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不起工資可延期 30 天支付?_風聞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2-04-07 11:33
4月5日下午,徐州召開第八場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當地人社局就疫情防控期間企業職工工資如何發放的問題介紹了四種情況,其中有一條為:
“已經因政府採取停工停業等緊急措施導致經營困難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經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不超過30天。”
這個政策一出,很多網友炸毛了,表示職工在職場中本就處於弱勢地位,所謂的協商同意,實際上都會演變為被自願,對勞動者並不公平。
有人就問,打工人的飯可以延期30天嗎?打工人的房租可以延期30天嗎?打工人的房貸車貸可以延期30天嗎?企業的困難羣眾承擔,羣眾的困難自己承擔?

要麼不延期,要麼房租、水電生活費、信用卡、房貸、車貸、税收各種費用一塊延。
再或者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給老百姓發補貼,保障老百姓的基本生存。
時下就流行一個段子,房東問我要房租,銀行問我還貸款,政府讓我別開工,社區讓我在家睡覺,但沒人告訴我,錢從哪來。
當然,也有人説,這個政策也並不是一刀切,人社局還表示,企業停工停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按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其工資。
企業停止線下活動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發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的生活費。
然而,我們會發現這兩個規定和延期支付工資的政策是相沖突的,在實際操作中不難預料大部分老闆都會優先選擇延期支付工資。
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責任,政府在其中應該挑起大梁,而不能慨他人之慷,為了防控忽略老百姓生活上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