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度黑馬,一看就想開罵_風聞
肉叔电影-肉叔电影官方账号-2022-03-01 08:26
一個13歲少年來到警局自首,説自己殺了一名8歲的小學生。
屍體已被肢解,拋棄在小區樓頂。
這還不是最嚇人的。
在法庭上,少年回憶把死者帶回家玩捉迷藏的場景,説到對方藏在牀下的無助時,他甚至——沒憋住笑。

惡魔不止一個。該案還藏着另一名兇手,一個17歲的少女。
殺人時,她興奮得翩翩起舞。
她用斧頭砍了那孩子
看見血噴出來就開始跳舞
他們並未感覺到一絲罪惡,大眾輿論為此吵翻了天:
#他還是個孩子啊。
該放過他,還是別放過他?#

上述案件,來自今年第一部韓劇黑馬——
週五下午開播,並衝上豆瓣9.3的網飛新劇**《少年法庭》**。當晚,本肉朋友圈裏開始刷屏:
惡到飯都不想吃

但如果你常看新聞,就知道劇情並沒有誇張。


劇中的殺人碎屍案,明明兩人作案,為何自首時卻只有一個人?
因為這是一次謀劃縝密的團伙作案。
17歲的少女負責殺人碎屍,13歲的少年負責偽裝成兇手,自首投案。
按照韓國法律,這宗案件會被轉至少年法庭審理(現實裏的司法程序更復雜,劇中做了改動)。最終,沒人會受到懲罰。
聽説未滿14週歲,殺人也不用坐牢
太爽了

當我們還在以“天真無邪”想象孩子的時候,他們已經學會摳法律漏洞,寫下應對漏洞的劇本,去滿足內心的暗黑慾望。
時代在變化,孩子的心智也在變化。
我國犯罪心理學專家馬皚,曾對近四十年來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變化做過研究,他指出——
過去,未成年人犯罪多數是激情犯罪;
而在近十年湧現出的一些惡性案件中,他們的作案動機很具體,甚至是出於故意的事前預謀。
2012年,廣西一13歲少女把同班同學殺人分屍,原因:不爽對方長得比她漂亮;
2017年,江蘇一15歲少年強暴7歲女孩,事後把對方從25樓推下摔死……
這前後的變化,反映出一個我們不能迴避的現實:
孩子,不一定天真無邪。
過去網絡不發達,少有未成年人敢故意試探法律,是因為對後果懵懵懂懂。
而在如今這個互聯網時代,信息的獲取變得輕而易舉,孩子未必需要成年人來告知答案,就能通過自己的方式去實現目的。

未成年人犯罪頻發、惡性事件犯罪人低齡化,在世界各地都是棘手的難題。
去年3月,我國就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把未成年人個別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降到了12歲。
網絡中不乏反對的聲音,最常見的,就是那句“他還是個孩子”。
我們慣性地認為,“天真無邪”就是孩子的天性。
但誰都是從小孩過來的,你仔細想想,兒時真的一點歪心思都沒有?
哪怕是正義icon羅翔老師,都不敢説自己小時候是一張白紙。

早在國家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前,羅翔就曾呼籲下調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
城市中的萬物不一定是生活在嚴謹的邏輯論證中
而且完全按照邏輯去生活
有可能會給人類社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

換言之,當我們界定“成年”的舊標準已經跟不上孩子成長的速度時。
法律,是時候對現實作出調整了。

值得注意的是,馬皚還提到了這麼一個變化:
近十年的未成年人犯罪,開始出現犯罪人“明顯具有人格層面扭曲和障礙”的特徵。
還記得2018年震驚我們的那起少年殺母案嗎?
事後被問殺人動機,12歲的吳某是這樣回答的: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在吳某的認知裏,他不僅預判了自己殺人不用坐牢,還對死去的母親沒有一絲懺悔,對自己的殘忍沒有一絲感知。
劇中那位殺人時高興得跳舞的女孩,現實裏看着有禮貌又無辜。

當然,這是個比較極端的案例,並不能憑它來定性全體。
但我們絕不能對現實裝作渾然不知,以為孩子只是一張天性純良的“白紙”。
羅翔曾用刑法學中的現實主義提醒大眾:
包括孩童在內的一切人
內心深處都有幽暗的成分
打個比方。
想象現在你回到了小學一年級,某天你路過街口的小賣部,看到架子上有個玩具在對你招手,那個玩具班上同學都有,唯獨你沒有,請問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有沒有這麼一種可能——
你決定冒着被打屁股的風險,從你媽包裏偷偷摸出五塊錢,去買下那個玩具。
六歲的孩子,第一次在慾望的誘惑面前,學會偷竊。
這就是人性中最常見的幽暗面。
在《少年法庭》裏,也很多類似的案件。
有孩子為了得到父親的認可,用舞弊的方式獲取高分;有孩子為了得到母親的關注,捏造虛假事實向法院舉報母親,暴露出施暴傾向……

這些父母眼中的“好孩子”,怎麼會猛地犯渾?
渴望得到什麼的慾望,激發了他們內心幽暗的成分。
弗洛伊德曾説,人類是充滿慾望並受慾望驅使的動物。這一點無論對成人還是孩子,都是無差別的。
根據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一個人如果在15歲之前有過嚴重暴力行為,那麼他成年後更容易成為慣犯。
這個理論應用到現實,就是在警醒我們:
未能正視孩子內心的幽暗面並作出回應,才是未成年人犯罪頻發的根本原因。

以《少年法庭》裏的兩宗家暴案為例。
第一例,犯罪人少年時期被父親家暴,成人後便家暴自己的孩子。
被孩子告上法庭後,甚至還在法官面前對孩子、母親大打出手。

從受害者到施害者,轉變是怎麼發生的?
犯罪人身邊最親近的人——那位仁慈的母親,從沒告訴過兒子這樣做是不對的,甚至制止孫女報案。

那顆在幼年時初次燃起的邪惡火苗,一次次被助長,直至成為再也無法澆滅的大火。
第二例,犯罪人長期生活在家暴陰影下,在一次父親的毒打後,失手殺害了對方。
但多年後,兩宗案件的後續卻天差地別。
這名殺人的少年犯,成人後當上了少年法庭的法官(金武烈 飾),也就是本劇的男主。
他的人生為什麼可以重新開始?
在他內心幽暗面被激發後,社會對他做出了及時的回應。
雖然家庭教育缺位,但法律和法官告訴他:孩子,這一步你走錯了。

試想下,如果你六歲用偷竊的方式得到玩具後,你媽並沒有發現,你也沒被打屁股,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有的人會自覺羞愧,不敢再偷第二次;
但有的人,卻會因為不勞而獲且沒有後果,忍不住去偷第二次、第三次……
當孩子內心的邪惡火苗生起時,第一個去掐滅的人,應該是父母。
但這是我們理想化的設想,現實往往是——
在未成年人成為罪犯前,他們的家庭教育早已缺失。
就像《少年法庭》裏的殺人碎屍案。13歲少年殺人後,他的母親跑去法官那裏鬧事:我的孩子不可能殺人。

事實呢?她平時既不關心孩子,也根本不瞭解孩子,甚至連孩子的庭審環節都缺席了,理由是“要工作”。
她會説出這句話,不過是用避而不談孩子的惡,來安慰自己罷了。
而那位17歲的少女,她在國外的父母為她聘用了豪華的律師團隊。
但對孩子為什麼殺人,卻不過問。

更可悲的是,許多少年犯迴歸社會後,很快又繼續作案,為什麼?
一,他們發現犯法也不用坐牢,倚仗年齡界限繼續作惡;
二,他們發現犯法後生活沒有一絲改變,於是為了博取外界關注,做出更出格的行為。
發現了嗎?
一方面,社會和家庭對少年犯仁慈;
另一方面,在他們邪惡的小火苗被仁慈助長成猛火後,法律竟也拿他們毫無辦法。
這正是《少年法庭》的故事核心——
我們自以為的仁慈,對孩子真的是一種保護嗎?
為了表達這個核心,編劇故意安排了兩個戲劇化的主角。
一個是金惠秀(《信號》)飾演的右法官。
因為曾受少年犯所害,對少年犯深惡痛絕。她堅信只有讓每一個犯罪的人都得到懲罰,才能真正抑制未成年人犯罪。

一個是金武烈飾演的左法官。
因為曾是家暴案中的受害者,對少年犯十分仁慈,堅信只有通過感化,才能幫助少年犯走上正途。
能給予少年犯機會的人,只有法官

兩個主角的不同,既能大致代表社會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兩種立場,也近似刑法學上的兩種主流觀點。
前者是現實主義,相信人性中帶有幽暗面;後者是樂觀主義,對於人類的理性充滿自信。
羅翔就曾駁斥過樂觀主義的天真:
離開了公正,仁愛就沒有意義
離開了懲罰的矯正,是一種虛偽的人道主義
這種虛偽的人道主義,很容易出現的誤區是——
盯着對抽象人的熱愛,而放棄了對具體人的責任
也就是説,我們既不能脱離社會環境談犯罪,更不能因為社會環境的“改造”,而為犯罪行為本身開脱。
真正的仁慈是什麼?
及時告訴孩子:做錯事就該付出代價。
只有這樣,那些失誤過的人生,才可能從錯的方向掉頭。
這種重新開始的可能——
正因為,他還是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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