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剝頭皮,和我國古代憑首級兑換軍功在本質上沒有區別_風聞
无聊至极-2022-03-21 07:38
【本文由“觀察者網用户_292587”推薦,來自《美高中啦啦隊遊行表演高喊“印第安人剝頭皮”,迪士尼樂園道歉》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起源
- 捋一捋:
1在昂撒人未入侵美洲前,印第安人曾有剝頭皮作為戰利品的習俗,
2昂撒入侵之後頒佈懸賞印第安人頭皮法令,
3今天美國高中的啦啦隊員通過歌舞諷刺印第安人不人道,
4印第安原住方抗議説:這是你們對我的刻板印象。
5主辦方回應這個舞蹈不是我們批准的。
6印第安方回應:你不批准,它能上場?
現實比小説魔幻,尤其第4條。
其實第四點並不魔幻,剝頭皮在印第安部落戰爭中是一種習俗,既是戰利品,也是戰士勇氣和雄性氣概的象徵。
其實這和我國古代憑首級兑換軍功在本質上沒區別,比如史書記載霍去病首戰斬首2028個,戚繼光抗倭也以倭寇首級來計算將士的戰功。“鄉親,我苦甚,無錢用,願借爾頭,可領五十兩賞格。”則是清末發生的事。
楚漢戰爭最後霸王在烏江自刎,漢軍為了搶奪霸王的屍體,又相互砍殺了一番,最後霸王的屍體被分成五塊,每個搶到屍塊的都拿到了大功,五人都封侯,楊喜赤泉侯、呂馬童中水侯、呂勝涅陽侯、楊武吳房侯、王翳杜衍侯。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當時這是相當平常的、社會完全接受的行為,沒有人説戰場上把敵人分屍來換軍功是什麼違反道德的事情。
《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赤泉侯楊喜,以郎中騎漢王二年從起杜,後從灌嬰五騎共斬項羽,得其髀,侯,一千九百户。”楊喜的家族成為旺族,最後還成了皇族,隋朝。
至於割耳朵,先説個武俠小説裏的,楊過送給郭襄的生日禮物,是幾麻袋的蒙古士兵耳朵。現實中,鎮南關大捷後,守將馮子材向朝廷報功的憑證也是幾麻袋法國士兵的耳朵。
而國外的,古埃及是砍手,而且後來為了防止士兵濫殺無辜冒充軍功,還採取了在沒有割包皮習俗的地區作戰時,以敵人生殖器作為記功標準的情況,因為古埃及男子必須割包皮。二戰時期的太平洋戰場,美軍必須要頒佈紀律才能阻止美國大兵割日本兵的腦袋作為戰利品。歐洲古代用戰爭中獵殺的對手的頭蓋骨當酒杯的記載那就太多了,哪個國家都跑不了。
所以,戰爭時期剝頭皮,在相當長的時期裏是符合人類社會的特徵的,一直到很近的時代,這種行為才不被人類社會所認可。要批判剝頭皮只能從種族主義的角度下手,而無法從現代人認為其血腥殘忍來下手。
歐洲人剝印第安人頭皮的行為,從其發生的年代來看,如果只是一種單純的戰爭行為,並無太多可以批判之處。但是,當時剝頭皮被作為了種族滅絕的計算憑證,被剝皮的不僅僅是印第安人戰士,還有女人老人小孩,甚至根本沒有和殖民者處於戰爭狀態的其他部落的印第安人也會被“老鄉借你頭皮領個5美元獎金”,而且殖民地政府是鼓勵這種行為的。比如1864年的Sand Creek massacre,死亡230人都被剝了頭皮,有一半以上是婦女和兒童。毫無疑問,這是種族滅絕行為。
把印第安人描述成一羣見人就剝頭皮的人,肯定是刻板印象。我們一直到到清朝末年還割耳朵呢,如果有人説中國人就是一羣會割耳朵的人,你説是不是刻板印象?美國大兵二戰還時不時割頭呢,因此説美國人是獵頭族,是不是刻板印象?
至於第三點,是你沒看懂,這幫美國女生不是在諷刺印第安人不人道,而是認為剝頭皮很猛,鼓勵自己支持的隊伍要像印第安人剝敵人頭皮一樣打敗對手。她們的出發點不是諷刺而是讚賞,如果剝頭皮沒有殖民主義和種族滅絕的歷史問題,我認為是可以用的,比如毛利人、夏威夷人跳戰舞,有個動作是吐舌頭,這個就是模仿割頭後對手的舌頭吐出來,簡單説就是模仿砍頭,這個沒有什麼歷史負擔,用的很廣泛。但既然有歷史問題,那麼還是要尊重當事人的態度,而不是“我沒有冒犯的意思所以我就可以這麼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