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報告中對英烈名譽的維護,為什麼能引發廣泛共鳴?_風聞
钧正平工作室-钧正平工作室官方账号-2022-03-11 21:26
今年兩會的“兩高”工作報告中,“審理侵害英烈名譽榮譽、褻瀆英雄墓碑等案件,讓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讓戍邊英雄的豐碑永遠高高聳立”、“檢察機關去年辦理英烈權益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46件。網絡博主惡意詆譭志願軍英烈、恣意侮辱衞國戍邊烈士,海南、新疆檢察機關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提起公訴,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以法治維護英烈權益、捍衞英烈榮光”等內容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為何這些內容能夠引起公眾強烈共鳴?**法律底線不容挑戰,侮辱英烈必受嚴懲。**在過去的2021年,數起相關案件的辦理或許給了我們最好的回答:
2021年2月,網絡大V“辣筆小球”發佈貶低、嘲諷衞國戍邊英雄烈士的信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

2021年7月,網絡旅遊博主“小賢Jayson”在康西瓦烈士陵園侮辱陳祥榕烈士墓碑,並在社交媒體傳播該照片,引發公眾強烈憤慨。公安機關依法展開調查,該旅遊博主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2021年10月,網絡大V羅某平對長津湖戰役中的“冰雕連”發表不當言論,引發眾怒。公安機關依法傳喚,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歷史總是容易被淡忘,對於曾經的傷痛,部分人“選擇性失憶”,彷彿我們今天的和平幸福生活一直都是如此,忘記了中華民族曾經遭受的苦難與犧牲。
回首過往,衞國戍邊英雄羣體英勇戰鬥的情景還歷歷在目:
“英雄團長”祁發寶,身先士卒,身負重傷;“英雄營長”陳紅軍,犧牲時距離孩子出生只剩4個月;烈士王焯冉,本來已脱離險境,但為救戰友再入重圍,淹沒在滾滾冰河;烈士肖思遠,長眠在喀喇崑崙之巔,再也娶不到心愛的姑娘;烈士陳祥榕,這個“00後”戰士,用生命書寫下“清澈的愛、只為中國”……

為什麼要捍衞英烈尊嚴、維護英烈權益?衞國戍邊英雄羣體先進事蹟被報道後,網上很火的一則評論是這樣回答的——“黃昏將至,我吃着白米飯,喝着快樂水,想不通為什麼這些身強體壯的士兵會死,我在深夜驚醒,突然想起他們是為我而死!”
習主席深刻指出,**“新中國是無數革命先烈用鮮血和生命鑄就的。要深刻認識紅色政權來之不易,新中國來之不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來之不易。”**維護英烈榮譽、捍衞英烈尊嚴,在全社會範圍內形成尊崇英雄的良好風尚,既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更是我們立足當下、走向未來的不竭力量源泉。
“敵人只能砍下我們的頭顱,決不能動搖我們的信仰”,這是方誌敏同志犧牲前留下的錚錚誓言;劉仁堪烈士在就義前,被敵人殘忍割下舌頭後,仍然用腳蘸着流下的鮮血寫下“革命成功萬歲”;江善忠烈士留下血書,“死到陰間不反水,保護共產黨萬萬年”……
據不完全統計,從1921年至1949年,全國犧牲的有名可查的革命烈士就達370多萬人,無名烈士更是難以計數。正是因為有無數像方誌敏、劉仁堪、江善忠一樣的烈士,前仆後繼、浴血犧牲,為中華民族的救亡圖存奔走,乃至獻出寶貴的生命,才換來今天的安寧與幸福生活。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不去敬畏歷史,不尊重英烈所作出的巨大犧牲呢?

**“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奴隸之邦,一個有英雄而不知尊重的民族則是不可救藥的生物之羣。”**近年來,在法律的威懾與保障下,那些明目張膽顛覆、解構英雄烈士的言論和行徑着實變少了,但網絡空間仍有一些人心存僥倖,認為網上是法外之地,污衊、醜化、詆譭英烈的行徑仍沒有徹底根除。與此同時,美西方敵對勢力西化、分化我們的圖謀從未停止,一邊大肆宣揚所謂的“普世價值”,鼓吹“自由、民主、人權”,一邊向我們推行歷史虛無主義,企圖模糊我們的歷史記憶,消解我們對英雄英烈的尊崇,摧毀我們的精神脊樑。
“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民眾的強烈呼籲推動着社會法治建設不斷向前。可喜的是,這些年來我國在司法領域加快英烈保護力度的進程。從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生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繼下發通知,要求依法懲處侵害英雄烈士權益、褻瀆英雄烈士形象等違法行為,到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定為犯罪。隨着保護英雄烈士的法律體系日益完善,全社會形成網上網下聯合打擊詆譭醜化英烈惡劣行徑的共識,認可英雄、尊崇英雄、爭當英雄正在中華大地蔚然成風。
習主席強調:**“人無精神則不立,國無精神則不強。精神是一個民族賴以長久生存的靈魂,唯有精神上達到一定的高度,這個民族才能在歷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奮勇向前。”**尊崇英雄、緬懷英烈、捍衞歷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維護英雄烈士的尊嚴和合法權益,懲治歪曲歷史事實、詆譭褻瀆英雄烈士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是構築維護英雄烈士權益的“銅牆鐵壁”。
不管什麼人,膽敢向英烈潑污水,我們絕不答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