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為何是一個如此奇怪的國度?從歷史分析來得到答案吧【第一期】_風聞
小蔡聊时代-观察者的同志们好2022-02-27 00:03

關於印度,在近年來與我國之間的矛盾飄忽不定,於是也引起了許多人對這個魔幻地域的注意。中印邊境衝突、克什米爾糾紛、印巴衝突還有各種各樣的奇葩軍售和“交通事故”,都讓印度在我國大多數民眾的印象中留下了“滑稽”“愚昧”和“落後”的標籤。互聯網中許多做相關視頻的作者,都把以上的種種標籤當做娛樂大眾的流量密碼,在普及常識之外更多的有了主觀和娛樂的成分,這一點並不單指國內,事實上“歧視印度”“印度笑話”早就成了全世界互聯網平台喜聞樂見的日常節目。我國著名旅行者“270”曾在網紅將軍張召忠的節目中談及過印度社會封建愚昧且非人道的一面,當時透露的內容對於本就對印度少有了解的普通人來説衝擊力拉滿。

直到不久以前我也是對印度抱有相當刻板印象的,但是這些外部形象勾勒出來的畫面於現實太過魔幻了,以至於有一種失真感,然後帶着疑惑我便去做了些瞭解,然後確認了這種失真感只能説明是我圖樣了。不過以上説的並不是重點,而是在進一步瞭解印度它所周遭的經歷過後,探索它是怎麼長成今天這個樣子的。事先聲明,接下來要講的故事(事故)可能和大家平時能接觸到的印度相關信息不同,以1961年版蘇聯東方書籍出版社《印度近代史》為基礎展開,以社會學研究為視角且囊括地理、經濟、歷史和文化相關的跨學科研究成果融合。在此感謝蘇聯老鐵們的兢兢業業,是他們將那些好幾百年前的書挖出來查遍數據才得到了一個可以還原塵封真相的機會。
以往科普印度歷史都喜歡從英屬東印度公司開始,要麼就是“孔雀王朝太遠了,做不了什麼內容。”不過今天我們要從十七世紀到十八世紀的莫卧兒王朝時代為主要視角切入。要提醒的是莫卧兒只是視角,印度地區長期被各種勢力瓜分,就像清代以前的中國並不包括西藏地區一樣,而“印度”的概念只存在於印度教內部,就像中國的華夏文明才是真正將各個民族搭建在一起的橋樑。

據統計,十七世紀印度地區人口在一億到一億五千萬之間,約等於兩個河北省。使用人數最多的語言有孟加拉語、比哈爾語、印地語、旁遮普語、拉賈斯坦語……實在是太多了,印度地區的語言從來沒有統一這一點我們是知道的,但是和現在最大的區別是在殖民前英語也是沒有的,雪上加霜了屬於是。
雖然語言不通,但是主流的宗教還是那幾個,首先當然是印度教佔絕大多數,然後是人數不到印度教三分之一的高貴的伊斯蘭教徒,伊斯蘭教徒當時主要由封建統治者和權貴構成,雖説是伊斯蘭教,但是這伊斯蘭移植到印度以後説好聽叫“本土化”,説不好聽那叫“串味兒了”。就好似新疆烤全羊到吉林開發業務,怎麼也得配上幾頭大蒜。

表面上所有的伊斯蘭教義和印度教反着來,這私底下還是逃不過“真香”,致敬了印度教的種姓制,神聖的社會勞動分工,從生下來直接解決就業問題,這波印度“人”民實屬贏麻了。這波管理模式“微創新”濕婆看了流淚,穆罕默德聽了吐血。

除了印度教和伊斯蘭教,還有錫克教和耆那教,以及《倚天屠龍記》裏面的拜火教,拜火教主要集中在古吉拉特邦,人數不多卻相對富裕。
葡萄牙人佔領了馬來巴爾海岸,並在那裏開始宣揚基督教,另外還有在尼泊爾附近活動的佛教徒,除了天主教外其他信仰都是自由的。

莫卧兒帝國的版圖除了整個北部印度地區外,還包括克什米爾、東俾路支(巴基斯坦)、及阿富汗部分領土,而南方的邊境線一直變動,主要與葡萄牙人的侵略有關。
莫卧兒帝國的皇族原本是的蒙古帖木兒帝國的後人,是曾經南侵宋朝的蒙古的貴族。
帖木兒帝國建國於1370年,1404年帖木兒以蒙古帝國的名義征討大明卒,死後因國家繼承權陷入內戰,直到1507年被烏茲別克驅逐, 逃亡至喀布爾後再次建立了國家。

從六世的奧朗則布發動侵略戰爭後數十年,莫卧兒帝國兼併了大量的領土。在此之前這片土地就被來自阿富汗、伊朗等地的伊斯蘭貴族統治,信仰印度教是被禁止的。莫卧兒初期解禁並支持印度教的發展,國王與印度高種姓通婚。新的管理者對傳統的殉葬、童婚、弒嬰和私刑等陋習進行了遏制,泰姬陵等標誌性建築是當時發達文化的體現。
十七世紀後期莫卧兒分為二十一個邦,每個邦由省督管理,他們幾乎都是在侵略戰爭中建立軍功的貴族,除了税收由中央任命的官員直接負責,省督甚至擁有自己的軍隊和地方行政機關。皇帝出征時他們有義務帶上自己的軍隊參戰,平日裏這些軍隊的費用也是由省督自己承擔。
除了省督對地區的管理,大多數地區還有大大小小的由地主掌控的地方宗族勢力,許多地主也是過去臣服和建立功勳的地方封建主,這些土地都是皇帝臨時賞賜的,地主們主要來自阿富汗、伊朗等伊斯蘭地區。

印度獨厚的地理條件,但凡是有水源進行灌溉的土地,每年可以收穫最多三輪作物,因此即便農具和技術落後也在當時也達到了高水平產出。普遍採用輪作制,即每輪種植不同的作物,避免土地養分消耗導致的減產。對應熱帶季風氣候造成水土流失,耕地需要更加細緻,而主要的經濟作物水稻、棉花、煙草、靛藍也都需要更多的勞動力投入。綜合評價印度在當時的農業水平,與歐洲大多數國家相比更高。
在亞格拉的比耶那和卡爾皮,種植了廣袤的靛藍、甘蔗,荷蘭、英國、法國的東印度公司代理人和買辦都會在這裏進行採購。除此之外,亞美尼亞和俄國也會來這裏收購靛藍或布匹。孟加拉和古吉拉特以優質的棉花聞名,而在南部地區椰子和各種香料成為主要產品。雖然在偏遠地區依然存在氏族部落,整體上印度已經進入了封建社會階段。

雖然十七世紀印度,尤其是莫卧兒的大部分土地都交給省督或租給其他封建主管理,土地的最終歸屬權在法律上依然為國家所有。朝貢由土地税的形式上繳,主要是對土地上收穫的實物如糧食、礦物進行徵收,國家會對那些土地進行週期性的考察,核定應收土地税的數額,耕種的農民背上沉重負擔的同時,本身也具有了相關種姓對國家的義務。皇帝奧朗則布曾下令,讓古吉拉特的税務長官調查農户的生產情況,如果發現有懈怠的農民,則採取警告、逮捕甚至鞭笞等刑罰進行矯正。

灌溉、生活必須的水渠和水庫都歸於國家或封建地主所有,從用水需求的方面保證了封建勢力對人民的統治地位。然而整個莫卧兒所有的耕地中,只有八分之一屬於皇室,這些土地的營收用來維繫皇族、宮廷官員和禁衞軍的各種開支。掌握絕大多數土地的封建地主,主要是以賞地的形式獲得的,最小的賞地只有一兩個村莊,大多數都是相對更大的領土,最大的覆蓋了整個省甚至更廣袤的區域。
皇室從封建地主手裏掌握的八分之七的土地上,徵收到八分之一的直屬耕地相比四倍的土地税,佔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是構成莫卧兒封建力量中最富裕、擁有實力最強的一部分,其中頂端的少數人左右了整個國家。
對於皇帝和宮廷勢力,限制封建地主尤其是大地主形成無法控制的割據勢力,成為了不得不面對的博弈。規定土地國家所有制的同時,禁止他們自行收税,且地主的賞地不能世襲都是明面上提出來的限制。皇帝也時常會主動收回一些地主的賞地,然後把這些土地交給其他人,並且在地主死後將遺產納入國庫,甚至打算將以上這些流程推廣到全國。

瞭解歷史的人都會比較熟悉這種情節,我國周、漢時期,皇室與諸侯權貴之間的博弈關係到國家命運和整個時代的走向。唐代雖然進行了一系列改制,尚有安祿山兵變這樣的重大危機。直到宋代趙匡胤大幅削減了皇室外部各方的軍權和軍事力量,但是國家的經濟和財富依然普遍的依附在資本和地方宗族身上,他們通過科舉、聯姻等等形式獲得政治地位並與政府、官僚建立信賴和利益的關係,最終左右國家的發展。
封建官僚、地方權貴以及資本對國家、政府權利的僭越,一直以來都是封建社會乃至資本主義社會難以根治的頑疾,似乎只有用博弈的平衡來維持某種穩定狀態。
後來因為長年累月進行的侵略戰爭和鎮壓各地不斷的農民暴動,只能不斷壘高軍隊的費用,為了解決錢的問題,莫卧兒帝國頒佈了包税制度,包税的對象往往是操縱高利貸的資本里強勢的代表。他們與國家簽訂包税合同後預付大量的税金,便可以在按照合同談定的區域、時間內自行規定收税的額度並再納入囊中。
包税合同一般是短期的,這樣政府可以把業務轉交給競價更高的買家,這導致包税地區的普通民眾受到了更加極端的剝削和壓榨。
包税制度的推廣產生了更多新的地主,強化了地主階級的勢力,與以往的地主不同,包税地主因為與税務部門的“一錘子買賣”獲得了收税的權利。
包税地主在領地內幾乎沒有限制,可以主宰這裏的一切。為了獲得更多的財富,地主們開始搶奪原始自然村,即農村公社的土地以及農民的自留地,以委派的形式把村長等職務調換成自己的人,把水源佔為己有的同時再向當地人增收各種違法的課税,這類現象都是普遍的。
包税地主們時常違背國家的規定,強迫農民從事建築、狩獵等危險勞動。莫卧兒皇帝曾公開下令,嚴禁包税地主從包税地區徵收的多達幾十種名目的附加税,事實上卻沒有包税地主把皇帝的命令當回事。
當時的史官哈菲汗表示,地主階級和大多數權貴一樣,他們根本不在乎違背指令後會受到懲罰。地主尤其是大地主,他們在國內擁有“大而不能倒”的絕對經濟地位,他們不斷分立國家主權,乃至後來許多地主不再願意向國家繳税產生了謀反和叛亂的温牀。
印度的國家整體認同感,和國家在省級政府的行政權力,長久以來一直沒有得到鞏固。以至於地主、省督們對莫卧兒國家的逆反甚至得到了部分民眾的支持。大地主和包税地主們試圖把賞地或包税合同的臨時領地變成自己家族世襲的領土。
史家哈桑阿里汗舉過一個例子,一位地主手下的軍官死後,他把自己的兩個兒子提拔上來,然後以封賞的名義將自己名下的土地世襲給他們。
由英國人推行並授權柴明達爾(印度地主的一種形式)在孟加拉、比哈爾和奧里薩佔有了大量實際世襲的領土,柴明達爾不斷侵佔其他小地主或自然村的土地,其勢力下的村長職務以管家的形式任免。
當地主勢力在印度各地巧取豪奪,相對原始的由村民關係構成的農村公社開始瓦解,而清真寺、印度教寺院、宗教學校等宗教設施的土地受到了保護,在印度地區的數百年來,封建社會上層主要是伊斯蘭教把持,但是在本土信仰印度教的人一直是多數。因此大地主以住在城市中的伊斯蘭教徒為主,而由印度教徒構成的眾多小地主生活在邊郊的莊園裏,與農業生產的勞動者聯繫的更加緊密。
為了更好了解地主階級崛起對印度農村、農業和農民造成影響,我們首先要了解印度農民公社(農村管理組織),當然還有南部葡萄牙人為首帶來的貨幣體系(主要還是各個國家的東印度公司),流通貨幣和地主的盤剝都是印度當時聚變因素。

印度農村公社除了基礎的農業。還包括掌握木工、鍛造等技藝的手藝人,他們當中大部分都是手藝人種姓。馬克思認為當時的農村公社已經有了計劃分工的模式,不過這種分工與現代企業性質不同,手藝人們服務的市場相對固定。根據村莊內部的需求從業者受到規模的限制。
公社內部,按照種姓人們形成了各個階層和圈子,地位較高的人羣擁有可以支配的份地,在享有這份權力的同時,也有向國家、地主繳税的義務。同時公社內部事務和任免的投票表決權利,也一直由上層的圈子把控。
村社中的奴隸和從事手藝的種姓在村社的會議上同樣沒有表決權,他們只是為滿足其他人的需求而存在,他們的生活所需從其他村社成員收穫中抽取,而在一些開明的村社裏,優秀的手藝人可以獲得小塊的土地。
在眾多技藝中,紡織並不是手藝人專屬的,對於農村家庭紡織是他們解決自己家穿衣問題的根本技能,是大多數非貴族婦女的傳統副業。在當時棉花作為印度地區的主要貿易品,農村集市上必不可少。村社的逐漸瓦解導致大批的農民開始轉業,紡織工便成為婦女首選,人們開始逃離農村,要麼建立新的居民點,要麼到城市裏尋找機會。
因為同伊斯蘭世界與歐洲的貿易,商品貨幣化首先在印度南部葡萄牙人的侵佔的馬拉巴爾海岸發展漫延,那些原先的手藝人開始在市場上出售自己的產品,留在村社中的手藝人開始領取計件工資。
貨幣化的發展,對村社的土地產生許多影響。印度大多數耕地都是被家族世襲的,至此它們開始被以份地的形式出售或抵押給別人,在土地交易時本地人往往擁有優先權。從相對內部封閉性的公社制度,向更加開放的市場主導的包乾制度轉變,雖然多少是受到外部經濟形勢轉變帶來的被動改革,同時也加劇了農村的階級分化,村社原先的先富者也開始變本加厲的剝削同村的其他居民,許多村官依靠奴役低種姓和操控內部土地交易的規則發財致富。
農村土地貨幣化帶動了鄉村發展的積極性,為了更大的利益富農們不僅在當地搶奪其他較低種姓的土地,也用獲取的大量金錢在鄰村以購買或租賃等方式包辦了其他土地,並僱傭奴隸以外的更多人勞動,成了新興的莊園主。
這場印度版“大包乾”運動,在三百年前的印度由於市場貨幣化的影響被迫開展,在農村公社功能開始瓦解的同時,地主們利用村長和書記為自己把控底層税收,進一步鞏固了地主階級在各個村莊和地區的控制力。作為回報,一些地主承諾村官們免除在自有土地上的各種税務。因為這套操作方式得不到國家法律上的支持,當時地主階級找到了例如艾哈邁德納加爾大臣阿姆巴爾這樣的官僚幫助進行税制改革,在法規中對村長征税的權利予以支持,另外還以支持農村發展為由向政府申請現金支持的,以便吸收更多人到莊園就業。後來許多地主的領土有從國家中獨立的趨勢,成為了大大小小的土邦。

根據“阿克巴法典”記載在十六世紀,在印度北部就已經普及了“估税”制度,村長向農民徵税的權利比南方更早,這也是村長成為地主的一種途徑。旁遮普邦錫克教徒十分活躍,地主和錫克教保持了密切聯繫,以此獲得政治和經濟權利。
隨地主階級圈地運動強勢展開,印度地區的農民階級全面破產,他們失去了在村莊的土地甚至使用、耕種的權利,即便他們依然保留着農民的種姓。在莫卧兒後期印度所謂的“農民”分為兩種類型,擁有世襲或非世襲土地的農村上層和權利得不到保障的大量農奴。當時在安德拉和卡納塔克許多地區,所有的農民都受到了奴役。
很多人説印度沒有形成一個統一國家是缺少秦始皇這樣的能夠統一國家的大皇帝,其實我並不認可這個説法,更糟的是蒙古人向來對國家治理方面缺少經驗。莫卧兒國土最大的時候除了葡萄牙佔領的南部海岸線,其統治範圍比較今天印度的也佔有其他領土,作為一個大國的體量是完全具備的,但是伊斯蘭文化再結合印度教以後形成的奇葩種姓制度,是無法培養出李斯、商鞅這些賢臣的,要知道大秦哪怕是奴隸也可以依靠軍功成為社會貴族,雖然這也是後來秦朝窮兵黷武導致衰亡的主要原因。
僅是遼闊的國土並不能團結人心,國家各民族之間的文化統一才能促成共同認知,印度因為沒有統一的語言,即便不是文盲只要離開自己居住的環境在很多地方與人交流都會變得十分困難了,這也導致整個印度的地方經濟總是保持小規模和相對封閉的特點,直到歐洲商人的貿易整合了他們的渠道才把整個經濟規模變得活躍起來。
沒有廣泛使用的統一貨幣,繳税大多是以糧食等其他實物進行收繳計税,直到侵略者帶來了真正流通的貨幣,受到外來經濟體系的強烈衝擊,原本封閉固化的傳統經濟規律產生了強烈的應激反應致整個社會向着極端不合理的方向發展。種種因素加持讓民眾對於國家整體的歸屬感虛無。
相對國家政府的影響力,民眾平時生活中更多是在地主階級的統治下展開的,低種姓無法獲得教育也缺乏與國家的直接義務關係勾連,廣泛普及的宗教成為了現實生活中的全部信仰,並不是印度人民自己選擇的,一切都是社會管理層因為自身利益述求而設計的結果,最終被地主階級聯合權貴勢力將皇室權力完全架空。莫卧兒皇帝為了戰爭不惜出賣國家對土地的權力,導致民不聊生而暴亂四起,又要花錢去平息暴亂這樣的惡性循環,從設想的當初早就本末倒置了,我認為遊牧民族對農業國家的統治在基因上就有先天的缺陷,遊牧文化對農業社會機制的衝突沒有得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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