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監管之弦不應鬆懈_風聞
嘉琪-2022-03-20 11:32
生活中人們總是習慣性把一個單位或地區的首要領導稱為“一把手”,作為“一把手”在一定範圍內的權力和責任都是最高的,然後近些年時常在司法紀檢的公眾號及官網上公佈的一些黨員領導幹部違法犯罪案例中,看到不乏地方“一把手”的案例,讓人看到了監管部門對黨政領導的有力監管,同時也表明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時刻不得鬆懈。
作為第一責任人的“一把手”為何如此知法犯犯,墮落成為人們唾棄的罪人。
最重要的內因是其本身自律意識、黨性覺悟的喪失。經受不住權力和金錢的誘惑,鋌而走險,甚至於一些人秉着“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在職期間“瘋狂”濫用權力或貪污受賄,最終“晚節不保”乃至於退休離崗後仍被追責服刑。
其次是“一把手”地位特殊,使人不敢也難以監督。作為一個地區或部門的“一把手”是處於黨政班子的核心地位,在地方管理和決策中有着主導地位,對於下級部門是領導與監管的,時間久了容易出現“一言堂”,聽不進他人意見批評的情況,更有甚者出現“拉幫結派”、“打壓”等惡劣的領導氛圍。
如何持續加強“一把手”的監督不鬆懈?源頭預防是關鍵。從源頭上預防與解決“一把手”貪污腐敗,首先就要加強思想教育,從選人用人開始強化黨性組織教育,形成自律,自覺主動接受監督的格局。加強對“一把手”的教育管理,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質,無論職務高低都要自覺接受組織和人民羣眾的監督。而且“一把手”的地位決定了他們必須帶頭接受監督,從而提高整個領導班子的監督自覺性。
從嚴從重是必須。黨內外監督不鬆懈,發揮黨內及黨外監察機關職責,尤其是強化常態化對“一把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但凡發現違法違紀問題絕不手軟,從嚴從重形成威懾。“一把手”的權利來源於人民,自然也必須接收人民的監督,從上至下,從內至外,時時緊繃警示監管之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