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在這幾年密集出台很多關於電動自行車的法律法規,已經在正確的路上摸索了_風聞
毒孔雀-2022-03-16 20:17
【本文來自《為什麼電動車這麼受歡迎,就是因為便宜、便捷、基本沒有管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哈哈,觀網這麼多年,第一次被編輯翻牌,不勝榮幸,我就針對這個問題多説兩句,主要回答一些觀友的疑問:
1、電動自行車是有牌的,現在大部分縣市都啓動了電動自行車上牌,一般有2種,永久牌(一般綠色),臨時牌(一般黃色或藍色),臨時牌是在國家出電動車認定規範前買車的人員上户專用(人數不少),按照地方規定一般在2023年左右(各省不一樣)都會失效,到時候必須上電動摩托車牌子,正式納入摩托車(也就是機動車)管理。
2、電動摩托車是有證的,駕駛電動車摩托車需要D、E、F駕駛證其中之一,至於具體要持有哪個還得看電動摩托車的具體車速和功率。按照規定,新國標電動車正式實施後,電動車分為電動車自行車(《25公里)、電動輕便摩托車(《50公里)、電動普通二輪摩托車(》50公里)三種,具體劃分細則和所需駕駛證可以網上查。
3、電動摩托車的限行,這個根據城市不同,一般不單獨限行電動摩托車,實際限行的是摩托車,這個規定每個城市情況不同,我不做評價,起碼我生活的城市沒有任何一條路是限行電動摩托車的。
4、關於網上很多統計的數據顯示,每年傷人交通事故,亡人交通事故,統計起來,絕大部分都是機動車,非機動車佔比不高。這個我沒説不準確,這牽扯的是一個數據統計認定的問題。有幾個小方面,(1)一般電動自行車發生相關事故,交警會根據事故電動車自行車的車況來認定事故,改裝(超速),臨牌等不符合電動自行車認定規範的電動自行車,會被認定為機動車,按照機動車來處理,會劃分電動自行車方的責任(基本事故中電動自行車有責任的都是認定為機動車了)。這在統計中就出現了問題,這是機動車事故。(2)由電動自行車違章引發的傷人、亡人事故,但是電動自行車不是直接相關方(大意沒直接相撞,小車撞其他車或者路基什麼的了),這個在處理的時候會處理電動自行車(比如罰款20元,法律規定真只有這麼多。。。),但是事故認定不會認定為非機動車事故,而是機動車事故。(3)已經上綠牌的電動自行車,在上牌後自己改裝提速,發生相關事故的,這個要看當地交警部門舍不捨得花錢和精力,進行事故電動自行車鑑定,做了鑑定的,肯定算機動車事故(傷人、亡人事故很容易起糾紛,一般做鑑定的佔絕大多數)。不做鑑定的,可以劃分為非機動車事故,佔比很小。
5、由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章亂行,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等等,引發(注意我用的是引發)的傷人、亡人事故,在所有傷人、亡人事故中佔比高的嚇人,我這裏城市分別是傷人佔70%左右,亡人佔80%(數據來源是交警部門,沒授權不能披露詳細的)。可能我這裏相對嚴重一點,但是可以看網上有統計的,一般都過了50%佔比(不論傷人、亡人)。觸目驚心呀,都是人命。
6、國家只所以在央視3.15把電動自行車改裝曝光,也説明了一個是這個問題現在的嚴重程度,及普遍程度,中央不管都不行了。二是國家對廣大人民羣眾生命,出行,及基本權益的重視程度,這個廣大人民包括開小車的,開電動自行車的,開電動摩托車的,也包括最廣大的行人。開電動自行車是多,但再多對於全國人民來説仍然是少數,不能完全代表所有人利益的。
7、管理總是落後於現象的,國家這幾年的發展很好,速度快的嚇死人,電動自行車也算比較新的東西,在我們國家來説,而且以後取代摩托車甚至部分小車都是必然的,這是趨勢。國家在這幾年密集的出台很多關於電動自行車相關的法律法規,就是已經在正確的路上摸索了。拭目以待,我有信心,在不久的將來,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必然越來越規範、科學,現在存在的一些矛盾,難點必然會得到妥善的解決,必然會得到最廣大人民羣眾的肯定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