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容不得畏手畏腳”!最高檢這項改革很大膽_風聞
长安剑-长安剑官方账号-2022-03-05 21:59
兩年以來,一場自上而下的改革,在最高檢的推動下,已悄然成勢。
涉罪企業,能不能繼續生存下去?企業一旦涉及刑事案件,動輒幾千人的生計,該何去何從?2020年3月,經過研究論證,最高檢決定大膽開啓一項嘗試: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
何謂大膽?
有法學界學者尖鋭地指出,“有沒有顧及被害企業的感受?被害企業的權益得到應有的保護了嗎?如果被害企業的利益得不到挽回,會不會對司法產生怨懟?”
也不乏質疑的聲音:“合規不起訴會不會成為一種反向的激勵機制?”“刑事合規制度是否符合中國國情?”

一直以來,圍繞着改革試點工作的擔憂與爭議不斷,最高檢毫不避諱,也並未卻步。
“檢察機關能不能在落實少捕慎訴慎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同時,推動涉案企業開展合規管理?通過設置合規考察期,避免涉案企業‘一放了之’。”
最高檢成立專項工作組,經過多次聯合有關單位、部門組織召開企業合規主題研討會,聽取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在詳細對比中外相關制度,論證企業刑事合規可行性基礎上,最終一錘定音:
“改革容不得畏手畏腳,只要對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有利,對人民羣眾有利,我們就要大膽試、大膽闖!”
“簡單放過違法犯罪的企業,對守法經營的企業公平嗎?”
事實上,試點的前半年,外界鮮為人知。畢竟理論上的充分論證,替代不了實務工作,試點工作進展緩慢。
廣東深圳,某公司陷入了困境。
因低報價格進口榴蓮,該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被移送審查起訴。深圳市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該公司是一家擁有員工5000人的集團企業,經營發展良好。長期以來,一直是正規報關,低價報關屬於偶發現象。
2020年3月,檢察機關在上海、江蘇、山東、廣東選定了6家基層檢察院,作為第一批試點單位。試點要求,檢察院在辦理涉企犯罪案件時,對符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適用條件的,在依法不捕不訴或者提出輕緩量刑建議等的同時,針對企業涉嫌的具體犯罪,督促涉案企業作出合規承諾並積極整改落實,促進企業合規經營。

“簡單放過違法犯罪的企業,對守法經營的企業公平嗎?”試點過程中,檢察官們常常捫心自問。
前述案件發生後,該企業積極與海關、銀行合作,還主動探索水果進口合規經營模式。在檢察院的建議下,啓動為期一年的全覆蓋式進口業務流程合規整改工作,在董事會層面設置了合規管理委員會,建立了合規管理體系,成立了合規部統籌管理全集團合規管理工作,實現合規管理對所有業務及流程的全覆蓋。
“我們將合規要素加入到企業文化中,積極開展合規文化建設,讓每一名員工都具備合規意識。”該企業合規部負責人説,合規不僅要“合”程序,更要“合”觀念、“合”思想,只有讓“規”常記心中,才能真正實現規範發展。

涉案企業看到了希望,避免了因涉嫌刑事犯罪而出現生存危機,最終成績斐然。該公司實現了年營業收入25%、年進口額60%的逆勢同比增長,被當地評為“誠信合規示範企業”。
“有的試點檢察院,半年多時間都沒有辦理過一起合規案件”
但凡開拓,總是艱難的。看着這項改革逐漸落地生根的吳嶠濱,是最高檢企業合規問題研究指導工作組辦公室成員,他坦誠地説:“最困難的,就是提升案件辦理質效。有的試點檢察院,半年多時間都沒有辦理過一起合規案件。”
難在法律政策尺度把握上。比如,個別試點地區曾出現“開展合規即代表不起訴”的傾向。
對此,最高檢多次強調,對不訴、公訴案件均可開展合規工作,特別是對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開展合規並不意味必然對企業予以不起訴處理。
難在形成改革合力上。有的試點檢察院雖然積極推動,但因為合規建設涉及企業的經營、納税、環保等諸多方面,單靠檢察機關一家的力量,很難出具周密詳盡的合規考察方案。在爭取相關職能部門支持時,卻又因難以找到合適的法律依據而推進不力。
對此,最高檢積極聯繫對接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税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聯合出台相關文件,做好頂層設計,加強行刑銜接。
難在合規考察模式的選擇上。對涉案企業進行全面合規無疑是最有效的措施,但全面合規成本高,對於絕大多數中小微企業來説,無力承擔合規成本。
為此,最高檢及時總結推廣上海市檢察機關的“簡式”合規模式,通過向中小微企業制發以合規為重點內容的檢察建議,提出整改方向,根據企業後續整改情況作出相應處理。
難在合規考察期限與辦案期限衝突上。實踐中,涉案企業合規整改時間大多在三個月到半年,合規時間設置較短,合規成效難以在短期內充分顯現。但是,如果設置考察期過長,則會與既定的辦案期限衝突。
針對此,最高檢明確,試點地區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積極探索,可以考慮用好非羈押性強制措施的期限。
……

凡此種種,試點地區檢察機關邊試邊改、邊改邊進。直到2020年9月,伴隨一場研討會的召開,一場司法探索石破天驚——“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第一次真正進入公眾視野。
“每一個崗位都明確自己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合規建設給我們公司帶來非常積極的變化,每一個崗位都明確自己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公司越來越規範、越來越有序。”
譚某是一家民營企業負責人,在江蘇省張家港市從事不鏽鋼產品生產,因一時貪利,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18.6萬元,被移送張家港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事發後,譚某主動認罪認罰,提交了合規申請書和合規承諾,聘請專業律師開展合規建設,在3個月考察期內排查整治了5項刑事風險點。考察期滿後,檢察院聯合相關部門組成監督考察組評估認為,企業建立的合規體系達到刑事合規標準。
2020年5月,張家港市檢察院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人民監督員經評議,一致支持檢察機關對涉案企業及譚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如今,譚某的企業再次實施技術升級,又吸納了20餘名工作人員,企業利潤增長一成。
企業合規究竟意味着什麼?
隨着試點的深入,答案慢慢顯現——不僅是平等保護企業,更是在幫助千千萬萬個企業背後的員工和他們的家庭,為地方經濟社會健康發展作貢獻。
江蘇省張家港市委書記韓衞説:“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圍繞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取得明顯成效,既幫助企業提升了依法依規經營管理水平和抵禦防範風險的能力,又加快了我市邁出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堅定步伐。”
曾參與了涉案企業合規監管工作的一位企業負責人的感受更為直觀:不僅挽救了涉案企業,更重要的是帶動關聯企業甚至整個行業的守法經營,起到“辦理一案,帶動一片”的效果。
2021年3月,在第一期試點開展一年之際,最高檢決定擴大試點範圍——在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東10個省市選取27個市級檢察院165個基層檢察院,穩步推進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

**幾個月後,試點範圍再次擴大。**最高檢明確,非試點省份及試點省份的非試點地市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在法律框架內開展企業合規相關工作。
至今,全國試點地區已辦理涉案企業合規案件600餘件,數以萬計的企業員工和家庭得以繼續安心工作,共享國家法治建設帶來的司法紅利。
“動機不純,不合格!”
但厚愛不是溺愛。
2021年12月16日,北方寒風凜冽,但全國工商聯的辦公樓裏,卻熱火朝天——一場籌備已久的“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管人座談會”應時而開。
這場被譽為“華山論劍”的企業合規改革座談會,匯聚了最高檢、全國工商聯、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司法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税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中國貿促會等九部門的相關人員,共商企業合規改革中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建設適用問題。
半年前,上述九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意見”),標誌着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進入新的階段。
原來,隨着試點的深入推進,最高檢發現,企業合規監督考察程序缺乏一定的規範性,而這正是改革試點成功與否的關鍵核心。
為何把它擺在如此重要的位置?案例最具説服力。同樣是在湖北,兩家公司一正一反的表現,最後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結局。
湖北黃石一家民營企業涉嫌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案發後主動補繳税款。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對企業啓動合規監管,促令企業合規整改,健全財税管理等制度,經第三方組織評估予以充分肯定,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該企業不僅沒有垮掉、一走了之,還在當地擴大投資超億元,促進當地就業130多人。

而在湖北隨州某礦業公司及其負責人非法佔用農用地案件中,第三方組織認為涉案企業申請合規監管動機不純、認罪不實、整改不主動不到位,給出“不合格”的合規考察結果。檢察機關據此依法提起公訴,堅決防止企業濫用合規逃避刑事制裁。
“第三方監管人有自身的專業優勢,能夠從不同角度參與監督評估工作,增強了合規考察的專業性。”為了促進“嚴管”制度化,防範“厚愛”被濫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設計極為重要。
2021年9月,也就是意見下發後的3個月,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全國工商聯主動提出,將辦公室設在其下。

同年11月,意見的兩個配套文件《〈關於建立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和《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選任管理辦法(試行)》出台,從國家層面到省級層面,一批專人人員被收入人才庫。
自此,這項由檢察機關發起的改革試點工作,真正從一家獨奏發展成了多家聯台的交響合奏。
“一項有生命力的制度,一定是得到立法肯定的制度。但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目前還不足以形成成熟的試點經驗,最高檢應該擴大試點範圍,在試點中發現積累更多經驗,推動立法修法。”
強烈的呼聲引起了最高檢黨組的高度重視。2022年1月17日,在全國檢察長(擴大)會議上,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明確指出:“**涉案企業合規改革今年3月第二批試點結束,最高檢將總結經驗,在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各地檢察機關要積極主動爭取黨委政府支持,依法可適用合規監管整改的都要用,為推動立法打好基礎。最高檢要抓緊開展立法建議研究工作。”
兩年來,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始終以敢為人先的氣魄,在中國司法界穩步推進。無論是起初的理論爭議,還是實踐中的摸索前行,最後均已向社會證明: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既是企業長久良性發展的內在需求,也是中國企業法治化、規範化、國際化發展的必然要求。
如果用四個字來形容,那就是——恰逢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