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弱”文化風氣,一定意義會助長類似PUA騙局氣焰_風聞
艾君-作家、民俗学家-文化学者、作家、民俗学家艾君2022-04-04 12:58

為何説仇“弱”文化風氣,一定意義會助長類似PUA騙局氣焰
—從社會文化背景看穿類似PUA套路騙局的本質
艾君**/**文
今年我國民法典正式施行,修訂草案中增加了禁止通過精神控制殘害婦女的規定。對一段時間以來社會上出現的PUA也相繼進行查處。
年初,新加坡某媒體就相關話題電話採訪了愚翁艾君,與該媒體也算老友了,記得十年前該媒體曾採訪過愚翁談了談鬧洞房惡習話題。對於**為何會出現這麼多PUA現象,**個人認為,其實類似puv、傳銷、龐氏騙局、保健品以及收藏套路、套路貸等這種套路騙局應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伴隨着全民“下海潮”熱流,西方一系列理論學説逐漸滲入中國,並不分青紅皂白被知識界傳播點燃,只是到了虛擬經濟創業熱後被假借“創新”名義而復燃開來。其有個共同點就是設立圈套後“洗腦”,也就是學術界講的“精神控制”……這種危害不言而喻。 其實,所有的套路騙局都有個“洗腦”過程,控制你原有思想認知,從而為其所用。其危害極大,扭曲了社會道德價值,破壞了社會公俗良知,摧毀了善良誠信的人格,傳播了邪惡學説和精神污染,影響了社會和諧安定,瓦解了人們對美好理想的追求,損害了婦女老人兒童的身心健康,也阻礙了全民奔小康和走共同富裕之路的進程,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毒瘤,必須根除!
今日艾君將接受採訪時的相關話題的觀點進行整理,供朋友們討論指正:
問題****1.

社會上為何會出現這麼多類似PUA培訓課?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先理清PUA的核心問題。一般來説,實施精神控制有以下表現:使人意識不到存在着一個控制和改變自己的計劃;控制人的時間和生理環境(人際接觸和信息);創造一種無能感、恐懼和依賴性(提出一個可望不可及的美妙前景,而這個目標只有參加操縱者組織的活動才能達到。貶低現實生活、誇大美好前景,責備個體缺陷,使被操縱者逐漸產生一種無能感和依賴性);壓制個性化的行為與態度;灌輸新的行為與態度,成為操縱者的留聲機和傳聲筒;提出一套循環論證的洗腦理論,改變被操縱者原有的認知,最後,被操縱者的思維方式成了其根深蒂固的新的思維定勢,很難從中走出來。從學術或者理論看,精神控制則是PUA的一部分,是其核心。
**那麼,類似於PUA這種騙局理論現象是不是近幾年才出現的呢?**艾君認為,這種邪惡的理論在中國點燃由來已久,只是因各種因素造成近幾年復燃開來。其實,PUA這種上世紀20世紀70年代產生於西方國家的所謂“性解放”“女權主義”運動帶來的產物,其本質帶有某種邪惡的一面,與幾千年來中國文化所倡導的誠信、家庭美德和相知相許、相敬如賓、白頭到老的道德價值觀是相悖的。儘管其在西方盛行並演繹成所謂一整套通過“系統化學習、時間、和不斷自我完善情商的男性”的所謂培訓理論,但其出發點、着眼點和本質決定,這是種帶有欺詐或詐騙伎倆的邪惡和惡劣行為和策略,與傳統中國文化一直所鞭撻和厭惡的“使詐”“空手套白狼”“ 順手牽羊”等異曲同工。
那麼,為何會在中國興起和復燃,個人認為主要有如幾點:
**一是具有社會文化背景因素。**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隨着中國大門逐漸敞開了,對於國人來講,西方世界是陌生的天堂,也充滿神秘而好奇。那時社會上流行的一句話足以説明問題—“西方的月亮是圓的”,只要西方的就是絕妙的上成品。一時間,“拿來主義、向西方看齊”表現在社會各個方面,尤其在學術知識界成為時尚。隨着中外學術交流的推行,隨着一些知識界人士以各種名義出國交流或考察,往往不想空手而歸,而對於一些西方價值觀、理論學説,不分青紅皂白,不分優劣,不分是否適合國情和中國文化土壤,眉毛鬍子一把抓硬是搬進來,在社會、在高校普及推廣。看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一些高校社科類文章或照搬國外而出版的心理技巧、賺錢計略等圖書可見一斑。隨着時間推移,雖然促進了經濟活躍,但因為認識不足監管也就不利,中國的傳統價值觀和文化幾乎被摧毀,西方文化之風越刮越烈,道德出現滑坡。記得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中國美術館甚至大張旗鼓地舉辦明顯傳播“西方價值觀”的西方畫展,許多人卻認識不到其隱含着的對中國未來發展的危害性。直到東歐發生了顏色革命,這些問題才被重視起來。
**二是發展中缺少有效的認識監管。**回望和分析發現,在中國曾有兩次經濟無須發展爆發期:**其一是“下海潮”。**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倡導全民“下海潮”,許多知識分子或公務人員紛紛“下海撈魚”,以賺錢為榮,從一定意義看,促進了社會流通,但同時造成了社會無序發展,爾虞我詐,“空手套白狼”盛行,幾年後有的人成為了強者發展起來,而大多人卻雙手空空被迫上岸。**其二是虛擬經濟的盛行。**進入新世紀後,西方經濟在走下坡路,西方世界神秘面紗被揭開,隨着創業創新興起,而遊蕩在海外華爾街等地的所謂知識精英回國創業,許多利用互聯網做虛擬經濟活動,一些西方帶有欺詐性質的“心理技巧、營銷技巧”,甚至一些邪惡的“傳銷”“龐氏騙”等學説也在國內變相打着“創新”之名,在所謂虛擬經濟領域活躍開來,一時間,“金融套路騙局、收藏品套路騙局、保健品套路騙局”等類似PUA的騙局爆發出來,許多個人或家庭陷入其中,深受其害,有的被騙的傾家蕩產。儘管從一定意義看,解決了低檔次就業和經濟發展,但當時對這種無序發展在認知上缺失有效監管,導致虛擬經濟盛行,影響了社會的和諧和進步,影響了全民奔小康和走共同致富之路進程。
**三是利益的驅動。**道德是法治基礎,法制是道德手段。一個社會只有培育起良好的道德觀念和價值觀,才能健康安定和諧發展。一旦道德觀、人生價值觀被肆意扭曲,就會出現一些亂象。類似PUA騙局的產生,都是在喪失良知和道德觀的基礎上,一些高知受利益驅動冠冕堂皇帶上一頂“理論桂冠”後而設置的騙局,一些高知海歸派、學院派應是中國普及推廣操控的操盤手和背後的“洗腦師”。所以,必須加強道德教育和加大法治建設的力度。
**總而言之,個人認為,**類似PUA這種邪惡的理論在中國普及不是近幾年,其點燃由來已久,只是隨着虛擬經濟的發展和互聯網創新、創業熱重新復燃開來。其傳播了精神污染,扭曲了社會道德價值,危害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摧毀了善良人格,影響了婦女老人的心理和身心健康。
問題2.

什麼行為可以算是PUA?對PUA有什麼具體的判定標準嗎?
譬如,有些怎麼增加男生自信的戀愛課是不是也算PUA呢?
個人認為,PUA起初雖以“搭訕達人”形式出現,但出現後經過一些心理學、營銷學專家的演繹出現了許多變種。其欺騙手段説白了就是設圈套、畫大餅後,以邪惡理論進行心理攻防、價值觀洗腦,軟硬精神打壓後讓你屈從於他的支配和行為。
一個人或組織的出發點和道德價值觀決定其行為準則。有什麼樣的出發點和道德價值觀就會有什麼樣的行為。PUA這種所謂的學説,其出發點和道德價值觀就含有與文明社會相悖的欺詐目的,因此其行為必然會帶有邪惡的,與中國傳統道德價值理念、社會的核心價值觀以及我國法律有關條文格格不入,是中華文明社會的毒瘤,必須根除。
你看看,轉眼間,社會上,尤其是網絡世界出現了許多冠以“演講師、培訓師、心理諮詢師”等頭銜者,其往往屬於某一個文化公司、收藏公司、營銷公司、金融或公關服務公司培訓出來,其實,許多是經過所謂的專家培訓出來的殘害人民身心健康、變相掠奪人民財產的“洗腦師”。大概二三十年來,社會上所出現的“套路貸”“p2p”“傳銷”“收藏品套路”“龐氏套路”“養生保健套路”“養老套路”等,其實其操作技巧和方法與PUA同出一轍。一個字就是“騙”,通過設置一個圈套,舉辦講座或小恩小惠彙報,實例展示,用一切策略給你洗腦後,去壟斷、束縛人的思想,使之被限定在一定的框框、範圍之內而無法突破,讓你屈從於他的支配和行為。這在婦女、老年人羣體中表現尤為突出,是一種榨取婦女、歧視婦女、物化女性,侵犯女性人格權益、殘害女性身心健康的惡徑,社會危害極大。


**對於所講的增加男生自信的戀愛課是不是PUA的問題,個人認為,**主要看舉辦者的出發點、培訓的內容、操作方法和動機行為。如果其出發點和內容不違背法律或是以核心價值觀二十四個字為基點,操作方法應不屬於PUA套路,其動機和行為或屬於社會公益,個人認為不具有PUA性質。而真正PUA傳播了精神污染,扭曲了社會道德價值,危害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摧毀了善良人格,影響了婦女心理和身心健康,這種套路,不要因為有需求就放縱,而要時刻防微杜漸。對於與婦女和老年人相關的講課如果很難判斷其出發點的或者無法監管的,個人認為應交由政府、青年團、婦聯、工會或教育相關部門作為關愛活動來舉辦,不應該由私營公司操作。
問題3.

《民法典》增加禁止通過精神控制殘害婦女規定其原因和意義
這些年來,婦女老年人受到類似PUA“套路”誘騙之苦的數以萬計,有的身心健康受到摧毀,有的家庭破裂,有的傾家蕩產,媒體也多次曝光,民眾苦不堪言。
一些年輕的女性受到PUA傷害的女性的心理創傷幾乎是不可逆的,很多受害女性會長期懷疑男性,有仇視、厭惡男性的心理,抗拒親密關係,生不如死,這種精神污染,扭曲了社會道德價值,危害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摧毀了善良人格,影響了婦女心理和身心健康和人生理想追求,對社會、家庭、人生造成極大傷害,必須在加強道德文明基礎上,依法治國,加大法律管控。
儘管我國的《憲法》《刑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網絡安全法》等以及相關部委、人民團體都有相關的法律條文保護公民或婦女、老年人、兒童等合法權益,但與我國社會文明進步還有不足,去年12月20日至24日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民法典》裏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審議通過後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對“歧視婦女”的具體含義進行規定。同時,法律還豐富人格權益保障內容,對精神控制殘害婦女的行為作出禁止的規定。這進一步填補了我國立法空白,反映了我國法律堅持“人民至上”的原則,推動了我國社會文明進步,推動了婦女權益保護的落地落實,對於中國法治建設帶有發展和促進意義。
問題4.

禁令會被很好的執行嗎?是不是會有空子可鑽?
個人認為,這要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其一,從民俗現象看,長期以來,因道德滑坡、價值觀扭曲、公序良俗被踐踏,當今社會一些羣體,有時存在一種“欺軟怕硬”心態和“仇視弱者心理”,從一定意義上,助長了類似PUA“套路”騙子的操從氣焰。從一些聊天室或者留言可見一斑,有時後有相當大一部分人不是同情受害者,卻把受害者説成“笨,活該”或者説成“十個被騙十個貪”,這種不分是非曲折、不分事物發展來龍去脈的仇“弱”文化風氣,從一定意義看,助長了騙子的氣焰。
其次,從司法現象看,儘管反腐倡廉取得了可喜成效,但司法界腐敗以及惰政懶政行為依然存在,還沒有得到根治,從一定意義上會讓設圈套、畫大餅的騙局設計者覺得空子可鑽。中國民間有句俗語,“民不告官不究”,當然更可怕的是“民告了官不究”。再加上社會背後還存在個別官商勾結所起到保護傘現象,執法者中也存在的個別的這種或那樣惰政、懶政行為,不能真正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壓案、應付等現象依然存在,這從一定意義上會讓設圈套、畫大餅的騙局設計者覺得空子可鑽。
再次,從社會現象看,類似PUA這種高知推廣而來的西方騙局學説,長期以來屬鑽法律空白進行貌似合法操作,對於“精神控制殘害婦女的行為”恐會存在舉報難、認證鑑別難等現象。眾所周知,與傳統欺騙方式相比,類似PUA這種通過洗腦馴化、操縱女性精神、教唆女性自殘自殺、自我矮化等,社會危害性極大。但個人認為,類似PUA這種由眾多高知推廣引進演繹而來的西方騙局學説的操作者操盤者,都有自己司法律師團隊在做庇護,鑽法律空子進行貌似合法操作,對於“精神控制殘害婦女的行為”這種文化範疇的操作恐怕也會存在一定的舉報難、認證鑑別難等司法推諉現象。所以,個人主張應取締公司運作的與婦女和老年人相關的講座,交由政府、青年團、婦聯、工會或教育相關部門作關愛活動來舉辦。
文化是民族的血脈,道德是法治社會的基礎,而法治則是道德的手段。
一旦如果社會上昏官多了,就會滋生騙局。我們知道,法律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包羅萬象,個人認為,我們認知的傳統文化中的清官往往把社會核心價值、道德觀和社會公俗良知放在首位、作為出發點,來判斷是非曲直,法律條文只是其輔助實施的一種手段,這種官員其往往具有較高的文化和道德修養;而我們認知的傳統意義上的昏官則恰恰相反,往往先去尋找有無法律條文來定做或判斷是非曲直,而把社會核心價值觀、道德觀和公俗良知拋卻腦後。這就讓不法操作有法律空子可鑽,對於“精神控制殘害婦女的行為”這種文化範疇的操作恐怕會存在一定的舉報難、認證鑑別難等司法推諉現象。
當社會上“**昏官型”**一旦存在,惰政、懶政也就有了,不法分子就有可乘之機,會鑽法律空缺,或在法律條文上玩“平衡木把戲”,社會上各種坑蒙拐騙偷等亂像自然也會多起來。當然,這僅屬個人觀察所見。
當今,只有積極踐行核心價值觀,教育普及培育其社會的公序良俗等道德觀念,在法律的保護下,類似PUA“套路”這種邪惡的誘騙經營伎倆,才能得到根治。不過,我們應該看到十八大以後,中央堅持人民至上,在反腐倡廉、整頓執法隊伍建設加大了整頓力度,經過幾年的整頓社會風氣和法治中國建設,取得了可喜的進展。相信隨着法治中國建設的不斷深入,隨着核心價值觀的踐行、新的職業道德觀的建立,以及執法力度、社會的監督力度的加大,類似PUA這種操作模式一定會被遏制或根除。(艾君2022.1.15整理於北京釋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