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與反制裁的邏輯_風聞
往来经济-自由撰稿人-2022-03-15 17:38

(一)制裁與反制裁的基本邏輯
制裁方希望改變制裁對象的行為,主要的方法是強制,不排除吸引、説服、收買等手段,但又不是直接強制,如命令、直接打擊,而是制裁方憑藉某一方面的權力和優勢,以破壞、封鎖、限制等懲罰手段為依託,意圖改變被制裁方的態度、意願、行為甚至信念,使其按制裁方的意願行事,以達成制裁方目標的間接強制。這裏的間接又兩層意思:一是非武力直接打擊,二是目標與手段可能不在同一個領域,用一個領域的懲罰,使對方在另一個領域改變行為。
制裁作為間接強制之所以會被實施且可能有效,關鍵在於有直接的武力作為後盾,制裁方不會被制裁對象直接用武力打敗,否則,被制裁方可以用武力直接反擊制裁,制裁也就無法實施了。制裁能夠實施,説明制裁方在武力方面與被制裁方至少是均衡態勢,不會失敗,但又沒有高出很多,取勝很困難,如果高出很多,很容易獲得勝利,直接武力打擊就可以了,不必使用間接的辦法。使用間接的制裁辦法的原因,一是兩者的武力不是很懸殊,二是來源於間接辦法的第二方面的含義,制裁者可以選擇制裁領域,利用自己在該領域的較大優勢,低成本地使被制裁方承受很大損失;同時被制裁方內部存在損失共擔機制,或者承受損失者能夠影響政策制定者,從而制裁方能以成本收益效率比較高的方式使被制裁方改變行為。
上面的分析可以拓展一下:相對直接的制裁是相對不直接的制裁的後盾,如果在相對直接的方面制裁方無法與制裁對象至少達到均衡態勢,那麼相對不直接的制裁也無法實施。武力打擊、貿易制裁、金融制裁、切斷swift服務的制裁,這個序列是按間接程度不斷升高排列的,運用上面的分析,結論就是,如果武力無法作為後盾,其他三種制裁無法實施,如果貿易方面無法與對方勢均力敵,金融制裁也無法實施,如果金融方面無法與對方抗衡,切斷swift服務的制裁也無法實施。
上面的分析對反制裁方的意義是,反制裁不必侷限在對方設定的鬥爭範圍,可以在對自己相對有利的,能夠更有效地影響制裁方決策的領域、層次,反擊對方,如果雙方在更直接的層次、領域,力量比較接近,反制裁方應該棄繁就簡,直接反擊。
制裁不只是制裁方的事情,被制裁方會用盡各種方法,反對制裁。制裁與反制裁是雙方的鬥爭,可能從短期鬥爭變成長期鬥爭。短期的制裁與反制裁的着眼點是封鎖與反封鎖,限制與反限制等。在短期的制裁與反制裁中,制裁方會盡量增加對方的損失並降低己方實施封鎖、限制的成本,被制裁方會爭取降低己方損失,增加對方實施封鎖、限制的成本。在短期制裁與反制裁中,制裁方意在通過選擇合適的封鎖限制方法、力度,持續地造成對方損失,降低對方的對抗能力,打壓對方的抵抗意志;反制裁方則意在找到合適的反封鎖方法,打破封鎖,降低損失,保持對抗能力和對抗意志。短期制裁與反制裁的關鍵是反制裁方的損失大小和抗壓能力高低。
如果短期制裁不能成功,就會變成長期制裁,長期的制裁與反制裁是封鎖與反封鎖、破壞與建設、壓制與進步、瓦解與團結的對抗。長期制裁中,制裁方除了使用封鎖、限制等強制手段增加對方損失,降低對方的對抗能力,打壓對方的抵抗意志外,還會破壞對方的建設,使用吸引、説服、收買等方法瓦解對方的內部團結、組織能力和反抗精神;反制裁方除了繼續反封鎖外,還要建設、加強自己以提高物質保障能力和技術水平,並通過組織建設和精神建設,增強組織能力、內部團結、獨立精神和抵抗意志。長期制裁與反制裁的關鍵是反制裁方在封鎖、破壞、和平演變的環境中持續建設、強化自己的物質、組織、精神力量,降低對制裁方的依賴程度,發展對制裁方的制裁能力。
(二)制定制裁與反制裁的策略
雙方在制定鬥爭策略時,要綜合考慮包含第三方在內的三方的總體情況和具體特點以及三者之間的關係,用最有效的手段和合適力度達成適度的恰當的目標。總體原則是:用己之長,克敵之短,防敵之長,攻己之短;爭取第三方力量為我所用,不為敵所用。
雙方在制定鬥爭策略時要考慮的因素:
1**、雙方的力量構成**
總體力量的構成要素:物質、組織、精神,以及協調三種要素產生總體力量的系統的結構和運行體系。拿人的身體做比喻,精神是頭腦,組織是骨骼,物質是血肉。毛主席講鋼多氣少還是鋼少氣多。
物質、組織、精神力量的構成要素,以及協調各細分要素產生總體力量的系統的結構和運行體系。
物質力量的來源:包括勞動力數量,人力資本水平,技術水平,研究能力,基礎設施水平,產業鏈完整程度,資源保障程度,市場的規模、範圍、公平、競爭情況,金融市場的廣度、深度、穩定、效率,在貿易體系中的地位,貨幣的國際化程度,宏觀調控的水平,國家的財力和統一調度能力等等。因為本文講的是經濟制裁,不多涉及軍事方面的力量。
組織力量的來源:毛主席曾給抗大校風題詞“團結緊張,嚴肅活潑”,這八個字對組織力量的來源做了很好的解釋。一個組織要有力量,就不能四分五裂,要團結,但團結不是一團和氣,需要紀律約束,要令出必行,令行禁止,這就會使關係緊張,僅靠紀律保持的一致性只會導致緊張,不是真正的團結,真正的團結還需要理想信念的一致和根本利益的一致,只有如此,一個組織在保持一致的情況下,還可以允許一定的自由度。因此,一個組織要做到團結緊張恰到好處,就需要同時有一致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利益以及嚴格的紀律。嚴肅活潑可以從兩個角度理解,一是從工作作風的角度,工作要嚴謹認真,同時要活潑,要靈活應變,有創新,二是從組織運行的角度,要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但同時也要允許創新變通,使組織既有力量,也有活力,能夠開新局,應變局。
根據上面的分析,一個國家和社會要有組織力量,核心層與整個社會要在理想信念和根本利益上保持一致,社會各個階層和各個社會羣體之間要根本利益一致,整個社會要公平公正,要法治健全、嚴肅,要組織健全,上下通達,左右協調,權責配置要平衡,紀律組織要紀律嚴明、戰鬥有力,其他組織和整個社會要有充分的自由度,允許變通,鼓勵創新,充滿活力等。
精神力量的來源:核心領導層對社會情況的瞭解把握程度,對社會發展規律的認知和判斷能力,對未來發展的規劃、引領、控制能力,對重大變局的應對能力;意識形態的狀況(各意識形態的戰鬥力、説服力,意識形態之間的交流、鬥爭,意識形態在人羣中的分佈,國內外對各意識形態的瞭解、認同、接受、喜歡程度);整體的知識水平,人文社科研究的水平和創造性;輿論的深度、廣度和活躍程度,操控輿論導向的能力,媒體行業水平,政府對媒體力量的掌握和運用程度,互聯網發展水平,運用、引導網絡力量的意識和水平;社會意識(族羣意識和階層意識等)的統一和分裂情況等。
2**、制裁方與反制裁方二者之間的力量關係**
理解把握雙方的力量構成後,接下來要分析各種力量在二者之間的關係:是有聯繫,還是沒有聯繫,基本獨立;如果沒有聯繫,就是二者獨立發展,基本不受對方直接影響;如果有聯繫,就要仔細分析一種力量在二者之間的對比關係:這種力量強還是弱,先進還是落後,優勢還是劣勢,全面壓制還是部分領先,急需還是可有可無,進攻還是防守,依賴還是獨立,羨慕還是討厭,喜歡還是憎恨,崇拜還是鄙視,順從還是抵制,控制還是反抗等。
除了分析二者之間的力量對比關係,還要分析二者之間使用各種力量的成本收益情況:進攻能力(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能力與進攻實施成本的比較)和防守能力(降低己方損失的能力和防守成本的比較)。
3**、二者與第三方的關係**
第三方的力量是二者都要爭取的,因此二者都要分析與第三方的關係:經濟方面,技術、產品、人力、資源、資金、市場、政策等方面是何種關係;歷史上是否有淵源,官方關係如何,民間關係如何,文化交往如何;意識形態是否一致,第三方的民意如何,反感、討厭、反對什麼,羨慕、喜歡、崇拜什麼;第三方的力量情況(物質、組織、精神力量);第三方急需什麼。對這些因素的分析,可以看出第三方的哪些力量能否為我所用,要付出什麼代價,如果不能為我所用,會有什麼影響,需要採取什麼策略。
4**、制裁與反制裁要達到的目標**
制裁與反制裁是為了實現一定的戰略戰術目的,因此雙方的戰略戰術是制定制裁與反制裁要達成的目標的依據:一是雙方的戰略目的是什麼,制裁與反制裁準備達成的目標要服從於戰略目的;二是雙方戰略衝突的關鍵領域會成為制裁與反制裁的主要進攻或防守對象;三是雙方根本戰略的敵對程度,如果雙方是政治、經濟、意識形態、軍事等方面根本敵對且對對方構成根本威脅,那麼目標會是全面的、高等級的、長期的;如果雙方有敵意,但對對方都不構成根本威脅,那目標會降低一些,也不會是全面、長期的;如果雙方政治、意識形態基本一致,僅在經濟領域構成一定威脅,那出手就會更輕一些,並且會控制在經濟領域內部;四是雙方重要戰術行動後果的嚴重程度,如果對方一項戰術行動的後果很嚴重,那麼制裁或反制裁要達成的目標也會定得高一些,但不會長期化;五是是否追求示範效應,如果僅是就事論事的反應,目標會低一些;如果要起到示範效應,那目標會定得高一些,時間也會比較長;比如,要達到殺一儆百、殺雞駭猴的目的,目標要高一些,嚴厲一些;如果要達到“打得一拳開,免得百拳來”的目的,目標也要高一些。
現實中,制裁的目標從低到高、時間從短到長可分為:使對方改變某一個單項行為,改變一項制度,改變某一領域的制度體系,改變整個社會的制度體系,長期消耗對方,使對方國家、社會分崩離析、煙消雲散。
5**、制裁與反制裁的可選手段與可能對象**
綜合前面的分析,對一種力量,我們可以從幾個維度進行考察:與外部聯繫的多和少,外部包括對方與第三方,聯繫多,容易施加影響,也容易被影響;優勢與劣勢,強與弱,誰在這一方面佔有主動地位,誰更被動一些;是否關鍵領域,關鍵領域的力量是進攻防守要重點關注的;進攻能力情況,進攻能力強的力量可打擊對方;防守能力情況,防守能力弱的力量容易被打擊。
對每一種力量都從外部聯繫多少、強弱、重要性、進攻性、防守性等方面進行評價,決定那種力量是主要的進攻力量,那種力量是輔助的進攻力量,那些重要力量容易被進攻,那些非關鍵的力量容易被進攻。
進攻力量是制裁與反制裁的手段,被進攻的力量是制裁與反制裁的對象。手段與對象都會有主次之分。
6**、制裁與反制裁的策略**
對上述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彙總、連結,對目標、手段、力度、第三方策略進行適配,並經過交換、比較、反覆的過程,就會產生具體的制裁與反制裁策略:要達成的具體目標是什麼,主要手段和輔助手段是什麼,力度多大,具體的制裁與反制裁對象是什麼,對第三方採取什麼策略。
一般來講,在時間先後上,制裁方先制定制裁策略,反制裁方後製定反制裁策略。但理論上,制裁方在制定制裁策略時,也會考慮到反制裁方的反應,因此,二者是互動的,理論上是同時完成的。
(三)策略的執行、評價、反饋、改進
策略制定後,開始執行。雙方的鬥爭從謀劃階段,進入到正面交鋒階段。雙方都要對執行的情況進行評價:是否達成預期目標,手段的效力如何,力度是否合適,對第三方的策略是否需要調整,具體的打擊對象是否需要變動。評價信息要及時反饋到制定策略的人員,制定策略的人員據以判斷是否需要改進,如何改進。制裁與反制裁的鬥爭進入一輪新的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