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合規觀察|企業如何應對俄烏局勢下的法律風險【走出去智庫】_風聞
走出去智库-走出去智库官方账号-2022-03-25 21:26

走出去智庫觀察
近日,道瓊斯風險合規(Dow Jones R&C)和走出去智庫(CGGT)共同舉辦“中國企業如何應對俄烏局勢下的涉外風險”在線研討會,來自高科技企業、互聯網公司、央企、外資500強公司、監管政策研究專家近300人蔘加,行業涉及電子、半導體、金融、能源、生物醫藥、工業製造、互聯網、汽車、化工、航空等。
走出去智庫(CGGT)特約法律專家、中倫律師事務所顧問賈申在主旨演講中指出,對於涉及俄羅斯相關業務的中國企業,中國境外子公司和中國境內公司均可能會面臨風險,特別是從俄羅斯進口原油、礦砂和對俄羅斯出口車輛、集成電路及含有芯片的相關機電產品。建議相關企業立即排查涉俄羅斯風險,如製造業企業需要對供應鏈進行篩查,以確定任何最新符合BIS許可要求的美國商品,及時申請許可,並判斷美國連接點以評估風險。
中企在涉俄業務中面臨哪些制裁風險?如何應對?今天,走出去智庫(CGGT)刊發賈申演講的主要內容,供關注跨境合規管理的讀者參閲。
正 文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近來,因俄烏局勢不斷惡化,美國對俄羅斯“重拳出擊”實施多輪經濟制裁,甚至擴大到對白俄羅斯的制裁。歐盟、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日本等也採取了嚴厲的制裁措施,目前,歐盟已經宣佈取消對俄的貿易最惠國待遇。對此,俄羅斯採取了一些反制措施。
當前,美國為了保證對俄羅斯的制裁效果,甚至不斷對中國施壓。3月10日,美國商務部長吉娜·雷蒙多(Gina Raimondo)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稱,對於那些不遵守美國對俄出口管制措施的中國企業,必然會面對美國的嚴厲打擊措施。
中國作為俄羅斯的第一貿易伙伴,相關涉俄業務的企業將會面臨一定風險,特別是從俄羅斯進口原油、礦砂和對俄羅斯出口車輛、集成電路及含有芯片的相關機電產品。同時,由於西方各國聯合聲明將部分俄羅斯銀行移出SWIFT系統,也將導致中方進口俄方的相關產品難以通過美元等外匯進行跨境結算。
美國的制裁措施主要通過長臂管轄權在兩個方面進行:出口管制和經濟制裁。前者會對受制裁國家企業的供應鏈造成影響,後者會影響到產品向世界市場的出口。美國出口管制與經濟制裁既有聯繫也有區別,其中區別如下:
一、美國的出口管制
美國的出口管制主要通過各種“黑名單”進行限制,彙總如下:

美國出口管制中有一個核心概念:受EAR管轄的物項 ,包括原產於美國或在美國境內的物項和外國產品,其中外國產品指超過特定比例且需要許可證的美國來源成分和某些基於美國技術所直接生產的外國產品。
具體而言,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BIS)通過“商業控制清單”( CCL)規定每個受控產品的“出口管制分類編碼”(ECCN),根據某物項的ECCN可確定其“受控原因”,將受控原因與“商業國家圖表”(CCC)進行交叉比對後,即可確定該物項出口至某國家是否需要許可證。ECCN編碼的構成要素如下:

二、美國的經濟制裁

一級制裁要求:(1)美國人不得與屬於制裁目標的國家、實體和個人進行交易;(2)美國人不得為非美國人與經濟制裁目標之間的交易“提供便利”;(3)非美國人在與制裁目標交往中如涉及美國元素(美國人、美元、美國物項等),則可能轉化為一級制裁。
二級制裁包括對俄羅斯、伊朗、朝鮮、古巴、敍利亞、委內瑞拉等國家進行不同的制裁措施。整體來看,美國對這些國家的經濟制裁措施仍在不斷加重。
當前,涉及俄羅斯的制裁清單彙總如下:

三、應對建議
對於涉及俄羅斯相關業務的中國企業,中國境外子公司和中國境內公司均可能會面臨風險,建議立即排查涉俄羅斯風險,如製造業企業需要對供應鏈進行篩查,以確定任何最新符合BIS許可要求的美國商品,及時申請許可,並判斷美國連接點,評估如果繼續與受制裁的俄羅斯政府開展業務所帶來的的風險。
具體而言,中國企業應對涉俄製裁風險可分為“三步走”:
(1)自我審查:明確企業涉俄業務風險:
·對象:現階段已存在涉俄業務的企業
·自查內容:判斷自身是否屬於美國法管轄範疇(即是否屬於“美國個人與實體”),並通過內部梳理的方式明確是否存在涉俄業務風險。
(2)交易安排與保護:交易前應當完成貿易合規審查與篩選,謹慎設計合同:
·針對交易對象:企業應當對交易鏈中的所有主體進行合規審查,判斷其是否屬於制裁名單或限制性名單、是否存在涉及烏東地區的貿易活動。
·針對合同安排:企業應當避免交易產生美國與歐盟等國家與地區的連結點。如:應避免在烏東等全面制裁區域開展業務,或以被制裁銀行作為儲蓄或資金轉移服務者。在不可避免的存在以上風險安排時,應當在合同中要求雙方遵循所使用的出口管制、經濟制裁等領域規定,設計退出機制與應急條款,妥善保管交易服務過程中的所有單據。
(3)糾紛解決:積極利用國內法維護權益
在相關交易或經濟活動受到制裁措施的影響,導致企業利益損失時,應當積極援引國內法保護自身利益。可以考慮的救濟途徑包括《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與《反外國制裁法》等,必要時可向商務部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