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該不該有養老金_風聞
小思分享-2022-04-16 18:31
農民該不該跟城市居民一樣領取養老金,已經是爭論了近20年的話題。現在農民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只有每月100元左右(北京、上海除外),根本不能滿足最低生存需求。
作為建立新中國和建設新中國的最大助力,農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反對農民與城市居民一道享有養老金的人眾多,其主要有如下觀點:
1.農民沒有繳納社保,不配有養老金。
2.農民已經分配土地,可以自食其力。
3.農民羣體人數眾多,如給予養老金則財政不堪重負。
以上觀點過於偏頗,無視農民羣體長期無私的貢獻。
1.社保是從1986年才開始實行,此前的城市居民也沒有繳納社保。且由於政府為籌集工業建設資金長期維持二元經濟格局,使得城市居民綜合收入至少是同期同地區農民的3倍以上,城市居民本來就享受了更多的優惠。
我國人均耕地只有1.4畝,除開東北、西北的大農場,以及華北平原等平原地區,其餘地區單純種地養活自身都很困難。但農民仍然承擔了早期工業建設、城市建設的全部啓動資金。
即使改革開放後,農民繳納的農業税也高達15.5%。這是整個產量的15.5%,並未扣除種子、化肥、農藥、其他農資、耕地費、收割費及灌水費用等種植成本。在農業税之上又有“三提五統”,剩餘糧食長期也要被低於市場價格“餘糧統購”。綜合下來,不算人力成本農民總税費負擔在35%以上。一個處於社會最底層的羣體承擔了最高的税率(現在個税最高比例也只有45%,且是梯級徵收的)。
2.農村人均耕地太少,不集中耕種已經不可能有足夠效益養活新一代農民。現在大部分農村,特別是東南丘陵及西南山區地帶的農村仍然是依靠中老年農民的傳統習慣,保持一定的農業生產,維持着社會的糧食穩定。這個現在在未來20年內必然需要改變,老年農民必然會逐步離開土地。
至於有人認為農民擁有土地,是個巨大的福利,就不該再享有城市居民同樣權益的。不妨設想一下,在改革開放前城市居民大多分配有住房(現在應該都是“老破小”),這何嘗不是一個福利。城市居民有幾個願意拿這個房子去換農村的土地的(一套房換一户農民的土地)?你不能因為是後來才出生,沒有享受到單位分房政策,就隨意剝奪他人權益。農村分地後出生的新農民同樣沒有新增土地啊。
3.到2021年,我國60歲以上老人已經超過2.6億人,其中農民佔比2/3左右,沒能領取職工養老保險的應該有近一半人。如果按照職工養老保險最低標準(15年)給予養老金,壓力確實巨大。
不妨換個思路,將農民養老金保險逐步納入職工養老保險。對於1962年前出生如今已經年滿60歲的農民,按照各省市低保標準給予養老金,無需補繳社保。未滿60歲的農民應該按照其年齡繳納剩餘年限的社保,才能領取養老金(按照繳納社保金額不同折算不同養老金,逐步提高),1978年改革開放後出生的人則不再享有該項優惠。
如此,按照每個無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農民每月新增500元計算,每年新增養老保險支出不超過1萬億元,持續15-20年可解決該歷史欠賬。
這筆錢從哪裏來?
1.優化農村其他項目投入,減少浪費。現在農村半拉子最後爛尾的項目投資不少,與其浪費資金不如直接給老人發錢促進農村經濟。
2.改革農村管理制度,取消村幹部,改由鄉鎮派駐村長,負責日常管理。村裏僅設立村民委員會,委員不再享有工資福利。如此可以減少大筆農村管理支出,也可以減少腐敗,又有利於將農村納入現代社會。
3.每年政府都大額減税。這雖然一定程度可以促進企業經營,活躍市場。但其中有部分減税效果恐怕並不好,值得分析比較是減税好還是將這些税收給最底層人民發福利更好。畢竟底層羣眾拿到錢後的消費比例是遠高於高收入人羣的,帶動市場經濟的效果恐怕更好。當然這就涉及地方財税利益的博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