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歐元都沒有數字化形式,但沒有妨礙他們國際化_風聞
让你跪下听见没-2022-04-03 07:11
【本文來自《央行:增加重慶、天津、廣州、廈門等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行杯
- 有了微信和支付寶,而且用起來跟人民幣一樣樣的,甚至比用人民幣現金方便太多,不明白為什麼還要推出數字人民幣,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這個問題很多人都似懂非懂,很多回答也明顯是錯誤的,朦朦朧朧。我也不見得有多懂,回答一二。這些回答有一部分是從概念和性質推倒出來,和實際情況未必一致,也不保證都説對。譬如説,下面提到的一些「功能」和「性質」理應存在,但是否真的存在還要看系統有沒有實現,實現是否完整。
總的來説,支付寶,微信是電子支付,是支付手段,他們的底層要經過銀行系統完成支付流程;而數字RMB就是貨幣的一種形式。他們的主要區別也是從這方面展開的。
其一,貨幣具有無限法償性,通俗的説,拒收RMB是違法的。你完全可以拒絕電子支付,選用現金、支票或者其他方式支付,但沒有客觀理由的話,你是不可以拒絕所有形式的RMB支付。數字RMB也能分享到這個特性。倒不是説你不能拒收數字RMB,因為它只是RMB的一種形式,不是RMB本身。但基於此可能會要求各種重要的支付平台,金融系統無條件對數字RMB做兼容,否則連准入許可都得不到,也就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覆蓋你所有的交易。
其二,與紙質貨幣一樣存在匿名性。從地上撿到的5塊錢和超市找零的5塊錢在交易上是等價的。他們並不必須依附在某個實體(帳户)上。由此可以推定數字RMB是在收支雙方同時離線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完成交易。而這點支付寶和微信是做不到的(或者間接實現)。
其三,更有效、精準、精細化管理貨幣發行、流通,這無疑能夠為我國制定更有效率的貨幣政策提供重要的依託和參考。雖然我們的銀行系統已經高度數據化,但銀行之間應該還是相對獨立的,而且仍然有不少交易在銀行系統外進行,所以政府對貨幣的發行、流通的掌控程度相對粗糙。而將貨幣本身數字化則為全局、精細掌控貨幣流通提供實現可能。
最後説幾點相關的。假如某個小國覺得發行自己的貨幣成本太高,太麻煩,於是將他國的貨幣作為自己的貨幣,理論上是完全可以的(有國家的確這麼做)。這對於微信和支付寶很難辦到的,因為他們要依託銀行系統完成支付,光是為小國的國民建立我銀行賬號就相當困難。如果數字RMB實現比較完整的匿名性功能,那麼這個例子完全可以用數字RMB實現,只要這個國家有足夠的收支終端。
在電子支付之前,不少城市都有自己的交通卡,人們給交通卡充值,然後刷卡乘坐公共交通。交通卡並不與你個人綁定,也無需銀行賬號購買,你的卡丟失了只丟失卡中的錢,你可以在便利店再買一張,別人撿了你的卡也完全可以正常使用。如果我們只有交通消費一個項目,你的數字RMB終端更接近交通卡,而非微信支付寶這些支付APP;數字RMB形式上接近交通卡的金額。交通卡只是金額的介質,介質也不在侷限於卡片,智能手錶基於NFC功能的虛擬卡片也能成為介質(微信和支付寶就不能直接經由這些介質在公交系統中完成支付)。紙幣可以視作定額不可分割的人民幣的介質,交通卡就是解決「定額」造成找零上的不便而出現的介質。數字RMB天然支持電子支付,倒不是必須排斥其他電子支付平台,但它會使得電子化成為RMB的內在、底層屬性而無需依託任何其他平台。這會使得RMB電子支付系統更加強壯、靈活。
PS:有些人聯繫到RMB國際化問題,這有點過度了。美元、歐元都沒有數字化形式,但沒有妨礙他們國際化。更準確説,數字化RMB使得RMB國際化之後有額外的特性,而不見得能多大程度幫助國際化,事實上目前大多數國家仍未普及電子支付。
PS2:有些人聯繫到打擊非法交易。儘管數字RMB具有匿名性,但仍然存在被識別出非法交易的可能,只是方式上可能與人們想象不同。簡單來説,不同類型的交易本身就具有特徵,非法交易更是如此。通過大數據分析比對交易特徵就可能尋找出異常的交易(系統有沒有這麼強的算力另説)。即便在雙方離線的情況下完成交易也同樣不可避免的被識別,這是因為,即便非法交易本身離線,犯罪者無法保證後續交易都在離線的情況下進行。離線交易大概率會保留完整的交易鏈條。他們必然最終進入在線系統,如此整個鏈條都會在系統留有完整記錄(一個顯而易見的好處是追贓從未如此簡單)。
PS3:以上都是個人研讀的一些資料以及自己的一些設想分析。並不保證都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