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薅騙子羊毛再抽身,結果損失4.6萬元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2-03-08 14:55
想薅騙子羊毛,卻還是被“騙”了錢。
最近在江蘇南京,一名男子因參與網絡刷單被騙4.6萬元,然而警方瞭解情況後,驚訝地發現該男子竟本來就知道這是個騙局。

原來,男子近期看了不少反詐的宣傳片,瞭解到刷單通常都是先返利,後行騙,於是他就打起了如意算盤,打算做幾單拿到返利後就及時收手,以此獲利。
然後他就在網上專門搜索刷單兼職羣,開始他的發財計劃。這個刷單平台的返利是1.8%,開頭幾單男子也確實賺到了錢,得利105元,然而很快,在男子進行了幾次大額轉款後,對面就以銀行流水不足,收手續費等理由拒絕返款,此時,男子已投入4.6萬元。
面對民警,男子懊惱地懺悔説:“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民警對此也是哭笑不得,表示:這不是錯不錯的問題,你這相當於把錢送給別人了,這情況我還是第一次見到。
確實,在這種情況下,要認定騙子構成詐騙成了件值得討論的問題。
詐騙是指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使受害人陷入錯誤認識,錯誤處分自己的財產。然而本案中,男子明知這是騙局,也就不存在陷入錯誤認識,那麼是不是騙子就不構成犯罪了呢?

其實依然構成。
因為詐騙罪是行為犯,本案中騙子的詐騙行為已經完整實施,只不過男子早就知道這是騙局,所以對騙子來説,他的行為其實已經起不到詐騙的效果,處於未完成形態,最後錢款的獲得則是由於受害男子的自陷風險,而與騙子的詐騙行為無關,所以騙子當認定為詐騙罪未遂。
而對男子來説,則可以不當得利為由向騙子索回財物。
然而網絡詐騙追究起來本就不容易,更何談起訴對方。所以男子也只能怪自己貪心不足蛇吞象,利令智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