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身兼二職”:由二十四節氣到傳統民間節日_風聞
艾君-作家、民俗学家-文化学者、作家、民俗学家艾君2022-03-25 15:14
我們的節日講座**-**清明節
中華節日文化在五千年文明發展中源遠流長,讓清明這本是我國農曆二十四節氣中第五個自然節氣,在數千年中華節日文化發展中又承載了傳承中華習俗文化的功能,成為迄今為止唯一身兼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的中華民間傳統節日,凝結着中華文化之精華。不僅在農業生產方面起着指導作用,同時還影響着人們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觀念。

清明節“身兼二職”:由二十四節氣到傳統民間節日
作者:艾君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説到清明,人們自然會想起唐代著名詩人杜牧那首膾炙人口的《清明》。
這短短的一首小詩,不過二十八個字,寫清明春雨中所見所聞,色彩清淡,心境淒冷,千百年來,被廣為傳誦。清明與杜、杜牧與清明像一條隔不斷的連線緊緊連在一起,《清明》一詩因此被譽為清明節日民俗的千古絕唱。

中華文化,在五千年文明發展中源遠流長,讓清明這本屬於我國農曆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五個自然節氣,又兼有了傳承中華習俗文化的功能,成為迄今為止唯一身兼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的中華民間傳統節日。其凝結着中華文化之精華,不僅在農業生產方面起着指導作用,同時還影響着人們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觀念。而今,清明節又以“寒食節、踏青節、行清節、三月節、祭祖節”等不同的稱謂,廣泛流行於全國的大部分地區,我國各族人民都過此節,亞洲一些國家以及世界華人社會也在以不同的形式過清明節。
“清明前後,點瓜種豆”“植樹造林,莫過清明” ……這是流傳於我國中、北部地區的農諺,充分説明清明節的歷史起源與氣候變化和農時的關係。

其實,清明最早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五個節氣,在春分與穀雨之間。我們知道,“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較客觀地反映了一年四季在氣温、降水、物候等方面的變化,在農業生產方面起着指導作用。古代“二十四節氣”原以北斗七星斗柄旋轉指向確定,斗柄從“寅位”開始,然後順時針旋轉。在不同的季節和不同的時間,北斗七星會指向不同的方位,也因此成為上古時代人們判斷季節、節氣變化的依據,即所謂“斗柄指東,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的星象規律。漢代至清初,因採用“平均時間法”劃分節氣,將冬至與下一個冬至之間分割為24段(每段15日),以冬至日為“二十四節氣”的起點,每個節氣時間15天;清明節氣從冬至日算起,即在冬至後第105天。西漢《淮南子•天文訓》記載:“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乙,則清明風至。”文中的“清明風”,即清爽明淨之風。在清朝《歲時百問》中也有“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的記載。古人通過對大自然的觀察,將清明又分為三候:“一候桐始華;二候田鼠化為鴽;三候虹始見”。清明三候所代表的花信為:“一候桐花,二候麥花,三候柳花。”三花一開,春滿枝頭,春意盎然,綠意萌動。
當今現行的“二十四節氣”是來自於公元1645年訂立的“定氣法”,依據太陽在迴歸黃道上的位置來確定,當太陽黃經達15°時,為清明交節點,起沿用至今。時至清明,在黃赤交角及其附近一帶地域已氣候清爽温暖、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清明”的含義也就是氣候暖和,草木萌動,杏桃開花,處處給人以清新明朗、欣欣向榮的感覺。有民諺道,“清明時節天轉暖,柳絮紛飛花爭妍”,宋詩也有“梨花風起正清明,遊子尋春半出城”等詩句,這都反映出了這一時節的特點。

**那麼,本屬於二十四節氣中的自然節氣的清明,為何又演變成中華傳統民間節日了呢?**我們知道,中華文化源遠流長,“二十四節氣”雖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不僅在農業生產方面起着指導作用,同時也影響着古人的衣食住行習俗和文化觀念。清明演變成中華傳統民間節日,這是中華民族在歷史發展中兼容幷蓄民間有價值的習俗文化而形成的。中華民間節日有個最大的特點,就是節日內涵的擴展和發展性。清明發展成民俗節日原因無非有二:一是兼容了民間寒食節的禁火習俗,所以,至今我國民間還把過清明節叫做“寒食節”;二是吸收了三月三“上巳節”的祭祀習俗。
寒食節是流傳於我國北方中原一帶古代較早的節日。據史料考究,寒食起源於上古的改火舊習,初為節時,禁煙火、只吃冷食。從文獻記載可知,先秦時期我國北方一些地方已有比較嚴格的禁火制度,從官方到民間都有改火的習俗。《周禮》即明確記載當時有“司炬”之官,並有“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之説。即,每當仲春季節,氣候乾燥,不僅人類保存的火種容易引起火災,而且春雷發生也易引起山火。古人在這個季節往往要進行隆重的祭祀活動,把上一年傳下來的火種全部熄滅,即是“禁火”。然後重新鑽燧取出新火,作為新一年生產與生活的起點,謂之“改火”。在禁火與改火期間,人們必須準備足夠的熟食以冷食度日。由於古代的禁火制度過於殘酷和嚴厲,並不顧各地具體情況,甚至影響到民眾的生產和生活。於是,在漢代發生了周舉在太原一帶廢除禁火陋俗的事件。據《後漢書》記載,最初的寒食節時間很長,最長的105天,最短的也要近1個月。寒食節期間不得生火,只能生食,對人的健康不利。到了唐代,唐代非常重視“寒食”節,唐詩中有很多關於“寒食”的詩作。譬如,沈佺期、杜甫、孟雲卿、韓翃都曾寫過以《寒食》為題的詩,因為重視,所以也有了官方假期,根據《唐會要·卷八十二·休假》記載,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開始寒食清明放四日假,唐代宗大曆十三年開始寒食清明休假增至五日,唐德宗貞元六年開始寒食清明前後各給三天,也就是説,從唐代開始,“清明”正式成為官方節日。寒食節變成三天後,分別叫大寒食、官寒食、小寒食。唐朝之後,隨着文化科技的發展,以“禁火”為內容的民間寒食節逐漸式微。當然,民間也有傳説,寒食節是春秋時代為紀念晉國的忠義之臣介子推而設立的節日。説的是春秋時,介子推輔保晉國公子重耳流亡列國,曾割下股肉給重耳充飢。當重耳回國即位為晉文公,封賞功臣時,獨獨忘記了介子推。介子推與其母隱居綿山,後晉文公為通子推出山受封,下令焚山,子推不願復出,揹負老母抱樹而死。晉文公為悼念子推,將山名改為介山,並下令禁止在子推亡日生火煮食,要以後沿襲成“寒食禁火”之俗。但這只是民間傳説而已。

到了宋、元時期,隨着二十四節氣被官方所重視,其清明的地位上升到取代同一時間段內的民間節日的的境地。寒食在冬至後105日,寒食共有3天,過後就是清明,從時間看,節日過於緊密合二為一也是必然。不僅寒食節被取代,而此時間民間農曆三月三“上巳節”的習俗也逐漸兼容到了清明節中。上巳節,俗稱“三月三”,是古代舉行“祓除畔浴”活動中最重要的節日。上古時代以“干支”紀日,三月上旬的第一個巳日,謂之“上巳”。“上巳”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文獻,《周禮》鄭玄注:“歲時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類。”魏晉以後,上巳節的節期改到農曆三月初三,故又稱“重三”或“三月三”。上巳節主要風俗是郊外遊春、春浴、祓禊(臨河洗浴,以祈福消災)等。人們結伴去水邊沐浴,稱為“祓禊”,此後又增加了祭祀宴飲、曲水流觴、郊外遊春等內容。
**那麼,今日的清明節為何日期不定,多在陽曆4月4日至6日之間呢?**清明節雖然歷史悠久,多在農曆三月間,但改為陽曆過節也僅百年曆史。今日的清明節“屬”陽曆,一般在4月4日到6日之間變動,並不固定在某一天,但以5日最常見。這是因為,地球繞太陽一圈的時間稱為“迴歸年”或“太陽年”,太陽在星空背景下的視運行路線稱為“黃道”。自清代開始,定以春分點為0度,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定為一個節氣,二十四節氣因而為24個特定的時刻,而非特定的24天。由於一年的長度是用太陽的運行定出,二十四節氣也是用太陽的視位置定出,基本上每一節氣在每年中的日期變動不大。然而,一個迴歸年實際長度為365.2422天,曆法上的一年長度則為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相當於5.8小時),節氣的特定時刻也會每年“順延”0.2422天;如此一來,為修正它,公曆曆法中有“閏年”制度,每4年會多出2月29日一天。民國推行陽曆紀年後,這就有了清明節,在陽曆4月4日到6日之間變動。(注:此文節選自民俗學家艾君“我們的節日”講座第11講講稿,原發於《工會博覽》2020年11期(四月中旬)《身兼自然與人文內涵的中華傳統節日——請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