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講:台灣詐騙往事_風聞
real谷智轩-观察者网原创视频栏目-2022-03-23 20:08
大家好,我是在觀網陪你看世界的谷智軒。最近,俄烏局勢引發全球關注,不少行業又忙碌了起來,我們媒體就不用説了,但比我們更忙的,要數我國某寶島上,蓬勃發展的電信詐騙行業。俄烏鬧這麼一出,可謂天上掉劇本,給島上的各種騙子們,送去了無數靈感:台上的呢,説為了給“美帝”交投名狀,要朝俄羅斯揮舞“制裁大棒”;台下的呢,有“烏克蘭女醫生”包機避難,有“烏克蘭軍官”立下flag,説打完仗就回來結婚,最近又冒出個“烏克蘭人道救援紅十字會”,要幫難民渡過難關——當然,這些事情,都要民眾先慷慨解囊,才能實現。有句名言,説平時要有積累,機會來了,才能把握住。騙子們能抓出這個“天賜良機”,當然也非一日之功。本期《軒講》我們就來聊聊,台灣省的電信詐騙產業,是如何做大做強的。
聊這個話題,先要搞清楚,電信詐騙是什麼。上週有一則新聞,説某外國男子冒充烏克蘭總理,與英國國防部長電話尬聊10分鐘,把“帶英”的漢弗萊們騙得團團轉。這種“高仿”式惡作劇,頂多算行為藝術。而我們今天講的電信詐騙,專指利用手機、電話、互聯網等平台,虛構或隱瞞事實,騙取不特定民眾財物的犯罪行為。其落腳點是騙錢,欺騙對象可以是政府、企業,但主要還是老百姓。在中國大陸,電信詐騙是嚴重的違法犯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不管是退休老人,還是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他們的救命錢、血汗錢一經騙走,大多無法追回。無數家庭因此家破人亡。所以,我們一定不要以玩笑的心態看待這件事。
網上有段子説,我國台灣是“詐騙之島”。我反對籠統地貼標籤,但有一説一,電信詐騙作為一項“產業”,最早出現在台灣省,還經過三輪“產業轉移”,擴散到了全世界。論詐騙手法之創新,影響之惡劣,台灣是實打實的“南波萬”。上世紀九十年代末,台灣流行“刮刮樂”、六合彩等彩票詐騙。騙子回收並塗改過期彩券,以假亂真。受騙者以為“中獎”,撥打彩券上冒名申請的“領獎電話”。電話那頭,“工作人員”馬上説,恭喜您“中獎”了!領獎之前,麻煩先繳15%的税金。錢就被匯到一個空殼公司。一次得手後,騙子還巧立名目,要求交律師費、公證費這啊那的,持續榨油水。受騙者貪戀鉅額獎金,往往不在乎這點“芝麻”,結果積少成多,等意識到被騙時,對方早已捲款跑路。
這種利誘型騙術,作案成本低、來錢快,在台灣很快便一發不可收拾。1999年,台警方統計到詐騙案件4262起,第二年增加到7000起。詐騙名目也不斷進化,從彩票、退税到股票。後來,電視購物和網購出現,成為主流的詐騙形式。另外兩種騙術也浮出水面:一個是“危機型”,打電話説綁架了你的家人,匯款才放人。可別笑這是“狗血劇情”,當時不是人人都有手機,大街上也沒多少攝像頭。社會治理的漏洞,給了騙子可乘之機。另一種是“脅迫型”,冒充公檢法,半騙半哄地威脅受害者,索要錢財。台灣詐騙犯也挺會蹭熱點。陳水扁洗錢案曝光後,有人冒充“特偵組”,謊稱受害人涉及扁家洗錢案,要求接管其銀行賬户,前前後後騙了3億新台幣。
總結一下,電信詐騙的第一階段,主要是在台灣省內,騙台灣老百姓。這些騙術手法相當粗糙,但台當局也缺乏治理經驗,顯得束手無策。2000年以後,台灣省內電信詐騙“遍地開花”,案件數量5年翻了6倍。詐騙金額7年暴增20倍以上。頂峯時期,島內一年被詐騙6.5億新台幣,平均每個受害者損失25萬新台幣,相當於當地普通工薪階層半年的收入。有台媒回憶,當時幾乎人人都接過詐騙電話,甚至一天能接好幾個。正是這種“血的教訓”,讓台灣民眾提高了防範意識,警方加大了打擊力度。於是,那幫電信詐騙團伙,把目光投向了大陸。
2002年左右,他們開始把基地轉移到福建省。一是利用兩岸缺乏司法互助協議,企圖逃避台灣警方的抓捕。二是看中兩岸同文同種,在福建當地召“馬仔”,沒有任何溝通障礙,還節約成本。隨着大陸的經濟高速發展,固定電話、手機普及,民眾對詐騙的套路缺乏警惕,成為詐騙團伙眼中的“香餑餑”。2003年,廈門警方一次出擊,就在沿海查獲24個台灣詐騙集團據點。兩岸沒有司法互助和引渡條例,令這幫詐騙團伙更加肆意妄為,逐步從福建向大陸各地滲透。2004年,上海警方破獲一個台灣詐騙團伙,抓捕台籍犯罪分子57人。這個數字,打破了建國以來詐騙犯罪集團人數的紀錄。2006年,全國除青海、西藏外,其餘各省份都出現了台灣電信詐騙集團的犯罪活動。
這一時期,台灣詐騙集團與過去最大的不同,是高度組織化,堪稱“企業化管理”,比早期島內的“小作坊”式詐騙,已經不知道高到哪裏去了。這些詐騙團伙,打着台商公司的幌子,騙取地方政府信任。其內部分工明確,有“演員組”和“資金組”。以他們最常見的套路,冒充公檢法為例。先有“銀行工作人員”打來電話,通知你身份證被冒用,涉嫌洗錢;接下來是所謂的“公安”詢問,看似有板有眼,實際上是為套出受害人的隱私、財務信息。最後,會有“檢查官”提供所謂的“安全賬户”,騙取受害人轉賬。其實整個過程,全都是“托兒”在演戲,但詐騙分子就是利用了受害人的心理弱點,信任人民警察,不懂法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等等。“演員組”的工作結束後,“資金組”會迅速行動。他們在各地留下“安全賬户”。受害人轉賬後,“馬仔”立刻去銀行取現,最快只要幾分鐘,再把錢放到指定地點,層層轉包,通過洗錢來逃避追查。 在這些詐騙“公司”內部,人員分為低中高三檔,最低檔負責打電話、發短信的,和線下提款的“馬仔”,基本以大陸人為主。這些人的業務並不複雜,簡單培訓就可幹活。就算被警方端掉,整個詐騙集團的損失也不大,再招一批就是。再往上,則是台灣籍的“中層幹部”,這些人的活更雜,也更重要。他們行騙經驗豐富,在連環式詐騙中,往往扮演“權威人士”,是最重要的一環。除了直接上陣,“中層幹部”還要與基層“馬仔”對接,編劇本,培訓話術,統計績效,做賬,後勤,通通都管。如果不細看,這“企業管理層”,還有模有樣。至於詐騙團伙高層,則會避免與“公司”產生任何聯繫,甚至人在國外。他們有人脈有資金,彼此之間可能還會相互提攜。就算一個詐騙集團遭遇重創,“馬仔”、“中層幹部”被打掉一大窩,依然能夠“東山再起”,像蟑螂一樣到處繁衍。
正因如此,台灣電信詐騙集團在大陸的活動,才越來越猖獗,甚至帶動了大陸內部的“本土派”。但論業務能力,還是“台灣幫”更勝一籌。據公安部統計,2011年起,大陸電信詐騙案數量,年均增長率高達70%。到2015年,全國電信詐騙案超過59萬起,被騙走222億人民幣。值得一提的是,這200多億裏面,一半都被捲到台灣省,但那一年,台籍電信詐騙犯罪團伙的案子,只犯全國的20%。千萬元以上的大案,基本都是他們乾的。
2009年4月,兩岸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正式就聯手打擊電信詐騙,展開合作。此後3年裏,兩岸合作打掉39個跨境電信詐騙集團,逮捕4412人,其中六成來自台灣。台灣詐騙集團的囂張氣焰,這才稍稍收斂,許多組織跑到了菲律賓、印尼,繼續禍害大陸民眾。近年來,大陸與東南亞國家開展聯合行動,進一步清剿電信詐騙,並將要犯引渡回大陸。這些人又一口氣跑到了非洲的埃及、肯尼亞,甚至在大洋洲,俄羅斯遠東地區,都留下了他們的足跡。他們轉移的特點,主要是利用台灣的“免籤政策”,避開與大陸有司法互助和引渡協議的國家。且當地治安狀況往往很差,對電信詐騙不熟悉,或者打擊力度不夠。經過這第三波“產業轉移”,台灣詐騙集團的業務範圍,終於從島內、大陸,轉為面向日韓、東南亞,乃至全世界。
如今的台灣詐騙集團,已經高度公司化。在海外搭建機房,一次就要投四五十萬人民幣。有詐騙集團,直接住進印尼的豪宅,裏面配游泳池、專車接送,甚至連廚師都帶來了。剛招來成員,底薪就有4到5萬新台幣,相比台灣大學畢業生“22K”的起薪,可謂相當誘人。為了掩人耳目,這些詐騙犯通常二三十個人組團出境,受簽證限制,在外面待三個月就必須返台。之後更換潛伏國家,重操舊業。整個過程宛如旅遊。詐騙集團確實會用這種利用,誘惑甚至誘拐一些年輕人入夥。前面説過,一家公司裏面有“演員組”、“資金組”。到了東南亞,它們就會單飛,各自成立公司,承接多個犯罪團伙的業務。不管是念台詞,還是洗黑錢,都是同樣一批人經手,業務更熟、成本更低。最重要的是,就算破獲這一家公司,也無法將幕後的犯罪團伙連根拔起。
就這樣,電信網絡詐騙產業,起源於台灣省,隨後在空間上,總共完成了三次比較大的轉移,並在這個過程中,規模不斷擴大,發展成為遍佈世界各地、從業人員超百萬、產值超千億的全球性產業。那麼,是什麼因素,造成這種產業轉移呢?
一般來説,產業轉移的動力,來自市場和成本兩個方面。先説市場。電信詐騙要有利可圖,一個前提是:騙的對象手裏要有錢。這個錢,不只是已經獲得的財富,比如説銀行存款,還有可以透支的財富,比如借唄、花唄額度之類的。所以,對於以個人為主要行騙對象的騙子來説,比較理想的市場,一是高儲蓄、高信用的人口,規模比較大,二是有普惠性的金融體系,老百姓轉賬匯款、取錢借錢都比較方便,最好還有金融機構天天短信電話騷擾,千方百計忽悠你借錢。當然,還有一點,就是老百姓都有電話、手機,有辦法可以遠程接觸到。這麼一來,世界上一大半的國家,都被排除在外了。大陸的市場,也是在21世紀之後,才開始達到這個標準,給電信詐騙產業的第一次大轉移,打下了基礎。
再來説成本。電信詐騙的成本,主要可以分為人力成本、行騙成本、違法成本。人力成本好理解,就跟製造業的產業轉移是一樣的,大陸接盤台灣,東南亞接盤大陸,原因都是人工費用的上漲。在電信詐騙團伙中,佔九成的基層人員,比如説我們接到詐騙電話後第一個交談的騙子,需要的文化程度並不高,但還是要具備一些基礎的素養,至少聽説讀寫、敲敲鍵盤的能力要有吧?所以犯罪的組織者,為了招募到更廉價的人手,往往會從經濟發展程度較低,或就業形勢不佳,但基礎教育又比較完善的地方着手。
所謂詐騙,無論採取什麼樣的形式,核心手段都是要獲得受害者的信任。你説得唾沫橫飛,我心裏一直“呵呵”,這還怎麼玩兒?所以,這行騙成本,主要指的是獲取受害者信任的成本。這裏面,首要的就是語言。語言不通的就不説了,要是説話的“味兒”不對,受害者心裏立刻就會打一個問號。這一口“台灣腔”、三句不離“嚯嚯嚯”的公檢法,你信麼?所以,台灣騙子要開拓大陸市場,就必須要用大陸人,口音還得和劇本對應。同樣道理,要做英美市場的生意,不但話務員的英語要流利,還得帶一股“咖喱味兒”,because western governments and enterprises usually outsource online customer service to India(因為這些地方的政府和企業,客服都外包給印度了)。 解決了語言關之後,就是技術關了。這技術,也分文理社科。“文”,指的是行騙的話術、劇本。“理”的範圍更廣些,從獲取受害者的隱私信息,到遠程操縱受害者的電子設備、切斷受害者與外界的聯繫等等。前面這些,都要靠對人性的把握,以及對社會系統運行方式的熟悉,來串聯起來,而這,就是社科技術的作用。熟人社會,就是親友救急,生人社會,就是中獎交税。怎樣設計劇本、以假亂真,怎樣用模糊的信息套話,怎樣利用人心、讓人不假思索,都是有講究的。
當然,不同的人,對“騙術”的抵抗能力也不一樣。一個地方,電信詐騙業務開展得越久,民眾的警惕性就越高。台灣省的民眾,被騙得久、騙得多,對“騙術”的抗性,自然是練出來了。大陸呢,沿海地區的老百姓,也長期受到詐騙電話的“洗禮”,政府也開展了許多教育工作,家門口、銀行櫃枱前、手機軟件的彈窗上,到處都是“警方提示”,防騙意識肯定水漲船高。有數據顯示,上海手機用户識破一個詐騙電話平均僅需18.5秒,識別能力居全國第一。就舉我自己的例子吧,我曾經接到一個大學貸款的詐騙電話,聽對方談錢就“秒掛”,耗時不到5秒,結果轉手就接到反詐中心的電話,登記信息,接受教育,耗時10分鐘,隔天派出所民警登門拜訪,再次登記信息,接受教育,耗時半個小時。這種情況下,騙子得手的難度,可想而知。到了這個階段,騙子要麼轉場開發新市場,要麼只能提高詐騙技術,但這麼一來,行騙的成本也上去了,得花大量的錢,招募高端的文理社科人才,培養技術過硬、經驗豐富的基層業務員,才打得穿這層層的“防騙壁壘”。所以,對於電信詐騙這個行業來説,在一個地方發展,往往會經歷這麼一個過程:理想的新市場出現——騙子扎推進入——行騙成本上升——一部分收益率低的低端騙子被擠出市場。這也是騙子們不斷轉移陣地的一個重要原因。
再來説違法成本。“詐騙”的核心目的,是非法佔有受害者的財物。當騙子的,騙到錢只是第一步,而第二步,就是如何一直“非法佔有”這些錢,也就是解決兩個問題:一,怎麼不被抓,二,抓了之後,怎樣讓人關不住。電信詐騙產業的轉移,就跟貓抓老鼠差不多,哪裏管得緊,哪裏有嚴打,哪裏就跑一波騙子。反正電信詐騙又不受距離限制,隔着一個大洋,照騙不誤。台灣省加大打擊力度,他們就跑到大陸。大陸規範電信、銀行業務,防治結合,釜底抽薪,他們就跑到國外。等中外警方建立合作,堵上窟窿,他們又跑到了那些政府能力不足,或者還沒建立合作關係的地方,繼續搞業務。光是“跨境”兩個字,就幫騙子解決了一部分“不被抓”的問題,而不同地區、國家之間法律體系的差異,又可以幫騙子解決“關不住”的問題。於是,他們就專挑那些對詐騙犯罪懲罰力度低、執行程序複雜的地方,招募人手,設置窩點。這麼四處流竄,“產業”就轉移了。
最後,得強調一點。我們在説製造業轉移的時候,往往指的是勞動密集型的工廠,而不是背後獲取高額利潤的資本家。所以,電信詐騙產業轉移走的,其實也就是那些末端執行的“詐騙工廠”,上邊的組織者,還是來自最初的那麼幾個地方。而且,就像製造業分出高端、低端一樣,他們的業務也出現了分流,一部分高門檻高利潤,精準詐騙,以質取勝,一部分低門檻低收益,廣泛撒網,走量為主。就拿大陸市場來説吧,近10年來,以我國公民為對象的電信詐騙案件裏面,以大陸人為首腦的“大陸系”案件,佔全部案件的95%,損失佔70%,數量雖大,但個案案值普遍不高。而由台灣籍人士組織的“台灣系”詐騙集團,犯下的案件佔總數的5%,造成的損失卻要佔到30%,個案損失屢創新高,甚至創造出“清華教授被騙1760萬”的業界神話。所以,儘管“大陸系”有本地優勢、數量優勢,又花了20年奮起直追,電信詐騙的“高端市場”,仍然是“台灣系”的天下。
電信詐騙搞了那麼多年,競爭是非常激烈的。那麼,為什麼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台灣系”還能夠獨霸一隅,笑傲天下呢?這就要分析“台灣系”的比較優勢了。首先,當然是先發優勢。前面講了,“台灣系”經過三十年的積澱,已經形成了高度專業化、模塊化、公司化的產業鏈,在行騙效率和違法成本上,要大大超過了大陸這邊的“家族模式”。低端電信詐騙的模式容易復刻,入行門檻其實不高。但要想在行業裏待得久,還想做大做強、朝高端業務擴展,不但要學模式,還要靠資源與渠道的積累。在這方面,“大陸系”雖然還有差距,但是假以時日,未必不能追上。
然而,“台灣系”的另一項優勢,“大陸系”就完全沒得比了,那就是政治環境。在台灣省特殊的政治環境下,民眾可以免籤通行大量國家,洗錢網絡成熟發達,詐騙犯罪量刑輕微,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或新台幣五十萬以下的處罰。對比一下,在大陸,詐騙五十萬元,就是數額特別巨大,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難怪“大陸系”的騙子,不敢把案值做大,騙人千萬,牢底坐穿吶。
而一旦島內綠營執政,兩岸關係降至低谷,司法上的合作,自然要給政治讓步。騙子們手持台灣“護照”,在全球各地打游擊,方便快捷地洗白賬款,事有不妙時,還能躲回島上避避風頭。就算一不小心在國外被抓了,還有可能在引渡過程中,被台當局“截胡”。2016年4月,肯尼亞警方向中國大陸遣返77名電信詐騙嫌疑人,其中45名來自台灣,結果島內吵翻了天,不分藍綠一致“反陸” ,還要“制裁”肯尼亞以示抗議。同年同月,馬來西亞遣返52名在當地對中國大陸民眾進行電信詐騙的台灣嫌犯,結果在台當局的交涉下,首批20人抵達台灣,在機場僅填寫通知書、接受警方簡短訊問,就全部釋放。馬來西亞隨即把剩下的32人,移交給了大陸。
台灣省如此“天時地利人和”,轉換成競爭力後,在電信詐騙這個領域一騎絕塵,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此次借俄烏衝突,新編劇本,大肆撈金,不過只是常規操作,不值一提。我國這些年來,政府社會通力合作,對電信詐騙層層佈防,但只要兩岸問題依然存在,這道防線上,就始終有一個巨大的漏洞。如今綠營長期執政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對於某些政客來説,只要讓海峽對岸不好過,就是好買賣,至於包庇罪犯,連島上百姓一同坑害,又有什麼問題呢?相比這些枱面上的“巨騙”,底下見不得光的普通騙子,實在是相形見絀。所以,電信詐騙問題要根治,除了提高民眾防騙意識、完善反詐制度、加大對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之外,對那些“巨騙”,也必須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