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_風聞
数即万物-每天刷观网的时间不得长于刷书的时间2022-04-18 13:31
【本文由“南海一棟”推薦,來自《志願者就不能要經濟補償,就要犧牲自己?》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子貢贖人。
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可以到國庫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孔子知道後説:“子貢做錯了。從今以後,魯國人將不會從別國贖回奴僕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領不領,領了幹嘛,是你自己的事。國家給不給,是規範制度以及完善社會福利體系的事。
國家窮的時候,沒錢給,大家也都理解。
國家能夠給得起錢了,就必須得給——總不能我們一個現代國家,還不如兩三千年前的諸侯國吧?
其實這個事應該和田氏代齊聯合起來看。
各種社會福利,是能夠收需要這些福利的普通人的人心的。所以關於福利的制度,是國家的義務,同時也是國家的權力。
如果這個權力旁落,那麼就很可能出現田氏代齊的情況,畢竟,得民心者得天下。
這裏,就要對照着西方的所謂“慈善”以及各種所謂的“社會福利性NGO”來看。
社會財富,是全體國民一起創造的。但是西方因為制度問題,分配權是掌握在極少數只為自己的資本家手中的。所以資本家獲得了絕大多數的財富。然後,他們拿出一小部分,注入各種所謂的慈善機構,施捨給普通人——因為給多給少,給什麼族裔的,都是由“西方慈善家”決定。而且還能免税。也就是説,他們本質上是拿國家的税收在收買他們想收買的人心。
西方,是資本家以慈善之名將本該屬於你的福利施捨給你。
我們,兩千多年前就是主張建立並維護完善的制度,以制度的形式確保你獲得應得的。
自發形成的自願者,在沒有後續的資金資源注入的情況下,能維持長久嗎?
怎麼,資本家注入資金的志願者行動就沒問題,國家注入資金支持志願者就不行?
這個世界上,可不是隻有西方那一條路。