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主席:俄烏危機:引入一些大歷史視角(一)_風聞
川上月-2022-02-28 09:27
原創 Chairman Rabbit tuzhuxi 2022-02-26 23:44
兔主席 20220226
俄羅斯-烏克蘭危機還在進行。全球都在關注。其中,華人世界對這個問題尤為關注,因為很容易會把這個事件與台灣問題聯繫在一起。
筆者和大家一樣,也非常關注局勢發展,並留意到網上有各種不同的視角和爭論。今天我也提一些觀點。其實大家不用去過多糾纏“對”vs“錯”,“好得很”vs“好個屁”,可以退一步,嘗試從更大歷史的角度去看問題。
為什麼要試着從更大歷史的角度看問題呢?筆者以為,一個原因是,我們每個人的生命其實都是很短暫的,所以,在有限的時間裏,為了搞明白各種事情的意義與目的,搞明白人類社會的運作,理解我們的生命與存在,就一定要想辦法從有時空侷限性的問題、議題及概念裏跳出來,看到更多的本質和共性。只要稍微抽離一點,看很多問題就可以避免代入過強的主觀性了,也能避免狹隘和偏頗,而且還就不會代入太激烈的情緒。
本文嘗試做通俗概念表述,不做學術的、規範型的表述,就是給大家業餘時間看看。
一、 “民族自決”(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與“民族國家”(nation-state)的概念源起
“民族國家”的大意是,以一個核心的、主導的(甚至壓倒性的)“民族”為基礎,構建一個高度自治的政治體。這個“民族”可以通過這個政治體實現“自決”(self-determination),既自行決定自己(一個民族)的“命運”,免於他者的干預、干擾。
當代理解的“民族國家”,沿襲了啓蒙(the Enlightenment)以來,西方各種主流、主導的政治價值與體系。核心有兩塊。
一是“Westphalian system”(“西法利亞體系”),它構建了國家的“主權”與“領土”概念,成為當代國際法及世界秩序的基礎與核心;
二是所謂的“民族自決”(autonomy / self-determination of a nation/people)。這個概念是西方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傳統一脈相承下來的,它認為,“民族”與個人一樣,只有能夠自己選擇、決定自己的命運,不受他者干擾,才可能實現真正的“自由”。而民族能否自由會“傳導”影響到個人:只有自己所屬的“民族”能夠自決,一個人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舉例而言,如果你不能選擇學習或使用自己民族的語言或風俗,那你就是不自由的。要獲得這種權利,必須確保你的“民族”的自決。這樣推導出來,每個民族都應該組建獨立、自治的政治體。
上面二者一結合,就意味着,一個民族要真正在現代的國際秩序及人類民族之林裏獲得“自由”,真正的不受外力干預影響,就應該建立屬於自己的“主權國家”。
這一概念由西方主導,被寫入《聯合國憲章》,反映到《國際人權宣言》,為“不明覺厲”的其他人類國家與社會所接受,併成為當代國際政治的根本秩序,成為國際法的基礎和原則。
但在現實宇宙裏,卻是一塌糊塗。一方面,它們被西方尊為“超越時空”的“普適真理”,但另一方面,其實沒有什麼標準可言的。比方説,到底什麼算是“民族”(nation)?要滿足“自決”、“獨立”的條件,是不是非要“主權”國家不可?以一個自治區、聯邦的方式,存在於一個主權國家之下,可不可以?如果民眾都希望獨立,但所屬的主權國家不同意自己獨立,那怎麼辦?這些都是沒有答案的問題。
因為主觀性太強,所以在現實世界裏,沒有人會遵照抽象原則去推行“民族自決”,純粹只是看利益、實力,其他的主觀判斷,以及各種“隨機”的時空因素。這不僅僅是雙重標準、三重標準、四重標準的問題,而是確實沒有標準。
它就是一個故事,一個理想,一個噱頭,一個可以隨時被利用的政治工具。
而從一國之內的角度看,它其實還是一種很危險的概念:如果一個優勢民族把自己的民族國家看作維護自己民族命脈的工具,那少數民族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呢?這種“民族導向”的政治安排,會不會人為地將優勢/主導民族與少數民族“對立”起來呢?到底如何平衡民族之間的矛盾呢?特別是那些已經有了嚴重歷史紛爭淵源的民族/族羣?
其他的各種機制,譬如西方的代議民主/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資本主義及全球化、超級大國地緣政治及意識形態的競爭與博弈、新的信息時代裏的信息“泡泡化”,這些因素,是消減民族之間的矛盾,還是加大民族之間的矛盾呢?
很可能是後者。
實際上,“民族自決”是近代人類史裏為人類帶來最大“麻煩”的概念。無數的矛盾、紛爭、戰爭,人與人的殺戮,其實都可以歸因於這些概念。
二、 “民族”的源起、民族自決的實操應用
1)民族的源起
“民族自決”和“民族國家”概念,雖被西方打造為“超越時空”的“真理”與“普適價值”,但其實歷史非常短,也就幾百年,是西方文明近代的“發明”。
今天,在政治哲學和價值理念上,人們往往會將其向前追溯至法國革命,特別是美國革命——一方土地的人民(北美殖民者)要求實現自決與獨立(針對英帝國)。
在“民族”的源起上,讀書人一般會援引政治學家Benedict Anderson 1983年的經典著作《想象的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ies》。在這本書裏,他對民族主義及其源起進行了分析,認為民族本質上是一種“社會構建”(social construction)。何為社會構建?就是主觀創造出來的社會存在。人們用一些帶有主觀性的要素——例如語言、文字、歷史、傳統、文化、習俗等——作為營造“民族想象”的“素材”。最終,人們會認為彼此擁有共性,隸屬於某種“民族”。為什麼説這些東西帶有主觀性呢?是因為邊界、程度、性質都沒有確定的標準。按照歐洲的標準,不僅僅中國的官話和廣東話是兩種“語言”,而且廣東話里根據不同的口音(許多互相無法聽懂),還可再分成不同的“語言”。為了構建“民族”,人們要做的是在羣體之間“找不同”,“找差異”,擴大差異,把自己描繪成擁有獨特特性的。
為什麼會發展出民族的概念呢?究其原因,是伴隨科學、工業革命的興起、世俗力量的壯大,新階級的產生,神權及世襲政治在西方式微。人們需要一種新的敍事、故事來為政治提供合法性與秩序了。這時,大規模印刷興起了,人們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出版發行統一的、標準化的文字作品了,統一的語言文字,就是想象民族的基礎。
(大家會發現,中華文明早就完成了這一構建,而且與強調讀音差異的拼音文字不同,漢字是“固化”的,是獨立於語音的,這使得我們可以基於語音“構建”一個遠比拼音文字範疇大得多的民族)。
2)民族自決在歐洲的應用
西歐的許多大國,譬如英國、西班牙、葡萄牙、法國、荷蘭等民族,都是依據這樣的方式,在西歐土地上將自己構建為民族國家。
還有不少語族缺乏同一的國家——例如意大利、德國。他們也按照這樣的原則被組建起來,創立了統一的國家。其中德國的統一是非常不完整的,因為德意志人分散在中東歐廣大領土裏。統一全歐洲的德意志人,構建大德意志帝國的夢想,就成為了納粹/希特勒的驅動力。讀者們應該還知道,納粹將“民族”與十八、九世紀發展起來的種族主義徹底統一起來了,構建了一種新的基於種族的政治秩序。
民族國家是從啓蒙文化、科學、資本主義最發達的西歐開始興起的,再一路往東發展。往東,就會遇見所謂的傳統的“帝國”了——這些帝國往往都是按照神權、世襲政治、封建制度來維繫秩序的,覆蓋多個語族,譬如奧匈帝國、俄羅斯帝國、奧托曼帝國……在巨大的地緣政治事件後,往往會“裂變”,產生新的民族國家。譬如一戰後,奧匈帝國瓦解,就產生了匈牙利、奧地利、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等國家。
這個進程一直在繼續,從二戰後,到冷戰結束、蘇聯解體,還在繼續發生。譬如捷克斯洛伐克變成了捷克和斯洛伐克兩個國家;南斯拉夫變成了六個國家(之後又拆出了科索沃);蘇聯瓦解成十五個主權國家,等等。
3)影響民族自決應用的兩個因素
這裏要順便提一提,在現實政治中,有兩個因素對民族國家的構建或瓦解起到主觀或客觀的重要作用。
第一個因素:“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所謂的權力平衡,就是(其他國家)要防止一個國家變得太大、太強,強到可以主導、欺壓其他國家,形成威脅。幾種場景:
——超級民族國家(pan-Nationalistic):如果一個國家能夠把各種相近語族的人都組合構建為一個民族,形成超級民族大國,那就會打破權力制衡。距離而言:把北歐日耳曼國家(挪威、瑞典、丹麥、冰島)組合成一個國家(Pan-Scandinavism);或把所有羅曼語國家組合成一個國家(Pan-Latinism,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羅馬尼亞等);或把所有德意志人組合起來(德國、奧地利、瑞士的德語區等)(Pan-Germanism),或者構建一個超強的東斯拉夫民族(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Pan-Russian)甚至更廣義的斯拉夫民族國(Pan-Slavism),都會打破權力制衡;
——跨民族的大帝國也不利於權力制衡,所以歐洲列強當年都希望把奧匈、奧托曼、俄羅斯之類的帝國給瓦解掉,後來願意看到後來的蘇聯及今日的俄羅斯被進一步瓦解。
同樣的原則也可以訴諸歐洲以外的文明。譬如泛阿拉伯(pan-Arabic)、泛突厥(pan-Turkic)、泛伊朗(pan-Iranian),都是西方列強不希望看到的。
他們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和自己歐洲母國體量相當的小國。顯而易見,像今天的俄羅斯聯邦,或中國,對於歐洲國家來説都太大了。
西方世界裏出現了一個奇葩——美國,打破了這種制衡,這才使歐洲國家不得已要聯合起來。但這又導致了另一個問題——代議/選舉/自由民主的效率問題。
第二個因素,就是民主。西歐人幾百年前想象出來的西式民主理念與制度,其實是依託當時的環境的——一個比較小的、國土面積不大的、族裔比較同質化的、價值理念也相近(譬如信奉同一種宗教),社會存在一定的有機性,各種羣體/階層之間不存在大的撕裂或衝突彼此認為同屬一個社會,有相互的認同感;人們可以對事實真相形成一定的共識(例如大家都看共同的印刷新聞)——儘管形成的意見和價值判斷可以不同,沒有全球化/國際化力量/外來力量帶來的干預,等等。
在這樣的理想環境裏,選舉政治/民主政治是有效的。筆者經常的舉的例子就是住宅小區物業。不要小看小區物業,中國有的小區可以有幾十萬人——而整個冰島人口才三十多萬,再想想我們把時間推移到幾百年前。
一個政治體越複雜,例如國土遼闊,族裔/種族繁多,階層隔閡較大、信息存在壁壘和泡泡,價值觀差異化,甚至出現撕裂,有很強的外來力量或外在因素髮生干擾、干預(例如資本全球化),那民主的效率就有問題了,在基層可能還可以,但越到國家層面,效率就越低。人們覺得自己的利益無法被國家層級的政府、政客所代表。
如果這樣,那什麼“自決”、“自由”也就無從談起了。
這就使得西歐的社會都不會太大,把自己限定在一定的規模裏。
(這裏,美國又是一個西方世界裏的奇葩)。
如果國家太大,民主效率就會降低,那就需要做“減法”,分拆、獨立。所以,蘇格蘭還希望拆離英國;加泰羅尼亞希望拆離西班牙。歐洲國家處在一個政治體越變越小的軌道里。
本來歐盟是希望將大家融合協同在一起,包括可以對抗美國。但成員國越變越小,數量越變越多,又使得普通歐洲人覺得歐盟不具備民主性,甚至會損害本國的民主及主權。對歐盟,也形成了一個拆、瓦解的動能。(這就是近年來歐洲的右翼民粹主義)。
説完了上面兩個因素,再回到民族國家/民族自決。如果要拆一個國家、瓦解一個國家,那怎麼個“拆”法最方便?
當然還是利用“民族自決”的概念,不斷去構建、“想象”新的民族,瓦解更大的政治體。
其實,俄羅斯迄今還是一個多民族的歐亞帝國,裏面有許許多多的民族。讀者們花點時間去看看俄羅斯聯邦裏的共和國,會發現很多有意思的東西。
譬如俄羅斯聯邦有一個佛教共和國——卡爾梅克共和國(Republic of Kalmykia),人口30萬。卡爾梅克(Kalmyks)是一個蒙古民族。

上圖:國家在這兒

卡爾梅克共和國旗

卡爾梅克共和國徽

上圖:卡爾梅克人

上圖是它的“金色大廟”

上圖:首都Elista,2015年
但同時,俄羅斯又是一個以俄羅斯語族為絕對主導的國家,成了民族國家和帝國的某種結合。
俄羅斯一方面要維持老祖宗留下來的跨民族帝國,又希望維繫歷史上的俄羅斯人,希望把核心民族(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統領到一起。烏克蘭,當然是他們族裔上的兄弟和親人。
對西方來説,如果我們按照19-20世紀的思維去考慮,就要防止俄羅斯搞出泛俄羅斯民族國家或泛斯拉夫民族國家了,因為一旦產生這樣的國家,就會危機歐洲的權力平衡。在俄羅斯聯邦腹地,西方很難做什麼,只能在歐洲的“門口”烏克蘭及其他前蘇聯國家做做文章。而其中,烏克蘭就是最前線。
對於歐洲國家來説,其實並不需要把北約東擴到烏克蘭,只需要在經濟和文化上不斷吸引烏克蘭語族向西邊看,防止他們與俄羅斯統一,就足夠了。這是一個平衡的遊戲。只不過美國和英國劫持了北約,把遊戲變得簡單、粗暴、粗俗。
此外,讀者們會想到,中國也是這樣的國家。但是中國的民族構建力非常強,那西方怎麼辦呢?只能從一些華夏文明腹地以外“邊緣”的民族下手——譬如新疆維吾爾族。還有,就是深受西方政治影響的香港與台灣。他們也希望在這裏構建某種民族意識,推動瓦解其與中華民族及政治共同體的關係,藉此削弱中國。
但對中國使這招是非常難的。因為我們構建“中華民族”所依賴的價值、文化、傳統更加深厚。民族自決、民族國家、民族主義這些概念,損害和瓦解的,其實主要還是西方世界自己。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