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案二審宣判,維持前夫死刑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2-03-24 11:51
拉姆案二審宣判了。據澎湃新聞報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原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唐路死刑。
在這個判決背後是拉姆悲慘的婚姻。
1990年出生的拉姆,在18歲的時候嫁給了唐路,婚後不久,唐路便對拉姆進行家暴,從此,拉姆過上了在無數次捱打和被道歉、被威脅中循環往復的生活。
2012年,拉姆母親去世,父親因病致貧,本可以外出務工的拉姆為了照顧父親留在了家鄉,靠上山採草藥維持生計。

2018年5月,拉姆開始發佈短視頻,分享大山裏的生活。視頻中的她豁達樂觀,勤勞美麗,但現實中的她卻一直生活在丈夫家暴的陰影中。
2020年3月,拉姆不堪家暴,和唐路離婚,但唐路威脅不復婚就殺害孩子,拉姆不得已屈服。但復婚後唐路變本加厲,同年5月,唐路心情不好,抄起板凳就砸向拉姆,導致拉姆右臂骨折,逃回孃家的拉姆臉上全是淤青,脖子上還有被掐的淤痕。
6月,拉姆起訴離婚,6月底,法院支持離婚。
6月26日,拉姆發了個視頻,配文是“往後餘生我只求健康”,但怎知這次離婚卻是死亡倒計時的開始。
第二次離婚後,唐路繼續糾纏拉姆,想要復婚,被拉姆拒絕,唐路心生怨恨,便在9月14日晚衝進拉姆的家,將汽油潑在正直播的拉姆身上,點燃後逃離現場。
送醫時,拉姆全身90%部分被燒傷,2020年9月30日,拉姆不治身亡。

每當悲劇發生,我們都會思考如果回到某個節點,換種選擇,結局會不會好一點。比如拉姆第一次離婚沒有復婚,或者沒有留在家鄉而是外出務工。但這些其實都很難改變結局,因為遇到唐路這樣的人,依靠文明的方式是擺脱不了的,只能以暴制暴。在這種家暴案件中,公安機關應該及時介入,對施暴者採取強制措施,防止其繼續作惡。
家暴本質上是故意傷害,不是一句清官難斷家務事就能搪塞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多次毆打、傷害他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造成輕傷結果的,還將構成刑法上的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0年5月,拉姆被打至右臂骨折,滿臉淤青,即使不構成輕傷,也至少要受到治安處罰。如果警方在當時就有所作為,對唐路進行懲處,唐路是否就不敢再繼續作惡了呢?拉姆是不是就能活下來了呢?
人常説:“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這種無數次的肆無忌憚,何嘗沒有公安機關的所謂愛莫能助因素在其中呢?
故意傷害罪是公訴案件,民不舉官也要究,對於犯罪,最不可和稀泥。拉姆案這樣血的教訓,希望能夠引起社會重視,加強公安機關對家暴案件的干預,避免悲劇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