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貿易報復”想到政、經、科乃至軍事“應對”_風聞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22-02-22 08:30
從“貿易報復”想到政、經、科乃至軍事“應對”
【提要:@“貿易報復”的做法和原則,來自《聖經》、《論語》。其對制約對他人的侵害有積極意義。“報復”,作為對違約、背諾、違法侵害的回應性行為,是正義、有效、必要的。實施有理有利有節的“報復”,與道德、寬容並不相悖,而是兩者的重要補充和保證。@必要的回應性“報復”,不僅適用於貿易,也正在用於政、經、科乃至軍事領域。@同時,人類文明發展還需其他有效防範侵害的機制、制度、方法 ,以防新的侵害、矛盾的產生和激化以及“怨怨相報何時了”……】
一、歷時十年,中國勝訴可對美“貿易報復”,可見此類“報復”是古今中外國際通行的正義、有效、必要“應對”
不知人們注意到沒有,在虎年來臨之前,世貿組織(WTO)仲裁庭發佈中國訴美國反補貼措施世貿爭端案裁決,認定由於美方未履行世貿組織生效裁決,中方在貨物貿易領域每年可對美實施6.45億美元貿易報復。
這個案件歷時接近10年,是中國經歷世貿爭端解決程序最完整的一個案件。而貿易報復及其執行機制,“這被外界譽為WTO爭議解決機制‘有牙齒’,對於制止違反WTO涵蓋協議的措施具有殺傷力。”
WTO的這一裁決,其實反映了國際上通行的“貿易報復”的法規精神。在國際公認法規,各國雙邊或多邊協議(承諾)方面,也可也應有“報復”這一應對之法。對侵害、違約、背諾行為以“報復”來回應,這不是非道德的行為,是促督各方履約、依約諾,是一種依法、依規的正義和有利於“懲前毖後”之舉。
看歷史和現實,我們還能看到,“報復”,是自古國際通行的正義、有效、必要“應對”。
在中國,孔子就主張“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論語憲問》有記:“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魯迅先生也説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直道。”
在西方,對侵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古巴比倫的《漢謨拉比法典》和古羅馬《十二銅表法》中都有相關規定和相應舉例。據説,摩西發佈法令:“The punishment is to be a life for a life, an eye for an eye, a tooth for a tooth, a hand for a hand and a foot for a foot.”而中文譯本《聖經·舊約·申命記》19中也寫着:“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可見,漢語中“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乃源於此。


這就是説,不但現代,古今中外歷史法典也都通認,依約、依諾、依法對違約、背諾、違法侵害的回應性“報復”,是正義、必要的,是促督各方履約、依約諾、依法、懲前毖後的正義之舉。
人們的行為選擇,本應以德為準繩、標杆,應該履約、依約、依諾、依法。但是,人類文明至今的現實是:對必然存在的為了個人、本方利益而違約、背諾、違法侵害他人、他方的行為,一味的退讓、容忍,並不足以抑制一些人的侵害行為。不以回應性的“報復”行為來制約,還可能“人學人樣”,使不良行為反而增多。
因此,以必要的有理有利有節的回應性“報復”,處理社會內部、國家之間的關係、矛盾,也是現實的需要和必要。
實施有理有利有節的“報復”,這與道德、寬容並不相悖,而是兩者的重要補充和保證。正如孔子所言:“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二、回應性的“報復”,作為國際通行對侵害的正義、有效、必要“應對”,不僅適用於貿易,這一原則“精神”也應適用於政、經、科乃至軍事領域
WTO的如上裁決,體現了國際上通行的“貿易報復”法規精神。而從中外歷史看,其應該、也正用於其他領域。在國際公認法規,各國雙邊或多邊協議(承諾)方面,也可也應有對違約、背諾、違法侵害的回應性“報復”。
在相關領域應可應用國際通行乃至自古中西方都有、《聖經》也主張的“以牙還牙”“報復”的原則“精神”,這不是非道德、不寬容的,是在促督各方履約、依約諾、依法、懲前毖後的正義之舉,並不“理虧”。其正義性,不是“脅迫”、“欺凌”等污言所能抹黑的。
今天,人們在國際政經乃至軍事現實中,也能看到這樣的回應性“直報”。
例如,近期正在矛盾交織中的俄烏緊張局勢,實際就是俄對美北約不斷戰略進逼、近逼的回應。
而中國對台獨的一些管控、制約舉措乃至軍事壓力,也是因為台灣的台獨勢力,藉助外部企圖遏制中國發展的勢力,在進行分裂國家的違法活動,在違逆兩岸曾經達成的一箇中國的共識。台獨分子乃至外部勢力指責大陸“打壓”、“欺凌”台灣,其實是在混淆因果。是台當局在違兩岸皆有的法規,在分裂國家、違約,大陸是在對台獨違法、違約行為做出回應、警示(且尚未採取依法的強力行動)。
試問,如果台灣依其“法”認同“兩岸一中”,以兩岸此前各依其法也約定的“九二共識”,會有大陸軍機、航母密集繞台和相應的軍演嗎?大陸會對台灣有所謂“打壓”、“欺凌”嗎?人們只要對比國民黨馬英九執政時的台海關係,就可看到,今天大陸是在被迫回應、在反台獨,台海緊張的肇因是台獨民進黨挑戰“一箇中國”、要分裂國家。
而中國對立陶宛違背其“一箇中國”承諾的回應行為,也是為了維護中國國家核心利益、反對台獨。回應立陶宛背諾,是完全正當、必要的,也是後發制人,並非無由持強“脅迫”。難道中國對其他大國挑唆小國立陶宛背諾、挑戰中國國家核心利益的行為,只應該寬容、忍讓,任由這種背諾行為任意蔓延,才對?不是的。中國的回應行動,即便在西方高度推崇的《聖經》中,也被認為是應該的。
而中國對有的國家為了掣肘中國發展,在台灣問題上不斷打台灣牌,搞對台軍售,聲言“有事”相挺,在東海、南海説事、找事、巡航、海空偵察等行為,也完全有權力、有正當理由做出政治、經濟乃至軍事等方面的必要回應。而且,這是促督各方履約、依約、依諾、依法、懲前毖後的正義之舉、必要之舉。是可以和應該“理直氣壯”的。
三、人類文明發展還需其他有效防範侵害的機制、制度、方法,以防新的侵害、矛盾產生與激化以及“怨怨相報何時了”……
當然,還應該説,“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貿易報復”類的做法和原則,隨着人類文明的發展,是可以和需要進一步完善的。
人類文明發展還需其他有效防範侵害的機制、制度、方法 ,以防新的侵害、矛盾產生與激化以及“怨怨相報何時了”。
例如,對《聖經》中的“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人們也在完善為酌情對不同程度的侵害以“經濟賠償”來“報應”,……
還應該説,此前國際上在管控削減核武、互相督查、約束中導,以免“刀槍抵近”而增加危機感等等方面,是有諸多實踐和成果的。
而俄烏當前的危機局面,也需要梳理其產生的原因,並在充分顧及矛盾各方的安全和利益關切上,經過協商形成各方認同的約定,來管控危機,提高互信,維護和平與互利發展。
只是,近年來世界還是有國,在為了維護其一國在世界上的諸多獨佔利益,而屢屢破壞國際上管控削減核武、互相督查、約束中導等制度、機制,在為了一己私利而“拱火”、玩火乃至不惜一次又一次搞“狼來了”的詐術,製造人為的乃至虛假的緊張戰局,嚴重擾害相關國家的正常經濟、金融活動和正常生活,侵害頗多相關國家和民眾的利益。其如此作為,損害着多數國家、包括他的不少所謂“盟國”乃至國際資本的利益。其結果,恐怕終將不得人心,可能到頭來會眾叛親離,自敗其“信”,自取其落,加速其衰。
陶文慶(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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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準了!中國對美國可以實施6.45億美元報復,但美國又對中國聯通下手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3249353966143553&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