等文獻資料中發現了程偉元宦遊遼東時的材料後,程偉元又被説成是有“滿腦子的功名思想”。總而言之,程偉元是為了“名利”夥同高鶚篡改歪曲《紅樓夢》的。其實,這完全是某些紅學家的臆測之詞。從前些年在瀋陽、遼陽陸續發現的文物文獻資料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出程偉元在作幕盛京將軍府期間的社交,為人,思想,才藝:他是在嘉慶五年應盛京將軍晉昌之請入幕,“佐”助晉昌草擬“奏牘”等重要文件的“門下士”。晉昌是天潢貴胄,又能詩善文,擅長指畫,豈能將“奏牘”這樣至為重要,又事關本人前程的重任委之於一個“粗通文墨的書商”?顯然,程偉元是一位深受晉昌信賴的文學通才。晉昌曾在贈詩中讚賞程偉元的文才説:“文章妙手稱君最,我早聞名信不虛”。程偉元還是晉昌的“詩友”,情誼甚篤。奉天府丞李楘在為晉昌《且住草堂詩稿》寫的“跋”中説:晉昌“凡席中聯句,郵簡報答,必與二公(指程偉元、葉耕畲)偕”。晉昌的《且住草堂詩稿》便是程偉元悄悄“記而錄之,萃而成帙”,在晉昌回都述職的前夕作為友誼的結晶和禮物呈獻給晉昌的。併為《詩稿》寫了一個“跋”,發表了“詩以道性情,性情得真,章句自在”的詩歌主張。且詩稿中有三分之一的篇什是與程偉元的唱和之作。程偉元不僅工詩善文,長於書畫,在瀋陽期間還與奉天府丞李楘寧遠知州劉大觀,錦州知府善怡庵,開原知縣孫錫等遼寧上層官員有文字之交,深受器重,甚至與盧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四庫全書總纂官紀曉嵐等大官僚文人同在東北很負盛名的內閣侍讀學士王爾烈的七十壽屏上題字作畫,表示祝賀,可見其社會地位。程偉元在瀋陽盛京將軍府的三年期間,除了草擬“奏牘”一點公務外,基本上是過着“西堂賞桂”、“把酒持螯”、“書窗詩案”、“琴書自寧”的名士生活,頗有一點大觀園的生活意味,並無仕進之意。正因為程偉元淡薄功名,無意進取,晉昌在還都述職前夕的贈答詩中才滿懷感情和期望地規勸和鼓勵程偉元:“況君本是詩書客,雲外應聞桂子香”;“脱卻東山隱士衫,泥金他日定開緘。”否定派據此説,程偉元同高鶚一樣“滿腦子的功名思想”。這顯然是錯會了晉昌詩句的原意。晉昌在詩裏稱程偉元為“高士”、“隱士”,一位熱衷於功名利祿的人焉能稱“高士”,“隱士”?孫錫在《贈程小泉(偉元)》一詩中甚至稱程偉元為“冷士”。晉昌詩句的意思是説,程偉元飽讀詩書,文才出眾,要博得第一是不難的。無奈他無意於功名,晉昌深深為之惋惜,所以在“賓主三年”即將分手之際,委婉地以詩書箕裘和手操勝券為勸,希望程偉元下決心脱掉“隱士衫”去蟾宮折桂。
將上面的材料綜合起來,我們不難看出:程偉元是一位兼詩、文、書、畫等多方面才藝而又淡薄功名的人,深受晉昌為首的遼東上層官員的器重。正是由於他淡薄功名而又多才多藝,才熱心於收集整理、編輯出版《紅樓夢》。至於他的思想才情遠不及原作者曹雪芹,那已是另一範疇的問題,不在此論。但有一點是不能抹煞的,即如果沒有程偉元的苦心蒐集,“銖積寸累”;沒有程偉元約請高鶚共同對前八十回各種抄本“廣集校勘,準情酌理,補遺訂訛”;對後四十回殘稿的“細加釐剔,截長補短”,然後“抄成全部,復為鐫板”,《紅樓夢》這部被中華民族引為驕傲的偉大悲劇小説就不會如此迅速地廣泛地流傳開來,並走向世界。那麼,程偉元對於《紅樓夢》及其偉大作者曹雪芹是功耶,過耶?
如前文所述,《紅樓夢:》前八十回各種抄本和後四十回殘稿的蒐羅整理,文字的編輯加工,主要是由程偉元完成的。高鶚只是應程偉元之請“襄其役”,“分任”一部分文字加工。但由於後世對程偉元所知甚少,少到幾乎連程偉元是那裏人氏都不清楚,否定派便將攻擊目標集中到高鶚身上。抓住張問陶在贈《高蘭墅同年》詩題下注所言:“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一口咬定後四十回文字全系高鶚“補續”。然後對高鶚其人羅織罪名,大加撻伐。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大“罪名”:一是高鶚“滿腦子功名思想”;二是私生活方面對女性既“庸俗輕浮”,又十分惡劣。“功名”觀念是封建時代文人的通病,高鶚也莫能外。但説高鶚“滿腦子”都是“功名思想”卻又未能舉出證據。從近幾年歷史檔案部門發現的有關高鶚的材料看,高鶚居官清冷,廉政自持,不阿權貴。當他因“失察林清傳教謀逆並曹綸父子與知不行陳奏”罪被嘉慶皇帝“降三級調用”時,許多同案被降調的漢軍籍、直隸籍科道官員紛紛“恭請聖安”和“自請處分”,身為內務府世僕的高鶚卻無一字奏陳,因而大多降職官員都調補新職,有的後來還得到遷升,但高鶚卻從此結束了為官生涯。從其《吏治輯要》看,也反映出他主張為官“清正廉明”的吏治思想。此外,他為人磊落,提攜後進,未聞他有害人利己之事。.至於他私生活方面的“齷齪不堪”,主要是指兩件事:一是年已半百的高鶚竟將年僅廿的續絃、張問陶的妹妹張筠虐待致死:一是將寡居的舊戀人畹君權當外室玩弄。其實,這兩項罪名實屬望風捕影。張問陶在《哭小妹筠墓》一詩的題注中僅言“妹適漢軍高氏,丁未卒於京師”。並未言明虐待其妹致死的妹夫高氏就是高鶚。“漢軍高氏”多矣,何以坐實就是高鶚?怎能憑時隔百年餘,連高鶚的字都一再搞錯的震鈞在《天咫偶聞》中主觀臆斷為據?既無可靠證據,卻言之鑿鑿,對那些以考證有據自負的紅學家不是頗有些諷刺意味嗎?朱南銑等紅學家曾著文舉出大量文史資料論證高鶚未娶張筠為續絃。張問陶的妹夫既非高鶚,摧殘張筠致死的罪名豈可妄加在高鶚頭上?至於高鶚與畹君的“暖昧”關係,從高鶚的有關詩詞看,他與畹君年輕時便相愛,但因故被迫分離,“釵頭鳳折”,難踐“舊盟”:“誰使當門逢忌、諱,更教採佩太馨香。愁深漫展《離騷》讀,《天問》從來最渺茫”(《幽蘭有贈》)。他們可能是由於家庭或社會的原因被迫分離,故有“釵頭鳳折”,“漫恨天心不平”(惜餘奏漫》)的怨恨。如果他們之間只是庸俗的調情,怎麼會想到陸游和唐畹的恨事?怎麼會聯想到《離騷》和《天問》?正因為心願未酬,久別重逢時才會出現“一部相思難説起,盡低鬟,默坐空長嘆。追往事,寸腸斷”(《金縷曲》)的情景,才會提出“舊盟須踐”的問題。詞為豔科,唐宋以來詞中多寫兒女情事。高鶚在詞中多寫男女之情,即便格調不高,亦非大過,更與他參加《紅樓夢》後四十回殘稿的整理加工無涉。如今抓住上述問題不放,隨意編造故事,並藉此以圖罵倒高鶚,似有時下社會編造“桃色新聞”中傷別人之嫌。
第三,前八十回文字與後四十回文字“非一人筆墨”,並不是程、高之過。
《紅樓夢》前八十回文字與後四十回文字“非一色筆墨”是事實,從總體上看,後四十回文字不如前八十回富於靈氣、令人叫絕,這也是事實。但據此説是程偉元高鶚之過、是程、高的思想才情不及曹雪芹所致,卻不符合事實。一由於作者的筆力不濟而後不如前的現象,特別是在長篇小説創作中是常見的。中外小説史都不乏這樣的例證。如中國的《三國演義》、《西遊記》、《水滸傳》。俄國的托爾斯泰、英國的狄更斯等大家筆下的長篇小説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種現象,而這些名著並不存在“續書”的問題,是不是也要“挖出”一個“續書者”呢?二,在長篇小説的漫長創作過程中,由於作者思想的深化和才藝的成熟而在後期創作中更改初衷而造成前後“不一色筆墨”也是常有的,當然,通常是後期較前期為佳。《紅樓夢》的複雜性在於曹雪芹在長達十年的創作過程中,至少有過五次重大的修改。但他生前只完成了前八十回的最後定稿,後四十回未及改完便溘然辭世。於是便出現了小説史上不常見的現象,即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後期思想的產物,而後四十回反而是初稿或中期的修改未定稿。如果程偉元蒐羅到的後四十回屬於不同序次的殘稿拼湊起來的,那情況就會更復雜,不用説前後非“一色筆墨”,連後四十回也不可能是“一色筆墨”。程偉元在《序》中所言“漶漫不可收拾”不正是這種複雜情形的反映嗎?清代大戲劇家洪昇在《長生殿·例言》中談到他創作《長生殿》的創作過程時説,這部戲是“經十餘年,三易稿而始成”。從《沉香亭》到《舞霓裳》,到《長生殿》,無論是主題、情節、人物都有很大不同,如果洪昇沒有最後完成《長生殿》的改定稿,我們將這部戲三次殘稿收集起來當作《長生殿》的原稿來研究,那該是一種什麼情景呢?一部戲尚且如此,何況一部長篇小説!作為兩位編輯出版家,程偉元高鶚為了“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而“未敢臆改”原稿中脱節、矛盾、不通之處,無疑是值得稱讚的。因為他們保存了紅樓夢在早期流傳時的真面目:“非一色筆墨”。正因為如此,才有了我們今天的《紅樓夢》版本學。
二
在論證了《紅樓夢》後四十回並非高鶚“續貂”,程偉元也未“作偽”之後,再來看後四十回的文字優劣和程、高的功過,也許能公允一些,客觀一些。但還必須首先承認後四十回殘稿的複雜性:程偉元是用數年的時間先後從藏書家中、故紙堆裏、鼓郎擔上搜羅來的後四十後殘稿,拼湊起來雖“前後起伏,尚屬接筍”但“漶漫不可收拾”,難以“批閲”。在“無他本可考”的情況下,只好“細加釐剔,截長補短”,“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程高二人的文字加工僅限於此,因為他們深知對《紅樓夢》這樣一部膾炙人口的名著是不可妄加“臆改”而“掩其本來面目”的。於是,在第一次排印的程甲本中保留了殘稿中一些拿不準的脱節、矛盾之處。顯然,程、高二人都沒有估計到,前八十回是曹雪芹經過“披閲十殘,增刪五次”的最後改定稿,而他們蒐羅到的後四十回殘稿則可能是曹雪芹早期創作的未定稿,而且可能分屬於五次重大修改中不同的序次。其中某些章節可能已被後來改定稿的構思所否定;有些則是羼入的傳抄者“臆改”的文字。等到程甲本排印出來以後,程、高發現仍有些不得不改的脱節、紕繆之處,如九十三回與九十四回的銜接,等等。於是又匆匆作文字上的進一步“修輯”,排印了程乙本。結果,程甲本上的一些脱節之處雖得到了彌合,一些明顯而又無法彌合的矛盾也變得模糊含混了一些;但也增添了由於程、高不理解改動一、二字而弄巧成拙的新錯誤。這些也從另一個方面證明,程、高二人所作僅限於文字的截長補短,修輯潤色,屬於一個編輯出版家份內的事。如果後四十回確係程、高所為,斷不會出現上述兩種情形。這種複雜情況,造成了前八十回與後四十回在文字上的“非一色筆墨”和閲讀上的某些障礙。
最早否定後四十回的是清代乾嘉時期的裕瑞。他在《棗窗閒筆·程偉元續紅樓夢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書後》中説:“此四十回,全以前八十回中人名事務苟且敷衍,若草草看去,頗似一色筆墨,細考其用意不佳,多殺風景之處,故知雪芹萬不出此下下也。”並下結論説:“誠所謂一善俱無,諸惡備俱之物。”但嘉慶時期的張新之在《紅樓夢讀法》中則反駁説:“有謂此書只八十回,其餘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觀其中結構,如常山蛇,首尾相應,安根伏線,有牽一髮渾身動搖之妙,且詞句筆氣,前後略無差別,則所謂增之四十回,從中後增入耶?抑參差雜入耶?覺其難有甚於作書百倍者。雖重以父兄命,萬金賜,使閒人增半回,不能也。”裕瑞的“一善俱無,諸惡備具”和張新之的“詞句筆氣,前後略無差別”都是偏頗之詞。此後,諸家見仁見智,各執一端,逐漸演為公案。到了近代,新紅學派領袖胡適提出高鶚“續書”,程偉元“作偽”之説。此後,貶斥後四十回的否定派便佔了上風,成為紅學界版本學的主流派。不過,胡適雖臆斷程、高“作偽”、“續貂”,卻肯定後四十回難能可貴的思想和文學價值。他在《紅樓夢考證》(改定稿)中説:“我們平心而論,高鶚補的後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之遭劫,寫鳳姐之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還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鶚居然忍心害理的教林黛玉病死,教寶玉出家,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説的團圓迷信。這一點悲劇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們試看高鶚以後,那許多續《紅樓夢》和補《紅樓夢》的人,哪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從棺材裏扶出來,重新配給寶玉?哪一人不是想做一部‘團圓’的《紅樓夢》的?我們這樣退一部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鶚的補本了。我們不但佩服,還應該感謝他,因為他這部悲劇的補本,靠着那個鼓擔的神話,居然打倒了後來無數的‘團圓’的《紅樓夢》,居然替中國文學保存了一部有悲劇下場的小説!”在這段話裏,胡適至少肯定了三點:一是《紅樓夢》這部人生大悲劇,包括寶黛的愛情婚姻悲劇,是在後四十回完成的,它打破了中國小説的傳統思想和寫法——大團圓結局;二是它保存了《紅樓夢》這部偉大悲劇小説不受後人的篡改;三是後四十回的不少文字也是很“精采的”。魯迅先生對後四十回也是基本肯定的。他在中國小説史略》中説:“後四十回雖數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敗死亡相繼,與所謂‘食盡鳥飛獨存白地’者頗相符,惟結末又稍振。”在《<絳洞花主〉小引》中論及主人公賈寶玉時説:“我的眼下的賈寶玉,卻看見他看見許多死亡,證成多所愛者當大苦惱,因為世上不幸人多。……寶玉之終於出家……即使出於續作,想來未必與作者本意大相懸殊,惟披了大紅猩猩氈鬥蓬來拜他的父親,卻令人覺得詫異。”在這裏,魯迅明確肯定“大故迭起,破敗死亡相繼”的後四十回同原著“食盡鳥飛獨存白地”的悲劇構想“頗符”,與曹雪芹的本意不會“大相懸殊”。他所感到不滿意和遺憾的只是“結末又稍振”和寶玉出家又“披了大紅猩猩氈鬥蓬來拜他的父親”。可見,胡適雖是“高鶚續書”的創説者,但他仍然“佩服”、讚歎後四十回“有不可埋沒的好處”和“貢獻”,不少文字也寫得很精采。魯迅在當時對胡適的“高鶚續書”説雖是認同的,但他明確指出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在悲劇的整體構想和主要人物的主導傾向方面是基本一致的。這與俞平伯以及後來堅持“高鶚續書”説而咒罵高鶚、否定後四十回的主流派很不相同。
其實,凡是不帶偏見,治學嚴謹,具有科學態度的紅學家都不得不承認並尊重一個事實:八十回本《石頭記》只在少數人中間流傳過二、三十年,自從一七九一年程、高本百廿回《紅樓夢》問世以後,各種八十回抄本《石頭記》便淹沒無聞;而百廿回本《紅樓夢》則受到歷代億萬讀者的熱烈歡迎,並從此廣為流傳,獨霸天下二百年。一部附帶思想平庸、藝術粗糙的後四十回,並對它的前八十回天才之作實行反攻倒算的《紅樓夢》,一部前後思想嚴重對抗、藝術高低反差極大、人物分裂扭曲的《紅樓夢》能做到這一點嗎?在新中國成立以後,為了推動紅學研究事業的發展,曾陸續影印出版了各種八十回抄本《石頭記》,甚至連在國外發現的藏抄本都影印出版了,而研究、介紹、評論這些抄本的文章則不計其數。可是,這些八十回抄本《石頭記》卻仍只能在少數紅學家和愛好者中間流傳,而不能取代程、高的百廿本《紅樓夢》在廣大讀者中的地位和影響。就文本的發行量而言,甚至連某種抗衡的態勢都未達到,這是為什麼?七十年代中期,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在重新校注出版《紅樓夢》時,當今一些以垢病後四十回,斥責程偉元、高鶚而知名於世的紅學家也參加了它的校注工作,但在最後出版這個新校注本時,仍不能不加上程、高本的後四十回。無疑,這是一個明智的決策。因為如果刪去了後四十回,廣大讀者是不會買這個本子的賬的。各種八十回本的命運已經證明了這一點。這是一個嚴峻的現實,它表明一百廿回本《紅樓夢》所包含的完整的悲劇故事和人物形象早已深入人心,任何試圖只承認前八十回,否定或者改變後四十回的努力都是徒勞的。電視劇《紅樓夢》的編導者們曾煞費苦心地試圖恢復曹雪芹的“原意”,根據脂硯齋批語和八十回本中的某些“蛛絲馬跡”另起爐灶創作了六集以取代程、高本後四十回的故事情節和人物形象。播映後,不但廣大讀過和熟悉《紅樓夢》故事的人不滿意,紅學界和電影界的多數學者也不認可,頗多微詞。《紅樓夢》是小説,曹雪芹“十年辛苦”是為了讀者,而不是為了其它什麼人。因此,尊重讀者,特別是尊重二百年來億萬讀者的審美感情和藝術感受,從讀者審美的角度審視《紅樓夢》的版本問題,是所有紅學家都必須首先遵守的原則。二百年來,廣大讀者從來都是把一百廿回程、高本的悲劇故事和人物形象當做一個整體來接受的,併為之激動唏噓,感嘆流淚,成為永遠談不完的話題。如果説,一代讀者在審美心理上出了問題,難道數以億萬計的兒代、十幾代的讀者在審美感情和藝術感受方面都出了問題?顯然,讀者是最公正的“上帝”。問題在於讀者是從整體藝術感受上接受、判斷、認同後四十回的;而少數考據派紅學家則是膠柱鼓瑟地專挑後四十回的細部有哪些不合曹雪芹的“原意”和脂硯齋批語的“提示”,置《紅樓夢》悲劇的總體形象於不顧。如果他們也能首先將百廿回本《紅樓夢》當作一部小説來讀,或者説,把自己首先看成是一位讀者,那他就會發現,百廿回本在悲劇衝突的整體構思、人物形象和藝術魅力等主要方面,前後基本是一致的。
從《紅樓夢》的整體藝術構思來看後四十回,它是前八十回悲劇衝突發展的必然結果,是不可分割的有機組成部分。《紅樓夢》是一部令人夢繫魂繞的愛情悲劇,同時又是一部令人心震撼靈的人生悲劇。寶黛之間的這種雙重悲劇,即通常所説的寶黛的叛逆愛情和叛逆性格的悲劇,又與賈府這個“百年望族”的生死存亡相聯繫,這便是曹雪芹為《紅樓夢》悲劇衝突設計的整體構想。他曾通過第二回“冷子興演説榮國府”,第五回“賈寶玉神遊太虛境,警幻仙曲演紅樓夢”,神龍見首不見尾地透露過這種構想。但他在前八十回只是對這個千古絕唱的悲劇衝突作了種種天才的鋪墊和喧染,蓄成一個“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氣勢,悲劇衝突的發展高潮和完成,卻留在了“大故迭起,破敗死亡相繼”的後四十回。寶黛愛情悲劇之所以不可避免,不在於他們在愛情婚姻問題表現的叛逆傾向,而在於他們對人生道路的選擇和人生價值的取向表現出對貴族世家的嚴重背叛,威脅着賈府的根本利益。他們是一對叛逆者的戀愛婚姻悲劇。小説在第三十一回“訴肺腑心迷活寶玉”時,便通過林黛玉無意中聽到賈寶玉的“知己”之論引起心潮起伏暗示了寶黛愛情婚姻的悲劇結局之不可避免。當時,寶黛還處於初戀階段,釵、黛、湘三人都是寶玉生活中朝夕相處、最親近的少女,她們的才貌門第也不差上下,都是寶玉婚姻對象的人選之一。所以寶玉的情感曾一度徘徊在這三位表姐妹之間,如黛玉所言:“我很知道,你心裏有‘妹妹’,但只見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但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寶玉終於發現,在他執着追求的叛逆人生之路上只有黛玉同他志同道合,從不勸他去“立身揚名”,也不對他講“仕途經濟”之類的“混賬話”;而釵、湘則不時“見機勸導”。站在父親賈政一邊向他絮叼“仕途經濟”之類的“混賬話”。所以,當寶玉不願奉賈政之命去會見在官場善於鑽營的賈雨村,在場的史湘雲以“該常會會這些為官作宦的,也好將來應酬事務,日後也有個正經朋友”相勸時,立刻變臉加以譏諷,甚至下逐客令表示極大不敬,同時當着湘雲等眾人的面不避嫌疑地表示對黛玉的敬愛和親近。這是寶玉第一次當眾表示他與黛玉在感情和人生理想方面的一致。正是由於這個共同的叛逆人生的理想使黛玉激動不已;也正是由於這個共同的人生理想,寶玉在走出怡紅院看見走在前面也因此激動不已的黛玉在“拭淚”時,才出現了寶玉“訴肺腑”那個著名的場景。這便是黛玉的初戀,然而這戀情在一開始便埋下了深刻的悲劇根源:時當賈府這個百年望族已面臨“運終數盡,不可挽回”的“末世”,“子孫雖多,竟無一人可以繼業者,”“惟嫡孫寶玉一人……聰明靈慧,略可望成”之際,寶玉的愛情婚姻和人生道路,便不是個人問題,而是關係到貴族之家興衰存亡的大事。如果容許並承認寶黛之間的戀愛婚姻,無異於榮國府公開宣佈放棄家族的根本利益。這樣的大事,貴族之家焉能容許寶玉自作主張,置家世的利益於不顧?於是,寶黛二人的叛逆愛情和叛逆人生理想與賈府這個貴族世家的根本利益便發生了深刻的無法調和的悲劇性衝突。小説第二回“冷子興演説榮國府”,第三回寶黛初次相逢後小説借後人之口對寶玉的二首《西江月》詞的批語,第五回寶玉夢遊太虛幻境時見到的羣釵簿冊,聽到的紅樓夢曲,警幻仙子的“規引”,都是曹雪芹在小説正式開展之前對這個悲劇故事的整體構想所作的暗示和透露。第三十二回寶玉的“知己”之論和“訴肺腑”;第五十四回賈母借批“才子佳人”故事的俗套對黛玉暗示的訓誡;第五十七回紫鵑“情辭試莽玉”後賈母等人的冷淡;第八十二回黛玉“痴魂驚惡夢”;第九十一回寶黛的禪語盟誓;第九十六至第九十八回由於寶黛在叛逆婚戀和叛逆人生之路問題上與封建家族嚴重對立而各不相讓,終於將衝突推向黛死釵嫁的悲劇高潮;第一百零六回賈政在錦衣衞查抄之後的悲鳴;第一百十五回的“寶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九回的“寶玉卻塵緣”,都是這個悲劇的整體構思在不同階段的表現。衝突的中心是封建家長為了家族的根本利益圍繞寶玉人生道路同寶黛之間進行的生死爭奪與較量。第三十三回寶玉“大承笞撻”,第七十四回“抄檢大觀園”,是寶玉的父母賈政王夫人為了迫使他“留意於孔孟之間,委身於經濟之道”而採取的嚴勵措施;但是懲戒的結果卻與賈政王夫人的願望相反,寶玉不僅沒有屈服,反而產生更大的逆反心理,更加堅信自己叛逆人生的合理性。於是,這個悲劇衝突便向更高層次推進,演變為祖孫之間的直接衝突,將悲劇引向高潮。不過這已是後四十回的事了。人們往往只注意賈政與寶玉父子之間衞道與叛逆的鬥爭,而忽略了,甚至不理解“老祖宗”賈母同寶玉祖孫之間的悲劇衝突。因而否定派指責後四十回寫壞了賈母作為“慈祥老人”的形象。其實,這正是後四十回寫得深刻之處。賈母是榮國府的“老祖宗”,平時只知同兒孫們嬉戲,安享榮華富貴和歡樂;但是,正因為她是“老祖宗”,賈府一切解決不了的大小糾紛和重大事情,最後都要提請這位“老祖宗”裁決。“一言九鼎”,她才是賈府家族利益的最高代表和權力的最高象徵,榮寧二府上下,沒有一個人敢違忤她的裁決。當寶黛的叛逆婚姻威脅到家族的前途,父母的懲戒不能奏效時,“老祖宗”為了維護家族利益,她便由寶黛的“保護神”而變為“惡煞”,親手拍板了死黛娶釵的“調包計”,出現了震撼人心的悲劇高潮。有人説,賈母當初迎接黛玉來榮府時的愛憐和温情是虛假的,她是“狼外婆”;也有人説,後四十回不該把賈母寫得那樣冷酷無情。其實,賈母當初對黛玉的百般愛憐並非出於虛情假意,但她絕未想到這個令她牽腸掛肚,後來又倍加疼愛的外孫女,竟是一個不守禮法、威脅家族根本利益的叛逆少女。在兒女温情和家族利益的衝突面前,作為貴族之家最高權益的代表,她選擇後者放棄前者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恩格斯曾經指出,對於王公貴族來説,“結婚是一種政治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利益,而決不是個人的意願”。曹雪芹不會有這樣清醒的理論認識,但這樣的實質婚姻在中國封建社會,特別是上層貴族社會卻是到處可見的。曹雪芹看到了這一點,並將賈母作為貴族之家利益和權力的象徵寫成寶黛悲劇的決定因素,這不僅多層次地展示了賈母性格的本質特徵,也深刻地寫出了這個悲劇的社會歷史根源。從這個角度去看《紅樓夢》的整體結構,我們就會發現:賈政毒打寶玉,是為了逼迫寶玉“留意於孔孟之間,委身於經濟之道”,使賈府後繼有人;王夫人抄檢大觀園,也是為此目的,是在賈政毒打失敗後的補充措施;賈母採用王熙鳳死黛娶釵的“調包計”還是為了同一目的,是在毒打本人、掃蕩周圍相繼失敗後的最後手段,妄圖用絕望和柔情來使寶玉就範。然而事與願違,許多所愛者的死亡使寶玉決心“打出樊籠第一關”,徹底背叛這個貴族之家而去。於是,賈府終因“無一可以繼業者”而落了個“白茫茫大地一片真乾淨”的下場!顯然,這是一個深刻而又嚴密的悲劇結構:前八十回的“寶玉捱打”和“抄檢大觀園”是後四十回悲劇高潮的鋪墊;而後四十回的釵嫁黛死的悲劇高潮則是前八十回激烈衝突發展的必然結果。如此完整的結構,前後有何不一致?
後四十回在整體藝術構思上受到垢病最多的是以“將來蘭桂齊芳,家道復初”改變了原構思中的“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結局。其實,具體的藝術描寫並非如此,或者説問題遠沒有否定派説的那樣嚴重。所謂“蘭桂齊芳,家道復出”,只不過是在小説的結尾,賈雨村與甄士隱在賈府“大故迭起,死亡破敗相繼”之後作為悲劇故事的收場話議論而已。怎可憑兩句抽象的議論抹煞乃至否定後四十回卅萬字有關榮寧二府“死亡破敗相繼”的令人驚心動魄的具體藝術描繪?寶玉走了,探春遠嫁了,惜春出家了,迎春被丈夫作踐死了,元春不明不白地“薨死了”,妙玉被強人劫走了,賈府的精神支柱“老祖宗”史太君和實際支撐人王熙鳳也相繼帶遺憾死了,連鴛鴦也被迫上吊了;家被抄了,被盜了,賈赦賈珍被充軍去了……這個功名奕世,富貴流傳已歷百年的貴族之家還剩下什麼了呢?難道不是第五回《紅樓夢曲·飛鳥各投林》所詠歎的“為官的,家業雕零;富貴的,金銀散盡:有恩的,死裏逃生;無情的,分明報應;欠命的,命已還;欠淚的淚已盡;……看破的,遁入空門;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中所預示的結局嗎?當代著名小説家王蒙在他最近出版的《紅樓啓示錄一書中説得好:“寶玉的失落不就是生命的失落,愛情的失落,青春的失落與一切榮華富貴的失落嗎?賈蘭乃至賈赦賈珍賈璉的倖存,不正是紅樓一夢的失落的對比和見證嗎?如果一定要求續作者寫出誰也不剩誰也不存在的‘白茫茫’大地來,不等於寫出‘世界末日’來嗎?不是太乾淨——乾淨得連悲哀都沒有了嗎?”這是一位小説家的體驗和詰問,我有同感。其次,關於“蘭桂齊芳”的展望,也是曹雪芹在第五回太虛幻境的簿冊和紅樓夢曲中有過透露的:“桃李春風結子完,到頭誰似一盆蘭?”“氣昂昂,頭戴簪纓;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就是暗指李紈之子賈蘭日後的發跡,則不過這對李紈來説,已經是“夢裏功名”,“虛名兒後人欽敬”罷了。那麼,提一下“蘭桂齊芳”就是對曹雪芹“原意”、對前八十回的“反攻倒算”嗎?還是王蒙説得好:“寫一點天恩浩蕩,寫一點家道復初,寫一點‘高魁貴子’,避開了文字獄,利於作品的傳抄流行,又無傷作品的整體,連這也要批評,倒有點‘站着説話不腰疼了’啊!”王蒙是小説家,他從小説創作實際體驗出發對《紅樓夢》整體悲劇構思的理解,是很值得紅學家們參考的。
從人物形象的基本傾向看,後四十回不僅保持了與前八十回的一致,還多層次地深化和發展了人物的性格,使之成為豐滿的藝術形象。我們很難設想,如果《紅樓夢》只有“神遊太虛幼境”、“奇緣識金鎖”、“試才題對額”、“妙詞通戲語”、感佩“訴肺腑”、“不肖承笞撻”、“情辭試莽玉”、“羣芳開夜宴”、“杜撰芙蓉誄”的寶玉,而無失玉成“瘋癲”、“通靈知奇禍”、“淚灑相思地”、“餘痛觸前情”、“瀟湘聞鬼哭”、同類“失相知”、出走“卻塵緣”的寶玉;只有“豔曲驚芳心”、“遺帕惹相思”、“春困發幽情”、“魁奪菊花詩”、悲作“葬花吟”、“悶制風雨詞”、“聯詩悲寂寞”的黛玉,而無“痴魂驚惡夢”、“蛇影與杯弓”、泄密“迷本性”、“焚稿斷痴情”、“魂歸離恨天”的黛玉;只有“巧合認通靈”、“羞籠紅麝串”、“諷和螃蟹詠”、“小惠全大體”、“承色陪坐”忙的寶釵,而無“出閨成大禮”、“蘅蕪強歡笑”、“佳人雙護玉”、“妻妾諫痴人”的寶釵;只有“毒設相思局”、“協理寧國府”、“弄權鐵檻寺”、賺殺尤二姐的王熙鳳,而無“調包設奇謀”、“月夜驚幽魂”、“致禍抱羞慚”、“力拙失人心”、“歷幻返金陵”的王熙鳳”;只有“歸省慶元霄”、“兩宴大觀園”、“除夕祭宗祠”、“福深還禱福”的賈母,而無冷情“調包計”、“禱天”獨承罪、通達“散餘資”、“壽終歸地府”的賈母……。這些人物形象能否在歷代讀者中活到今天,並令人牽腸掛肚?
作為悲劇的主人公,寶玉的叛逆性格主要表現為堅持叛逆的人生理想,痴心於對黛玉的叛逆愛情,反對包括男尊女卑在內的宗法等級壓迫。後四十回堅持和發展了這些主要的性格特徵。如第八十一回當他“奉嚴詞兩番入家塾”時便表示極大的反感,嘲笑八股文章是“東拉西扯”,“牛鬼蛇神”,“誆功名,混飯吃”的玩藝兒。第一百十五回當那個與寶玉同名同貌同性情,只在夢中見過一次而被引為“同調”的甄寶玉來賈府相會時,他雖因失玉而處於痴迷中,但他仍是懷着愉快的心情出來會這個朝夕相盼一見的“知己”者的。不料此時的甄寶玉已非昔日之甄寶玉,完全改了舊性情而成為一個“祿蠹”,開口閉口全是“仕途經濟”,“為忠為孝”的“混賬話”。這使賈寶玉大失所望,頓生厭惡之情,甚至發恨地説:“只可惜他也生了這樣一個相貌!我想來有了他,我竟要連我這個相貌都不要了!”話雖有幾分呆氣,但這不正是前八十回賈寶玉素來深惡功名仕進的舊性情嗎?至於他念念不忘無辜被害致死的晴雯,給被迫上吊而死的鴛鴦恭恭敬敬地磕響頭,不更是前八十回那個處處同情並尊重被壓迫女奴而又無可奈何之寶玉所能為麼?當然,寶玉對黛玉的那份瘋瘋傻傻、生生死死的痴情,對封建家族毀滅他與黛玉的愛情婚姻和人生理想所作的種種艱難曲折,然而又是堅韌決絕的抗爭,則是前八十回寶玉性格的發展和昇華,是後四十回完成這一悲劇形象的傑出貢獻。第九十一回當“金玉姻緣”的陰影向他襲來時,他曾借禪宗問答以佛門“三寶”向提問的黛玉起誓:“任憑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第九十六回賈母王夫人鳳姐三人乘他因失玉心中痴迷用“調包計”愚弄他時,他雖“神魂失散”,終日“瘋瘋傻傻”,但當黛玉從傻大姐那兒獲悉“調包計”的秘密而頓失心智,神情恍惚來問寶玉:“寶玉,你為什麼病了?”他卻毫不含糊地當眾回答説:“我為林姑娘病了!”後來鳳姐又以為他“娶的是林妹妹”的謊言去試他,他瘋瘋顛顛地説:“我有一個心,前兒已交給林妹妹了。她要過來,橫豎給我帶過來,還放在我肚子裏頭。”並覺得這是他“從古到今,天上人間,第一件暢心滿意的事,”樂得“手舞足蹈”起來。這是怎樣一種“知己”者之間的追魂攝魄的痴情啊!非寶玉誰能有之?當新婚之夜揭去新娘蓋頭髮現不是黛玉而是寶釵時,他口口聲聲哭喊着要“找林妹妹去”!並哭着對襲人説:“我要死了!我有一句心裏話,只求你回明老太太:橫豎林妹妹也是要死的!我如今也不能保,兩處兩個病人,都要死的!死了越發難張羅,不如騰一處空房子,趁早把我和林妹妹抬在那裏,活着也好一處醫治,伏侍,死了也好一處停放!”他不禁放聲大哭,昏死過去。此後便是哭靈,求夢。寶玉在“淚灑相思地”、“餘痛觸前情”、“瀟湘聞鬼哭”、“情婢感痴郎”所表現的無休無止的哀哀之情以及後來的離家出走,難道這不是寶玉前期主要性格方面的發展、豐富和昇華嗎?至於寶玉未能在黛玉死後立即出走,而是在與寶釵成婚、應舉之後再出家也遠非否定派所説“歪曲”了寶玉性格。寶玉是“情之至者”,不是“愛情至上”者。所以曹雪芹在“佚稿”的“情榜”中將他列為“情不情”。正如清人塗瀛所説:“寶玉之情,人情也”。是“天地古今男女共有”,但“不能盡之情”。魯迅説寶玉是“愛博而心勞”,都是對他這種“天生一段痴情”,即警幻仙子所説的“意淫”的形象説明。寶玉不僅痴迷於對黛玉的戀情,到處渲泄他對被壓迫女奴的同情,對父兄姐妹也是滿懷親親之情的。黛玉雖然死了,但他一時還難割捨親親之情,包括襲人等在內的怡紅院與他朝夕相處的女奴。所以當寶玉因黛玉之死而痛不欲生時,寶釵指出他有“三不容死”:一、八十多歲的“老祖宗”一生只疼他一個,死了對不起“老太太”;二、太太王夫人“一生的心血精神”只撫養了他一個兒子,他死了將來太太靠誰?三、我已經是你的妻子,雖然命薄,你死了對得起我嗎?有此三種,“你就要死,天也不容你死的”一句話,寶玉欠了他們的親情,在還清這筆感情債之前,他是沒有死的自由的。這一席既官冕堂皇,而又藴含私情的話,竟説的寶玉“無言可答”。可見,寶釵抓住了寶玉的“情至”思想和親親之情一時難割捨的弱點。但寶玉畢竟是具有人本主義超前意識的叛逆者,他要在和寶釵婚後生活一段,下考場拴得一個功名以了結夫妻之情,報答父母養育之恩後,亦即不再欠任何人的親親之情後,方與這個貴族之家決絕而去!作者在第一百一十九回將此視為“寶玉卻塵緣”、“打出樊籠第一關”的前提。寶玉的這種心態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產物。沒有這些,寶玉的出走是難以想象的。人的感情是複雜的,多層次的。連脂硯齋都感到難以用好壞美醜來概括寶玉的性格,難道今天的我們可以用純粹的好壞去理解寶玉豐滿而複雜的性格嗎?如果是這樣,魯迅就不會認為寶、黛是真的人,感到“異樣親切”了。對此,王蒙在《紅樓啓示錄》中曾提出反問:“寶玉經歷了繁榮,經歷了爭鬥和危機,經歷了常人難以經歷的種種‘男女私情’,特別是與黛玉的刻骨銘心的愛情的煉火,為什麼就不應該再經歷一下婚姻生活、科舉試第、家敗人亡,就是説,在已翻了幾個筋斗以後再翻它幾個筋斗呢?寶玉雖在青年時期,卻差不多經歷了那個社會那個階級的人所能經歷的一切之後,再看透一切,捨棄一切,決絕出家,這樣處理有何不可呢?説老實話,僅僅在情人死亡,失去精神支柱、失去‘寶玉’的情況下出家,這其實是常人所能做的。在失去了紅塵幸福以後看破紅塵,這有什麼稀奇?有什麼悲哀?”這是一位當代小説家的思考。我以為很有道理。至於被御封為“文妙真人”,披了“一件大紅猩猩氈的斗篷”,不僅無損於寶玉的整體悲劇形象,我們不是還可以從某一個角度看到它另有深意嗎?
林黛玉在後四十回中的形象也是好的,同前八十回中的心傲、性孤、情切、疑多、愁深等重要性格特點是一致的。如第八十二回“病瀟湘痴魂驚惡夢”,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顰卿絕粒”,第九十六回“泄機關顰兒迷本性”,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斷痴情”,第九十八回“苦絳珠魂歸離恨天”等情節,不僅悽苦動人地完成了林黛玉的悲劇性格,並將寶、黛與封建家長的悲劇衝突引向高潮。黛玉的感人形象,或者説黛玉這一形象的悲劇感人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後四十回完成的。當然,黛玉在寶玉奉嚴詞兩番入家塾時關於八股時文也有“近情近理”、“清微淡遠”的議論和“宴海棠”花開非時的奉承話,都是與她一貫性格不協調的。但是並不損害形象的大體,因為這類不協調並未成為主導傾向。此外,人是複雜的,變化的,在某些特定的時間、地點、環境中偶爾出現一些與性格主旋律不協調的音符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們只要想想自己,特別是一些“大人物”在特定歷史環境中的“失言”,“違心話”,不是也可以理解嗎?
薛寶釵的性格在前八十回主旋律的基調上也有發展和“變奏”。前八十回寶釵的世俗、虛偽和自私常常表現為含而不露的“會做人”,大多控制在大家閨秀的風範之內:端莊、穩重、和平、賢雅。即使心中不快,也裝成“渾然不覺”,或點到為止,“一笑收住”,帶有極大的虛偽和欺騙性。等到了後四十回,她成了名正言順的榮國府未來的合法當家人——寶二奶奶之後,其世俗和自私則常常表現為殺伐決斷和冷酷無情,行起事來,“任人誹謗,並不介意”。她毫無顧忌地冷語痛斷寶玉對黛玉的痴情,堂而皇之的以倫常數落寶玉因失落青春、愛情、人生而想死是為天人“所不容”,直接了當地要求寶玉用功讀書以“博得一第”來報答“天恩祖德”;與襲人密謀從寶玉身邊逐漸攆走五兒、秋紋和麝月,都是寶釵在改變了地位身份之後應有之事。前後性格變化都是她“會做人”的審時度勢的不同表現。如果沒有這些後期的表現,其前期的來自於“城府”“心計”的“行為豁達”,“隨分從時”便會失去深刻的心理依據,寶釵的形象就不會這樣豐滿,二百年來對她的爭論不已,正是因為寫出了她性格的複雜和多側面,寫出了她性格前後期的變化而在本質特徵方面又保持了一致和完整。
後四十回的賈母也是一個寫得十分成功的人物。如果沒有後四十回,賈母就只是一個普通的整天帶着孫男孫女吃喝玩樂,安富尊榮的貴族老太太。有了後四十回,人們才發現賈府這個“百年望族”實際上的最高權威和當家人是賈母,而不是賈政,或者王夫人和鳳姐。正因為如此,當寶玉的叛逆愛情和婚姻威脅家族的根本利益和前途時,她便出面毫不留情地親手毀掉了她最心愛的孫男和外孫女的幸福和人生。這是一個艱難的抉擇,但為了家族的利益,她不得不這樣做,於是黛死釵嫁的“調包計”便經她批准出籠了。這是一種多麼深刻而又令人震驚的性格真實啊!不僅如此,當錦衣衞抄家革去世職等大禍臨頭時,她在“皇天菩薩”面前獨承罪責,祈求上天保佑兒孫平安;她拿出自己一生的全部“貼己”銀子散發給各房兒孫安頓生活,穩定人心;她還以自己為榜樣教導兒孫們要“享得富貴”,“耐得貧窮”,懂得借敗家之機“正好收斂,守住門户”;她還親去撫慰鳳姐等人,絕不怨天尤人,甚至臨終仍“心懷滿足”面帶“笑容”。這實在是一種非凡的大家風度。賈府上下都尊稱她為“老祖宗”,其實這並不只是輩份上的頭銜,她實在是賈府的精神支柱和靈魂!她一死,當年何等殺伐決斷的鳳辣子不是也寸步難行嗎?如果刪去她在後四十回的“凡此種種”,《紅樓夢》裏還有如此非凡的“老祖宗”嗎?
後四十回對於一些次要人物的描寫也是不可否守的。如花襲人是一個死心塌地的奴才。故小説借晴雯之口為她取了個“西洋花點子哈巴兒”的綽號。但是當賈母王夫人鳳姐三人密商“調包計”時,她還是冒死向賈母王夫人跪訴了寶、黛之間的生死之戀和她擔心“調包計”會“一害三個人”,斷送了寶黛二人的性命。這個對奴隸生活津津樂道,對好心的主人感激不盡的奴才,不也有心地善良的一面嗎?如果沒有這一筆,就不是《紅樓夢》的人物了!連人人都嫌棄的趙姨娘,後四十回關於她臨終的鬼話,都不能不説是一種有心理依據的,精采的性格補充,而令人難忘。總之,後四十回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基本保持了與八十回的一致,並有所豐富,有所發展,使人物成為完整的形象,是任何人都不能割裂開來的。
從藝術描寫的魅力來説,後四十回不及前八十回那樣富於靈氣,令人驚歎不已。但這也只是比較而言,並非説後四十回文字一無感人之處。如第八十二回關於黛玉被惡夢驚醒的描寫,第九十一回黛玉借談禪與寶玉的盟誓,第九十六回“泄機關顰兒迷本性”時與因失玉也處於痴迷狀態中的寶玉那種如夢如痴、令人心痛的對話,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斷痴情,薛寶釵出閨成大禮”的悲喜映照,以及後來的寶玉哭靈,出走,在我國都成為家喻户曉的千古絕唱,這是任何人都難抹煞或否定的。再加上胡適稱讚的那些“很精采的”“小品文字”,從藝術總體來説,還是不可缺少的補充部分,保持了整體基調的一致性。特別是“破敗死亡相繼”的悲劇氣氛的濃重渲染,是很能讓人移情入境的。否則,它就不會作為《紅樓夢》的藝術整體流傳至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