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主義者馬丁·路德·金_風聞
乌江自刎-2022-03-23 23:29
1955年12月1日美國蒙哥馬利市黑人婦女羅莎·帕克斯因在公共汽車上沒有給白人讓座而觸犯了美國政府頒佈的歧視黑人的座位隔離令而被捕,遂引發黑人反抗種族歧視運動,許多白人也參與到反抗種族歧視運動之中。
當時美國浸信會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領導了這個運動,因為他認為歧視是不平等,所以最後迫使美國法院判決取消地方運輸工具上的座位隔離政策。
馬丁·路德·金的父親也是浸信會的黑人牧師,因崇拜歐洲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給自己取名為馬丁·路德·金,因兒子也叫馬丁·路德·金,他被稱為老馬丁·路德·金,馬丁·路德·金的兒子也叫馬丁·路德·金,遂被稱為馬丁·路德·金三世。可見這一家宗教信仰之濃厚和堅定。
浸信會也叫浸禮會,原是英國清教徒的一個分支,因主張受洗時全身沒在水中而得名,後自然的傳到美國。該會崇信《聖經》,信眾直接與上帝交流,不經過牧師賺差價,牧師由信眾聘請,教堂自治,聯合會的決議不具有約束力。頗有自由主義味兒道,被稱為自由教會。馬丁·路德·金就生活在這樣的宗教環境裏,因而很有些自由精神。
但馬丁·路德·金並不是自由主義者,也不是民主主義者,他僅是個民權主義者。
他對民權主義把握很精準,他為黑人爭民權,但決不是民族、種族主義者,他之所以為黑人爭民權,並不是因為他是黑人,而是因為當時美國黑人沒有民權;他爭民權不是爭民主,因為當時美國有民主,只是因為美國黑人沒有美國白人一樣的民主權利,他要為美國黑人爭取到和美國白人一樣的民主權利,這樣才平等,他要的是平等;他更不是革命者,他不想革誰的命,也不想取而代之,他要的是全社會的進步,這在他選擇的鬥爭方式上能看出來。
為此他奮鬥了短暫的一生,併為此付出了年輕的生命。因為當時美國表現為對黑人的不平等的種族歧視是廣泛而濃烈的。
他為此多次被捕,多次判刑,有一次還驚動了當時的美國總統肯尼迪,在肯尼迪總統的干預下,他在獄中的條件得到改善,並對他的減刑也有一定的影響。肯尼迪總統應該是對美國表現為對黑人的不平等的種族歧視有看法,對馬丁·路德·金的所作所為有充分的理解。
讓他廣為人知也是產生廣泛影響的是1963年他領導了一個運動,在“華盛頓工作和自由遊行”運動,他帶領成千上萬的黑人包括一部分白人來到華盛頓,並在對美國產生重大影響的偉人林肯紀念堂台階上發表了著名的《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講,該演講全面深刻的闡述了平等對美國的重大意義,也讓美國人民知道他是怎樣的一個對美國毫無不利的民權主義者。據説演講完了,肯尼迪總統親自派車把他接到白宮做客。
這次演講的意義是極為重大的,而這次演講後肯尼迪總統也遭到頑固分子的刺殺,在多種因素作用下,已經上位為總統的原肯尼迪總統的副總統約翰遜總統在1964年頒佈了《民權法案》,在這部法案裏明文宣佈種族隔離、種族歧視政策為非法法案。這標誌着美國社會的公平、民權平等往前邁了一大步。
馬丁·路德·金的年輕生命結束於1968年的4月4日,年僅39歲。他在孟菲斯領導工人罷工,在一個陽台上,一支自動步槍射出一顆罪惡的子彈,槍手是一名叫詹姆斯·厄爾·雷的流氓慣犯。不管出於什麼動機,這顆罪惡的子彈都説明美國的表現為針對黑人的不平等的種族歧視是根深蒂固的,是超出法律的觀念上的罪惡,也表明爭取平等任重而道遠,正未有窮期。
但馬丁·路德·金的偉大是舉世公認的,肯尼迪總統的弟弟羅伯特·肯尼迪給予馬丁·路德·金以積極評價,羅納德·里根總統1983年簽署法令從1986年起每年的一月第三個星期一為馬丁·路德·金全國紀念日,這是美國除哥倫布、華盛頓之外第三個以個人名字命名的全國紀念日,他的哀榮當然也包括全世界爭取民權、愛好平等的人們的紀念。
馬丁·路德·金之所以偉大除了偉大的功績以外還有他的認知和觀念,他受印度聖雄甘地的非暴力影響,奉行非暴力理念,他的行動包括反抗從不訴諸暴力,一切都是非暴力的。
他認為美國社會的表現為對黑人的包括種族歧視在內的不平等,不是因為具體的某個或某些人,也不是因為某個種族,也不是因為某個政黨,更不是因為政府,而是因為社會上存留的落後的、愚昧的、狹隘的觀念,因而他的鬥爭就不是針對具體的對象,而是針對社會上的這些觀念,而要改變這些觀念,就要讓具有這些觀念的人覺醒、就要和具有這些觀念的人合作、就要和所有人合作,大家共同努力來消除這些觀念,大家共同進步。
由於有這樣的理念,他就得到很多人的支持、理解,不僅黑人,不僅一般白人,甚至政府中人,甚至政府中的領袖人物。如沒有這些人的支持,包括政府的支持,不但馬丁·路德·金個人的事業不可能成功,社會也不可能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