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少年殺人的事情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2-03-18 10:05
作者| 關注未成年的
來源| 法律先生

韓劇《少女法庭》劇照
最近看了一個韓劇,堵得慌。
這就是《少年法庭》,講的是幾個未成年人犯罪的故事,以及背後的思考。
具體的內容你可以網上搜一搜,如果你此刻正被居家隔離,不妨找來看看。
讓我想起的電影,是當年大學一年級時寢室裏看的VCD《大逃殺》,一羣中學生相互殺戮的故事,血腥殘暴,估計現在都已經成禁片了。
少年何以殺人?當他們殺心突起時,那種惡是如何被放大的?面對這些惡,我們能做什麼?
把殺人的少年當成成年人來對待(比如降低刑責年齡),也許無助於解決問題,他解決的不過是成年人的憤怒與無奈。
今天再聊幾個少年殺人的真實故事,我們不分析原因,也沒有解決方法。你看後,或許有很多話講,那不妨先讀一讀。

仁川女童碎屍案犯罪嫌疑人逮捕現場
01
這只是一場“遊戲?
2017年,韓國仁川兩名未成年合夥殺害,並分屍8歲女童。
其中一個少年,叫金智妍,他輟學在家後沉迷網絡,並迷戀上一款角色扮演遊戲。
似乎是為了完成「遊戲任務」,將8歲女童騙至家中,勒死對方後,又將其肢解。
後來,警方在樓頂的水箱找到了女童的部分屍塊,可唯獨缺失了手指和部分肺部。
對於消失的屍塊,金智妍説:送給朋友了。(另一名從犯)
這個事件,很像前幾年我遇到的一個案件。一個小縣城的孩子,覺得父母呱噪,趁熟睡之際,割了父母的喉嚨。
然後,蓋上被子,自己若無其事去網吧打遊戲,回來後準備像遊戲裏一樣“復活”父母,結果發現無能為力。

趙力寶接受審訊畫面
02
一句話有多大危險?
2004年,黑龍江13歲的男孩趙力寶,強姦了同村14歲的女孩明芳。
未成年的身份,讓趙力寶遭受唯一的「懲罰」,是嚮明芳家支付的9021元精神損失費。
這個事件最令人震驚的,就是這筆錢,因為趙力寶的父親非常在乎「損失」的金錢。
他日復一日的痛斥趙力寶:當初你不如直接殺了明芳!害得總問我們要錢!
於是,不到14歲的趙力寶,潛入明芳家中,對明芳的母親宋惠麗足足砍了19刀,直至死亡。
也許,只有這樣,他覺得才不會被父親罵。

弒母兇手,吳某康被逮捕
03
管教會帶來仇恨?
2018年,湖南12歲的吳某康對母親狂砍20多刀。
在法庭上,他説出了一句令人難以震驚的話:我殺的是我母親,又不是別人。
在爺爺奶奶身邊長大的吳某康,從小就享受着隔代親的「溺愛」。
他的母親,在生下弟弟後,才將吳某康接回家中撫養。回家後,他感覺到不適應。
因為處處被母親管教,他心生怨懟。他把母親當成了仇人,但同時也當成了親人。

殺人犯韋進木
04
孤獨的少年,殺人的心
母親改嫁,父親在外打工,韋進木一個人孤零零地在村裏生活。
2010年,他剛滿13歲,因小事掐死了同村一名6歲男童。因為未成年,他得以「逍遙法外」。
14歲,又持刀砍傷4歲女童,並試圖將其溺死。但這次,也只判了六個月。
刑滿釋放後,回到家裏遊蕩。村民無奈,也只能對他避而遠之。
19歲,他再度犯案,又將魔爪伸向了一位素不相識的11歲女童,將其殺害並「姦屍」。

《大清律例》
05
是否“情有可原”?
人性的邪惡,難以猜測;人類的暴行,卻複雜異常。
如果一概而論,有時也難免令人遺憾。再聊一個200多年前的少年殺人案。
14歲的丁乞三仔,在挑土過程中,經常被丁狗仔欺凌。
有一次,丁乞三仔忍無可忍,拾土塊反擊,卻不料打中要害造成丁狗仔死亡。
按照當時的《大清律例》,丁乞三仔應該處以絞監候(略等於今天的死緩)的刑罰。
但雍正皇帝覽此判決後,做了改變,覺得這位少年因為其受欺凌在先,情有可原。
於是下旨:“丁乞三仔情有可原,着從寬免死,照例減等發落,仍追埋葬銀兩給付死者之家”。
後來這事引起了爭議,最後把這種特例,附了一個條件,就是少年必須被欺凌在先。

2016~2020未成年人犯罪數據
2020年起犯罪數量在下降(可能受疫情影響),
但其惡劣程度在上升。
圖片來源: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
諸如此類的案件,其實很多。
什麼樣的原因讓少年殺人?其實太過複雜,任何簡單的歸類都是一種逃避。
遺憾的是,把責任拋向別處,依然無法消除此起彼伏的少年暴行。《少年法庭》的可貴之處,是撕開了我們的幻想,把責任推回給了整個社會。
少了任何一個環節,甚或,少了任何一方的責任,我們都無法消解這種“罪惡的嫩芽”。
很多人給出了簡單的方法,比如降低刑責年齡,比如同樣適用死刑。如果複雜的問題,能夠如此簡單就能處理,那當然很好。
可惜,這無助於解決問題,甚至這種方法還有種“社會淨化”的殘酷味道。
怎麼辦呢?這個問題,不僅僅問的是那些少年,還有此刻的你和我。
如果你有好的想法,不如留言,大家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