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作品很多,但真正有原創性的作品、音樂人卻往往缺少曝光的舞台_風聞
杏寿郎-2022-03-22 14:36
【本文來自《音綜救不了華語樂壇》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微博@呆若木一:
看了信在《天賜的聲音》舞台上,關於翻唱與原創的討論,我個人有一些觀點。
1.歌曲演繹者和歌曲創作者並沒有高下之分,好的演繹同樣是一種很珍貴的“聲音創作”,甚至在人人都可以拿一個下載的beat、伴奏哼原創標榜原創音樂人的今天,好的演繹者反而變得很珍貴。現在真正有唱片價值、有足夠演唱能力的、在推出新作品的新人多嗎?鳳毛麟角。
2.翻唱和改編也並不低人一等。不説遠的,近處華語樂壇舉例王若琳的《愛的呼喚》,再古早一點,舉例王菲《菲靡靡之音》,都是在翻唱中注入歌者靈魂的實例。再尋根一點,早期的搖滾樂、靈魂樂,都存在大量的翻唱與改編。
3.但信引發的討論,我們應當注目的點並不在於“翻唱是不是不好”“原創才是高貴的”這種簡單的二元論。他關注到的是一個現實——大量能夠引發關注度的音綜,存在太多把熱歌改頭換面獲取流量的“翻唱”,存在太多為了綜藝競技效果的“改編”,並不以音樂本身的創新度、音樂性為考量,更多是為了節目效果、大眾認知度在做考量。
4.因此,需要警惕的不是“翻唱”和“改編”,而是過度氾濫的、缺乏進取意識的“翻唱”和“改編”。“原創”也未必一定值得鼓勵,真正具有“原創度”的作品才值得鼓勵。
5.例如,一個所謂的原創作品可能完全是拾前人牙慧的、毫無原創度的作品——例子:大量短視頻熱歌,聽100首如1首,這些原創作品,少寫一些也罷。
6.再比如,翻唱作品,拿上面舉例的《愛的呼喚》《菲靡靡之音》來説,哪怕是翻唱,同樣可以用編曲、演唱賦予相當獨特的視角。這些作品的“原創度”不輸那些新創作的作品。
7.因此,比起“原創”“翻唱”這樣作品出身上的二元對立提法,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音樂作品的“原創度”和“音樂性”。現在的問題不是翻唱太多,而是沒有提供新視角、只提供節目效果的翻唱太多。現在的問題也不是原創太少,原創作品很多,但真正有原創性的作品、音樂人卻往往缺少曝光的舞台。
8.當我們過度痴迷於大藝人帶來的流量經濟與話題,或許應該回頭關注、挖掘那些能夠為樂壇的創新帶來變化的新鮮火種們。他們可能沒有那麼大的話題度的流量,卻是未來的希望。翻唱也好,原創也罷,“原創度”才是能夠照亮音樂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