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即將刑滿,島內“台獨”分子又蠢蠢欲動_風聞
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郭茂辰海峡传真,会讲故事的两岸记录者!2022-03-25 10:04
本人首發於公眾號:郭茂辰海峽傳真
2017年11月28日,民進黨前黨工、非政府組織(NGO)成員李明哲因“顛覆國家安全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如今即將期滿,島內有些人又開始蠢蠢欲動。
2022年3月18日,島內多個民間團體在台立法機構外舉行記者會呼籲讓李明哲回台灣,台當局陸委會也一併響應。

其實,李明哲案從五年前便遭到民進黨當局和“台獨”分子的惡意扭曲,其妻更是以從政為目標,在李明哲被羈押後四處活動,上演了一場“高調救夫”的反中鬧劇。
從這起案件的事實看,自2012年至2017年,李明哲夥同另一名犯罪分子彭宇華,成立了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的組織“梅花公司”,並通過網絡平台和線下聚會活動,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來大陸發生的熱點事件,發佈詆譭、攻擊政府部門和國家制度的言論。
李涉及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證據確鑿,事實清楚。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大陸方面對李明哲案的審理全程公開,視頻直播,其親屬出庭,有律師辯護,李明哲本人也表示認罪悔罪。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面對民進黨當局讓兩岸關係陷入低迷,有關單位對李明哲母、妻前往大陸從入境到參加旁聽均給予了各種方便,既是對被告人及親屬合法權益的保障,亦展示了對台灣的善意。
然而,李明哲越悔罪認罪,證據攤在陽光下越無可置喙,“台獨”政客和綠色媒體越歇斯底里,他們想把司法問題抹黑成“人權事件”,甚至還妄想透過告洋狀混淆視聽。
尤其民進黨當局,一天到晚想把大陸列入“境外敵對”,李明哲跑到大陸“發展組織”,即便就台灣的所謂“國安法”論,都已違法,如何又説他沒罪,替他喊冤?
歸根結底,這些人並不關心李明哲的生死,全都在盤算自己的政治利益,而曾經為他們“賣命”的人則成了犧牲品。
對照之下,有個陸生周泓旭,本來在台灣好好讀書,2017年被台軍方設局,謊稱有“機密要交給大陸”,他上當被捕。

這起羅織案被以“國安”機密為由,禁止記者採訪,羈押一年兩個月,再於期滿前一天,宣判其刑期就是羈押時間,而親綠檢察官又當場起訴周泓旭另一罪名,吸收新黨青年軍,繼續境管。
還有2019年11月底,一名自稱“大陸間諜”的王立強在島內引起軒然大波,後經證實是大陸涉案在逃人員。王立強當時聲稱在香港接觸對象是向心夫婦,導致二人在桃園機場準備出境時,被台當局“移民署”扣留,因“嫌疑重大”,被限制二人出境八個月。
根據台灣的《刑事訴訟法》,境管最長為八個月,必要得延四個月,再必要得延兩個月,總計一年兩個月的期限。
台北地院在2021年4月13日本應該放人,未料,4月8日竟改以洗錢罪起訴向心夫婦,繼續境管八個月,直到2022年2月24日,兩人才獲判無罪,無端被扣押800多天。
試問,那些聲援李明哲的人權團體,有沒有為周泓旭、向心夫婦的司法人權説句話?難道他們的人權就不該被保障?
講白一點,不就是因為他們都是大陸人,惡整他們符合“台獨”當局的政治正確,所以島內輿論也不聞不問。
當民進黨當局一方面在台灣打壓、歧視大陸居民的人權,還有綠委把這種差別待遇稱作剛剛好,另一方面,又隔着海峽關心起被依法定罪的李明哲的 “人權”,葫蘆裏賣的什麼藥,是何居心,再清楚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